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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残疾人税收政策,上海是否有招收残疾人就业免税待遇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3 04:50:2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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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是否有招收残疾人就业免税待遇

有的
有啊

上海是否有招收残疾人就业免税待遇

2,上海残疾人购房税收有优惠吗

购房的税收原则上基本是由售房者负担的,购房者只负担契税和印花税,而这两种税的优惠政策都很少,而且没有对残疾人的优惠。

上海残疾人购房税收有优惠吗

3,关于对残疾人的税务相关政策

可以享受优惠的,给你一个文件看看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2号 http://www.chinaacc.com/new/63/67/158/2007/6/wa883126373812670025616-0.htm

关于对残疾人的税务相关政策

4,上海市公司对于残疾人免税到底可以免掉多少工资税按照劳动合同

只要你们员工提供残疾证,那么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免税的。如果公司财务不清楚的,可以去当地税务局咨询。
梅州残疾人文员平均工资¥1500元/月,梅州残疾人普工平均工资¥1906元/月,梅州人力资源助理—残疾人岗位平均工资2738元/月。

5,我是四级残疾人 已经发证 我现在在上海有自己的公司 请问我能有那些

为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国家实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适用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实施机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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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残疾人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有何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947号)文件的规定,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及其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限使用费所得。

7,上海市残疾人政策

上海市残疾人优惠政策 保障政策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本人有就业要求,精神症状缓解并具有劳动能力的失业精神病者,应由劳动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保障其就业权利。对已就业的精神病患者和精神残疾人(包括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精神病工疗站、福利工厂就业的),无特殊情况不得辞退。——摘自沪府办发〔1996〕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凡经市聋儿康复等级评估审定,达到三级康复以上的聋幼儿。其分流渠道是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或去聋哑学校后续教育班就读;在智力残疾康复站的智残儿童,其智残程度在轻度或中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去辅读学校就读;对由于智残程度较重或患有多重残疾的幼儿由民政系统的残疾儿童福利事业单位接收;凡是在站(班)的残疾儿童年龄达到或超过七岁者应参照以上分流渠道分流。去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的年龄可以参照普通幼儿园的入园年龄编入相应的班级。 ——摘自市残康(95)第9号《关于下发(关于解决残 疾儿童康复训练的分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贫困对象的康复补贴市财政在对市卫生局和市残康办指定的医院内实施矫形手术的贫困对象的医疗补贴仍按人均1200元的标准投入;对各语训机构在册在训的聋儿在1200元的幅度内补助一个不同功率、不同式样的助听器;——摘自沪财社(1997)第43号市残联康字(1997)第3号《关于残疾人康复经费各级财政补贴的通知》在1997年——2001年之间,凡符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98)沪民济发第12号沪财社(98)第13号“关于调整98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扶贫标准线范围内的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者;对略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扶贫标准,但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系指家中另有一名以上的无业残疾人或符合市沪委办(96)第12号文中确定的大病患者)均可享受“视觉第一 中国行动”的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费政府补贴。具体为:按最高不超过4000元一例标准的复明手术费计,病员及家属自筹承担12.5%,余款由市、区县、医院减免解决。——摘自沪残康办(98)第14号《关于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医疗费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市残联重点对贫困低视力患者按一副助视器的50%的价格予补助。凡符合市财政局和市残联联合下发的沪财(95)第24号“关于本市建立区、县残疾人特困助残金的通知”中规定的享受残疾人特困助残扶助的肢体残疾者其矫形器安装费由市残康办康复专项经费中给予200元补助。——摘自市残康办(97)第10号《关于贫困肢残者矫形器安装费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对符合界定标准的临界肢残者,在安装矫器时确定属家庭贫困者,可参照市残康办(97)第24号《关于贫困肢残者矫形器安装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享有扶持补贴。——摘自市残康办(98)第25号《关于加强临界肢残者矫形器安装贫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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