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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权,刑罚权的内容包括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20 15:24:17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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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理解刑罚权的根据

刑罚权是指国家运用刑罚的权力. 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巩固自己的阶级统治,需要以刑罚对付犯罪,以加强威慑力量.因此,有统治权就必然有刑罚权.刑罚权与刑罚,表现在刑罚权是刑罚得以产生的前提,没有刑罚权,刑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刑罚权由统治阶级授权代表本阶级意志的机关来行使.所以其依据是国家的权力。

如何理解刑罚权的根据

2,刑罚权的内容包括

A,B,C,D刑罚权是基于犯罪行为对犯罪人实行刑罚惩罚的国家权能,内容包括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与行刑权。减刑制度,隶属于刑罚的执行。

刑罚权的内容包括

3,刑罚是指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什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刑罚,是指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限制或剥夺某种权益的)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扩展资料:刑罚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制刑权。即创制刑罚的权力,包括对刑罚制度的立、改、废。在我国,只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才享有制刑权。2、求刑权。请求对犯罪人处以刑罚的权力。在现代社会,求刑权由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行使,表现为侦查机关搜集犯罪证据、公诉机关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但是被害人在一定情况下也享有求刑权,如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进行告诉,对司法机关不立案、不起诉的案件提起自诉等。3、量刑权。是审判权的一部分,由审判机关行使,决定是否科处刑罚、科处何种刑罚。4、行刑权。对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权力,由行刑机关行使。

刑罚是指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什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4,在我国刑罚由谁制定

法律分析:刑罚权是国家基于独立主权对犯罪人实行刑事制裁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说,刑罚权是国家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之一,它是一种国家权力。因此,刑罚权的存在是以国家权力为前提的,两者密切相关。刑罚权属于公刑权,以区别于私刑权。刑罚权不是抽象与空洞的,它必然通过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而在刑事法律活动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这就是刑罚权的种类。制刑权的内容包括:(1)废,即废止某一种刑罚制度的权力。(2)改,即修改某一种刑罚制度的权力。(3)立,即确立某一种刑罚制度的权力。对刑罚制度的废、改、立,就是制刑权的全部内容。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向被告人所在单位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由主管部门直接给予被告人以一定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之一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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