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松江区 >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上海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费协议如何签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上海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费协议如何签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23:00:3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费协议如何签

应该是在看完房,交了意向金之后签订
当然需要支付中介费,由违约方承担。

上海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费协议如何签

2,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约定办理委托公证

是违约,起诉到法院即可。
在签订合同时,上面写的是住家,你为什么还要签订合同呢? 如果合同没有签订,仅仅只是交了定金,那么你们可以要求中介按你们的要求提供房屋,如果不符合你们的条件,你们可以先收集一些对你们有利的证据,比如你们要求的房屋基本要求等,然后向中介提出建议,让他们照你们的要求提供房屋,否则,中介费不支付。即便他们起诉要求你们付定金,你们有证据证明中介违约在先,所以也不必再承担给付定金的义务了。法院也不会支持他们的请求的。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约定办理委托公证

3,上海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上海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简易范本)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十二、附加条 款: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年 月 日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住址: 电话:年 月 日

上海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4,签订居间合同的疑惑

(一)、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居间人对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的订立情况等,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使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三)、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责。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四)、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或者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从马先生的情况来看,应该已经就其交易的房屋与买受方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原来签订的居间协议是否继续约束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从来信推断,买卖双方签的居间协议中间,应该包含居间法律关系约定和买卖法律关系约定。不过,从马先生的问题来看,应该是针对买卖关系而言的,因此这里仅分析买卖关系。 如果卖方与买方在居间协议中明确约定,买卖合同签署后居间协议失效,或者居间协议约定的核心义务为买卖双方按照既定条件签署买卖合同(我们称之为买卖预约法律关系),则在买卖合同签署后,居间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再约束买卖双方,双方应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但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通常买卖合同的签署,仅表明买卖法律关系履行过程中有了一些补充或新的内容(买卖合同视为对居间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原则上应该按照签署在后的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但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仍然可以依据居间协议约定确认。即居间协议仍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对买卖双方形成约束。
可以的!

5,上海委托卖房协议书怎么写 协议书范文供参考

出售房屋,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的,需办理上海委托卖房公证书。很多人也许不知道上海委托卖房协议书怎么写。小编整理了一篇上海委托卖房协议书范文供参考。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云南点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第一条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第二条 委托的基本事项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曲靖市___区____路_______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抵押情况: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委托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第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二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1、 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2、 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3、 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4、 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第四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六条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6,买房定金协议书怎么写 详解上海购房协议书范本

买房定金协议书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那么上海购房协议书范本成为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上海购房协议书范本。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 (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 (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 (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 (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 (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 (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五、 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 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 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中签字盖章;其中: 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 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 项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购房定金协议甲方(出售方):乙方(买受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房屋权属面积 平方米,房屋成交价格为 万元 ,甲方收取乙方定金 元。二、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三、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并进行交易,签定与交易地点为 ,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并进行交易,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1.甲方若违约,则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100%的违约金;2.乙方若违约,乙方则应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 方 : 乙 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什么是购房定金:商品房购房定金其性质对于商品房认购书为违约定金,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并不能担保契约得以成立,仅能担保当事人积极诚实地订立契约。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违背诫信原则,存在违背商品房认购书或其他缔约过错行为时,方可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对于商品房认购书未确定之内容协商未果而一方拒绝签约,不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书写时勿将"定金"写成"订金"。"定金"是法律术语,通常视为购房预付款,购房户如交纳了"定金"又不打算购房,应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7,上海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下面为您提供一份标准的协议范本。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企业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厂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大厦______层 邮编: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_________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_________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 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 _________ )第 _________ 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和在建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 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_________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_________ 层、地下 _________ 层,约 _________ 平方米,建于 _________ 年)、老厂房(层,约 ___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_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___ 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___ 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_________ )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 号。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_________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 _________ 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改成二)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_________%,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 _________%,即人民币 ___ 元整(¥ 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万元)。 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整(¥ 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 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①、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②、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_________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_________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首先想说,楼主的行为存在很多法律漏洞 1、既然是重病老人,就要确定他是否有完全行为能力,如果不能确定就一定要他的监护人在合同上一起签字确认。 2、不管签什么样的合同,只要没在房产局办理登记,你就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房价涨了房东可以随时违约或将该房屋再转卖给第三人, 3、5年后才能过户的房子有可能是经济适用房要么就是单位的福利房,如果你是买的前者那后果就更严重了,因为国家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交易,就是说你们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到时房东毁约连违约责任都不用承担。 4、还有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该房屋暂时不能办理“两证”,所以不能过户,如果是这样的话,恰好你又非要买的话,建议你和原房东再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公证”,主要是委托你全权办理该房屋的办证及过户的全部事宜,等以后可以办证了,就不用原房东到场,你自己拿着公证书就可以去过户了。
文章TAG: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上海上海市房地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