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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伤律师免费解答,工伤法律咨询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2 22:23:25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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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法律咨询

没有划分责任的规定,只有“认定”的规定,请下载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即可。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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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工地受伤求助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你好,此种情况一般两种解决方式:1、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2、以雇佣关系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属于工伤,因为包工头不属于用人单位,应该由某安装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该劳动关系中,应该以某安装公司为用人单位来申请工伤认定。分公司也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主体,可以委托律师调取该分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里面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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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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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伤法律咨询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工伤法律咨询

关键的问题是要保留好住院的病历,另外,要公司给予书面承诺,按工伤处理,给予赔偿,加盖公司的行政章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注意:最后一定写上由公司负责申报工伤。(可口头上承诺,申报与否由公司决定)
保留证据,譬如工伤鉴定书还有就是医院开出的诊断书和费用收据,还有就是他与工作单位的合同书等,若以后不承认,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1、到当地社保部门查询是否投保(估计没有投保) 2、可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员工意外伤害的保险,或者公司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那么才具备兑现承诺的能力 3、最好带个录音笔去谈判,要求签书面协议。保存证据,以免公司不能兑现。 4、等级要鉴定部门确认,建议拿着片子、病历去咨询当地鉴定机构
你一定要公司些好字据,以免日后翻脸了你们也好拿出来作为证据用,一定要写的详细点,工伤是怎么回事,受伤住院治疗的一切单据由你们来保管,保证他们不会翻脸,如果翻脸他们位子不保,这样最多给你们赔钱。

6,工伤赔偿咨询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zhidao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专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属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你好。 第一,工伤事故,如果仅仅是违反操作规程所导致,受伤个人是不会负责任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受伤者是自己故意行为(即自伤),否则,无论受伤者个人有任何过错,都不会对工伤结果负责任的。 第二,47岁,对于赔偿数额没有任何影响。如果要调解,只能是个人与单位之间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各地律师收费标准不同。你直接可以向当地律师咨询,明确收费标准,也可以去当地律师协会,询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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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咨询法律方面关于工伤的问题

1、违法;你和派遣公司的合同是一回事,和接收公司的合同又是另一回事,派遣公司肯定不能不签合同,违法未签合同期间需支付每个月双倍工资补偿;2、上三险是可以的;但是没有出事不管的说法,就算不给上保险出事他一样要赔偿,反而应该说因为不上保险他还要赔多点;3、单位违法,工伤期间要保证治疗时间,需要支付相应工资。
回答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不签订的话: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回答二:没有这个说法,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要交的,不是说不交就不叫的,是他们的义务。回答三:这个算工伤的,不管有没有给你上保险,有保险的可以走工商保险,没有就有公司负责。医疗期内工资照发的。
1、违法,不管是什么劳动合同,均应该在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签订。2、没有这个说法,如果你说的三险是指养老、工伤、医疗的话,则发生工伤事故后可由单位或本人向所属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没有缴纳保险,也可提出认定申请,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单位的说法没有道理。3、没有工伤保险半年后才生效的说法,你可查询单位是否为你缴纳了保险。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已经下来的话,可参考认定书上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保证原薪酬待遇不变。而且不管单位有没有给你上保险,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本来就应该单位支付的。
你的妹妹属于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以后,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如果经过鉴定评不上等级的,就没有赔偿,只负责医药费和工资,根据你表述的情况看,怕是评不上等级,没有赔偿,只能报销医药费和工资照发,如果你认为伤势较重,可以进行工伤鉴定。至于酒店缴纳没缴纳工伤保险不重要,那是酒店的事情,缴纳的,工伤保险承担,没缴纳的,酒店自己承担,和你个人没什么关系,工伤鉴定由社会保险部门指定医院进行鉴定,并不是法医鉴定机构,因为不是刑事案件和人身损害鉴定。楼上回答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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