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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 宅基地,上海市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05 10:35:15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市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

上海市房地局

上海市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

2,松江宅基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不可以。松江宅基地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松江宅基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3,上海市松江区那里查土地宅基证信息

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可以查本人的宅基地证情况,到国土资源局档案室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国土所。
没看懂什么意思

上海市松江区那里查土地宅基证信息

4,上海有几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个。国家基地制度发布公告得知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名单试点县,北京市为昌平区、大兴区。上海市为松江区、奉贤区两个区。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新时期下我国土地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5,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作用

请问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作用有何作用?是否证明这块地就是属于土地使用者?答: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证明这块地就是属于该户为合法土地使用者.如土地使用者过失了,应当如何处理?答:经集体(即村委会)同意,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变更(有必要的,需做继承公证.第一页上面有一个印花税像邮票一样的东西,上面敲了注销两个字?是不是代表这张证已经无用了?答:说明已付印花税(防止私自翻贴造假),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还是有用的.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只记载户主一人,是一种通行做法,类似于户口簿上也只记载户主一人,房地产权利属于登记簿记载的全体权利人共同所有。 2、有关房屋翻建问题,以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6,上海市宅基地商店拆迁如何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个人意见:1-2.看赔偿你房子的地方是否是原拆迁的地方,如果是,就应该赔偿260平米,平米数不足以现金补足3.起诉的话我建议你们情况相同的几家联合起来上诉,关键还是证据,收集好证据对你们胜诉帮助很大4.拆迁过渡费是必须要有的,其他就不太清楚了,每个城市政府规定不一样5.房产证是必须要有的!所以你要找开发商拿房产证6.这个就不太清楚了 因为我不是上海人咯 建议去房管局问问7.质量问题,找开发商,如果不能解决起诉他,这样重大质量问题找媒体一曝光,就好解决了最后建议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咨询是免费的,联合所有情况相同的住户,选出代表全权处理此事,事半功倍。希望你能圆满解决此事! 请参考
只能简单的说一下:1、宅基地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一:按照人口来安置,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4、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5、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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