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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内设机构职责,房管局主要负责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6 03:13:18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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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管局主要负责什么

房管局主要负责: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房管局主要负责什么

2,房地产管理局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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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局职能职责

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三)规划发展处(四)组织人事处(五)财务管理处(六)公共绿地处(七)林业处(市护林防火办公室)(八)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九)市容管理处(十)环卫管理处(十一)景观管理处(十二)执法协调处(十三)执法监督处(十四)行政许可处(十五)科技信息处(十六)社会宣传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4,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有房屋附属设施是指公有房屋街坊内的道路、下水管道、污水管道、路灯、绿化及围护设施等。但由市政,电力部门管理的除外。第三条 地处农村的全民所有和属于城镇集体所有的房屋,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市区、建制镇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在农村(包括非建制镇)的房屋。第四条 公有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所有人)和公有房屋使用人(以下简称使用人)必须遵守《条例》和本细则,接受市、区、县房产管理局的行政管理。第五条 上海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是本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公有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本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本市公有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  (四)负责对区、县房管机关的业务领导;  (五)负责对公有房屋经营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六)负责对市属局级以上单位、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机构、部队设置的公有房屋经营机构的资质审查;  (七)负责对危险房屋的审定和对危险房屋鉴定单位的资质审查;  (八)汇总公有房屋资料,编制公有房屋统计报表;  (九)负责调整市属局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业务用房;  (十)负责对公有房屋改变使用性质的审核;  (十一)会同市规划、土地管理机关对迁建单位原址房屋及场地进行调整;  (十二)负责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的管理;  (十三)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十四)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十五)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其他行政职责。第六条 区、县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是本区域内公有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公有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房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区域内公有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三)对本区域内公有房屋经营机构或部门进行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  (四)负责本细则第五条第(六)项以外的公有房屋经营机构的资质审查;  (五)审定委托范围内的危险房屋;  (六)按市房管局的要求收集、汇总本区域内的公有房屋资料,填报统计报表;  (七)负责对公有房屋改变使用性质的审核;  (八)负责本区域内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的日常管理;  (九)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第七条 所有人自行使用房屋,应指定部门负责使用管理。  所有人出租房屋,应设置经营机构或委托其他房屋经营机构代理经租。但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下的,也可指定部门负责经营。  房屋经营机构应建立房屋经租帐户,并配备必要的经租业务人员、维修养护人员;经租大楼公寓的房屋经营机构还应配备电梯驾驶人员。具体配备标准由市房管局另行规定。  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房屋,应按市房管局的规定统一设置房屋经营机构。第二章 权证管理第九条 公有房屋实行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所有人应向房屋登记发证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经审查确认后,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共有房屋应由房屋共有人共同向房屋登记发证机关申请所有权登记,经审查确认后,分别发给《房屋共有权证》;按份共有的应在《房屋共有权证》上注明房屋所有权份额。  所有人为偿还债务将房屋抵押给债权人而在房屋所有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债权人应会同所有人向房屋登记发证机关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经审查确认,发给债权人《房屋他项权证》,并在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他项权利的内容。《房屋他项权证》随着他项权利的消失而撤销。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的合法凭证,由市房屋登记发证机关统一印制、颁发。第十条 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申请扩建、改建、加层、拆除房屋,办理房屋的交换、调拨、投资、分析、合并等产权变更手续以及抵押、保险等事宜,须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全民所有房屋所有人在处分其房屋时,还须按规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共同共有房屋出卖时,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房屋的所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出卖,但出卖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信访办公室)(二)法制处(三)干部人事处(干部审计室)(四)财务处(五)企业注册处(六)外资企业注册处(七)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处(八)公平交易处(九)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十)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网络和新型市场监督管理处)(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十二)商标监督管理处(十三)广告监督管理处(十四)合同监督管理处(十五)基层工作指导处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6,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外事办、信访办)二、组织人事处三、政策法规处四、财务管理处五、科技管理处(总师办)六、总体规划管理处七、详细规划管理处八、建筑规划管理处九、市政规划管理处十、监督管理处十一、历史风貌保护处(城市雕塑管理处)十二、地名管理处十三、土地综合计划处(耕地保护处)十四、土地利用处十五、土地权籍管理处十六、矿产资源管理处(地质环境和勘查管理处)十七、征地补偿管理处十八、行政许可处十九、信访办公室二十、监察室二十一、直属机关党委(文明办)、工会、团委1、直属机关党委(文明办)2、工会3、团委
正厅级别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1、上海市是三级行政体系:上海市(省部级)——区县、委、办、局(地厅级)——乡镇、街道(县处级);2、所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是正厅级别,与崇明、虹口区级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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