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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残疾人有什么补贴,退休一级听力残疾上海每月多少补贴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12 10:22:5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退休一级听力残疾上海每月多少补贴

按照上海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只要符合重残无业、低保、低收入任一情况,则会有一笔200-330元的生活补贴;而根据其残疾等级,会有一笔150-300元的护理补贴。具体情况你需要去所属街镇的民政窗口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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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上海4级残疾证有什么优惠

1、如果领取了残疾证,然后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只要按照正规手续办好登记,就可以在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上得到减免(除了限制性行业外)。 2、只要是残疾人,不分级别,都可以得到优惠。 3、国家对聘请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了税收优惠,可以减免部分税收。但只聘请一两个残疾人的饭店恐怕就没法享受优惠了。 4、至于去打工是否会遭拒绝,那就看老板。建议去一些福利企业,那些企业是专门收容残疾人打工的,享受许多优惠。 参考一下,祝你愉快。(*^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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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听力一级残疾有补贴吗

  您是哪个区的?各区可能不一样哦!我给您转个闵行区的参考下:也不知道对您有用没?希望采纳!!  关于对本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本区重残无业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实施“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闵府办发[2008]70号)要求,现就对本区城乡重残无业人员实施生活补贴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贴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且常住在本区,已在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待遇的城乡重残无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为积极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本区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贴实行城乡一体化标准,具体标准为本市当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行标准为400元/人/月)的30%,即120元/人/月。自2009年1月1日起,城镇户籍重残无业人员可同时享受每人每月520元的市级生活补助和120元的区级生活补贴;农村户籍重残无业人员可同时享受每人每年4160元的市级生活补助和每人每月120元的区级生活补贴。  今后如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的30%自行调整区级生活补贴。  三、发放方式  1、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贴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按季定期发放。  2、本意见实施后,经民政部门批准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待  遇的新增重残无业人员,其生活补贴待遇自民政部门批准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待遇之日的当月起计算。  3、重残无业人员因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或去世等原因,不再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待遇的,自下月起终止本区生活补贴待遇。  四、资金管理  1、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并列入各级年度预算。  2、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专项结报,严禁挪用和虚报,并接受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的监督检查。  本意见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闵行区民政局  二○○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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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残疾人拆迁有什么优惠政策

残疾人在动迁政策中没有明文规定要“优惠”,在实际安置中会根据残疾肢体程度,酌情优先考虑安置房屋的层次。我国现行的残疾人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鼓励残疾人创业创收、扶持就业,税收优惠,看病就医、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
残疾人在动迁政策中没有明文规定要“优惠”,在实际安置中会根据残疾肢体程度,酌情优先考虑安置房屋的层次。  同时,因拆迁造成残疾人无生活来源的(失去土地的残疾农业人员),给予就业扶持的政策。  残疾人本人创业、就业、自谋生活的及企事业单位聘用残疾人的,享受相关税收等优惠政策。  上海市没有特别针对残疾人的政策,我国对残疾人拆迁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在牡丹江市曙光新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动拆迁前,牡丹江市残联就妥善解决残疾人困难群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问题,积极协调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最终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在市残联的建议和借鉴其它地(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牡丹江市的实际制定了两种补偿方式;一是对持有《牡丹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除正常补偿外,给予每户1万元补贴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除正常补偿外,轻度残疾给予补贴5千元,重度残疾给予补贴1万元,如被拆迁人既是低保对象又是残疾人的以上两种补贴款可同时领取。二是适当建设1至2栋面积为40平方米的小户型保障住房。以上两种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任选其一。此外,本着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则,对残疾人住户将全部给予低楼层安置。对经认定的残疾人,本人无力解决过渡用房的,市政府拆迁部门还将提供周转用房。再去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了解一下 这是08年的
可以申请一定的困难补偿但是 这是基于街道的补助照顾 并不是法定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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