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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税第11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第十一税务所下午几点上班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02:23:00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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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第十一税务所下午几点上班

5点半吧或者5点,赶早不赶晚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第十一税务所下午几点上班

2,请问上海开具增值税 车辆照明信号装置 发票购货方需要向供货方提

第四十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财税〔2006〕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问题。一、“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是指“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二、“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
提供开票信息,就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银行账户信息,开专用发票的话有些公司还会要一般纳税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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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消防设备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么

这个没有直接关系,山东北仁汇智做无线消防报警设备的,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增值税可以
一、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1。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五、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对接技术改造,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有关系统技术方案见附件2。  六、各地税务机关要做好纳税人的宣传组织工作,重点做好开票量较大的行业如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等行业增值税电子发票推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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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备案合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产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规定从2006年9月15日起对部分出口货物调整出口退税率。同时明确在2006年9月14日(含14日)之前已对外签订的出口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备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口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出口企业可选择继续按调整之前的退税率办理出口退税。现将出口合同备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述的备案出口合同是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签订的书面形式合同,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2006年9月14日(含14日)前签订;   (二)合同签订日期、出口企业、外商、出口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合同协议号等内容明确;   (三)经出口企业和外商双方签字确认或盖章;以数据电文方式签订的书面形式合同,必须由出口企业打印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或盖章;   (四)合同内容真实有效。 二、出口企业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前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加盖企业印章的合同原件和合同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有出口企业负责人签字),及《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工作的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备案。 三、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出口企业相关出口合同备案申请,并按照本通知第一、二条的规定认真审核。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出口合同予以备案,同时将出口合同原件退回出口企业。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备案,退回出口企业。   出口合同一经备案不得修改。   四、出口企业将上述出口合同项下的货物报关出口后,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时,应单独注明。   五、税务机关在审批上述备案出口合同项下的货物出口退税时,除按现行规定正常审核出口企业必须提供的凭证外,还应对备案合同的主要内容与实际出口货物的相关内容重点进行审核。对2006年12月14日(含14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前出口的货物,且实际出口货物与备案出口合同中出口企业、外商、出口商品名称等内容相符的,税务机关按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办理退税。备案合同项下出口企业、外商、出口商品名称等其中一项内容发生变化的,该合同备案金额以内的出口货物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办理退税。已经办理退税的,税务机关对多退税款予以追回。   上述备案金额是指,备案合同项下申请选择调整前退税率的出口货物的出口金额。 六、出口企业将出口合同报税务机关备案后,如在2006年9月15日至2006年12月14日期间实际出口货物金额、数量超出备案合同的备案金额、数量,超出部分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办理退税。 七、除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外,其他贸易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的出口业务均适用于本通知规定的出口合同备案办法。 八、属于委托代理出口的,委托出口企业除向税务机关备案出口合同外,还必须备案与代理出口企业之间的代理出口协议。受托方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的,一律由委托方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九、出口企业采取涂改、伪造合同,倒签合同日期等各种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已退税款或多退税款予以追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十、出口煤炭按照财税〔2006〕13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第3项的规定办理出口合同备案手续。   十一、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备案出口合同的整理、统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于2006年10月31日前,将本次合同备案工作以及《出口合同备案统计表》(见附件2,不含出口煤炭)一同书面报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 附件:1.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 2.出口合同备案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5,调整后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编码规则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一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10位数代码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扩展资料:增值税发票代码(原规定为10位,2018年1月1日始调整为12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代码原为10位。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四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第五∽六位为年份,第七位为印刷批次,第八位为文字版,第九位为联次,第十位为金额版。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一∽四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第五∽六位为年份,第七位为印刷批次,第八位为发票种类(增值税普通发票为3),第九位为联次,第十位为金额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为0)。2018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对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调整,新版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调整为12位。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发票代码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编码规则如下:(1)10位数代码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2)12位数代码2017年12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扩展资料: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税率为:6%。广告服务,指的是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作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是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普通发票
编码不是密文你说的是发票左上角的黑色的编码吧?每批票是不一样的。右上角的复印上去的是发票号码,是按顺序加一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一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6,上海居住证转户口

文件是累积分数,学历高一部分分数拿的多,但是归根讲总分的。居住证很好办的,但是户口就麻烦了,而 且这些条件都符合才能拿户口。要不然来上海洗碗洗7年也能拿户口,上海户口就太容易了。。。 现在设置的很难的,哎。。。 关键还是看你有没有钱,会不会讲上海话。我学校里有些外地老师,有户口有房子,但是没人会把他们当上 海人看的,因为不会讲上海话,而且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 加油吧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申办条件 (一)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此外,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二、关于激励条件 (四)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五)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是指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具体地区及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 (七)办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是指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三、关于申请的提出 (八)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的提出,按以下方式办理: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3、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四、关于申请材料 (九)办法第八条第(一)项所称“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十)办法第八条第(三)项所称“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一)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7,申请一般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刚下来的时候,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你的预计收入,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会根据你的申请在受理5日内实地调查,还要与法人、投资人、会计、采购等相关人员约谈,并且查看你的帐薄设置情况,然后才出具是否准予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过6个月辅导期以后,税务还会对你的纳税情况核实,以及你的财务各方面检查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如果不符,会取消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返回小规模,如果通过,那就是一般纳税人了。
其实一般纳税人条件具备,随时都可以申请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还有一种是被强制认定一般纳税人,意思就是你在小规模期间年销售额(不含税)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税务人员会联系你并认定一般纳税人,这种情况不好地方在于,如果你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定率,相对于查账户来说税负就大了
一、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的相关规定:在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具体办法颁布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而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现行规定简述如下: 1、申请期限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事项通告》,2009年上半年需申请认定的纳税人应于2009年2月底前向各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以便尽快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和组织培训。 2、提交文件 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2、防伪税控联系单; 3、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办税证复印;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银行帐号证明(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6、购买保险箱发票复印件; 7、税务代理、咨询证书; 8、纳税人的经营场地证明(参照新办); 9、财务报表(提供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0、有关合同、章程; 11、对外地驻分支机构构还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件、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注:上述证件资料仅从实践的角度加以列示,供贵司参考。具体操作时请以税务主管机关的具体要求为准。 3、申请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完毕。 二、如何收费?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每次收费人民币50元,收费依据为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对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请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证照收费的函〉的复函》(沪价行[1996]147号,沪财综[1996]27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向增值税征收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二、业务流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和直属分局负责实施。 2、纳税人下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列后,需一并提供书面申请、工商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其复印件以及税务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手续。 3、主管税务机关收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后,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4、税务机关作出认定结论后,应及时通知纳税人,并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份)工商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退还给纳税人。 5、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应带好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发票领购簿》到税务机关,由税务部门在两证(簿)上加贴年检合格的标识。 三、相关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及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2、从事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纳税人。其中,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包括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指全部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批发或零售货物以外的销售额超过50%)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2)已开业的小规模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 (3)新成立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力量较强,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 (4)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5)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6)加油站。 3、总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在同一地(市)的,由总机构统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并统一申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4、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连续12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须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5、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6、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参加每年一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 四、相关机构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略)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政策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规定:    1、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以上的商业企业,以及年应税销售额30万元以上的非商业企业,且财务核算健全的,原则上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商业企业,以及年应税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非商业企业,均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办法确定征收率。    3、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比重在50%以上的。 办理事项:一般纳税人认定、取消、年检及升降级管理 国税局 办理事项:一般纳税人认定、取消、年检及升降级管理 审批形式:核准 办事程序:受理 核准 申报材料:认定:1、申请报告;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3、防伪税控联系单; 4、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办税证复印;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银行帐号证明(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7、购买保险箱发票复印件; 8、税务代理、咨询证书; 9、纳税人的经营场地证明(参照新办); 10、财务报表(提供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1、有关合同、章程; 12、对外地驻绍分支机构构还应提供总机构所在地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照材料、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年审: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纲税人资格证书》; 3、发票领购薄; 4、上一年度企业的损益表、负债表等财务报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表》;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类管理申请表》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年审费30元,其他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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