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静安区 > 上海市第一 批经济适用房,上海经济适用房具体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第一 批经济适用房,上海经济适用房具体标准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16:45:52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经济适用房具体标准是什么

02年拆迁真是很不合算!表示同情!

上海经济适用房具体标准是什么

2,上海市经适房咨询电话或咨询网址

这些百度地图
妮好烦啊…我现在不想回家…回家真

上海市经适房咨询电话或咨询网址

3,上海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购买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是: 1.必须是上海市居民或小城镇户口的 2.没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的 3.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话从网上下载两张(上海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夫妻双方到单位盖章,确定核定面积,带上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到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核定,十个工作日后取表,取表后到当地建委领表盖章,去时须带房主原购房合同或原房产证,领回表后到土地局过户就可以了。

上海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4,虹口区经适房摇号

登录:“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主页:公示公告 ---就能够看到:上海市虹口区2011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也能看到:上海市虹口区2011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房源信息表
登陆上海市房屋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点开公示公告页面,找“上海市虹口区2014年(第五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 (2015-10-12)”可以下载相关文档文件,查找你的名字就可以知道排位多少了。

5,上海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 根据年限判定

上海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上海经济适用房若是贷款必须在5年以上,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各银行不对5年内上海经济适用房发放贷款。而5年以上的上海经济适用房贷款操作流程就和常规房贷比较类似了。 上海经济适用房贷款前提条件 5年内上海经济适用房不能贷款购买。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即购房者只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这样一来,银行信贷安全将无法保证,因此,各银行不对5年内经济适用房发放贷款。 5年以上上海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后,才可贷款购买。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主要看抵押房屋的产权,这样,即使出现坏帐等情况,银行也比较容易处理。因此,只要购买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符合购买条件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贷款。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贷款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房贷款的操作过程基本与商品房的个人购房贷款操作方式相同。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式户口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以个人的自身能力为主; 4.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上海经济适用房贷款流程 1.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可持认购书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2.经银行初审合格后,再到银行指定的事务所办理个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在银行初审合格后,购房者还须同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房款,并办妥《个人收入证明》(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上述内容经律师审查后,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此外,贷款人还须到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房屋财产保险(时间与贷款期限相同)。 4.上述各项完成后,借款人可与银行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随后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中,借款人即按月开始归还借款本息。

6,上海支内回沪人员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5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单身人士,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请购买、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申请人及申请程序)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第十六条(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其中,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由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查,住房状况由房屋管理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核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当在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符合条件的,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以下简称申请户)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并报市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您如果以开了结婚证明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到您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带着您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申领经济适用房登记表。而后,到您的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未享用公用住房,个人未购商品房。再到您所借住亲属住房处,证明您的全家现居住面积不足8平米/人,用铅笔填写,到办事处核实后,再用碳素笔填写。办事处会发给你,公示证明(公示在你所住处的居委会,或住宅门口,公示十天,十天内若无对此异议者,则合格)最后请居委会认可签字,签在公示布告上,交还街道办事处即为合格,然后等待分房。您若未婚,年满30周岁也可申请,申请程序同上。

7,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首先,你要有一张半年内拆迁的拆迁证 而且,拆迁补偿金少于20万 且家庭年收入少于4万 且所拆房屋户口本内的成员名下都没有住房 才能申请 需持你的拆迁证、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的收入证明 到所属居委会开证明 再到房管所申请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办法》规定,申请经适房的家庭全体成员必须有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需要注意的是,买下经济适用房后获得的是有限产权,除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外,业主不能将经适房擅自转让、转租、出借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申请条件]   -户籍年限和实际居住年限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员,均具有达到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 (县)达到规定年限。   -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限额   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资产低于规定限额。   -住房困难面积标准   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申请前原有住房转让限制   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的一定年限内,必须未转让过住房。   -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   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资产低于特别规定限额同时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其他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及单身人士,可以申请租赁经济适用房。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等因素确定,并且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或银行贷款;家庭成员中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支付首付款后,可以申请全额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选房]   采取公开摇号轮候选房   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家庭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复审。   申请经适房的居民也是可以选房的,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一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各区县的住房保障机构结合当地经适房的供应情况,可能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对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申请家庭进行排序,建立起轮候的名册。等到房源和供应期限等信息公布后,申请家庭根据房源供应的不同类型,按照轮候次序,到指定地点选房购买,或者承租。   据介绍,如果申请家庭因为当期房源供应数量有限,没能买到或者租到心仪房源的话,其轮候的序号将被保留,而且排在下期公开摇号产生的序号之前,但是如果选中了房,却不签选房确认书,或者不签经适房销售合同的,就将被视作放弃。   [承租]   经适房不得擅自转租出借   经济适用房不仅可以买,而且还可以租。相关部门表示,将会建一批专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这些房源会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简单的装修。那么经适房的租金大概多少呢?根据《办法》,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标准参照相同地段,相同质量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一定比例设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考虑到部分家庭可能无法承担经适房的租金,《办法》规定,承租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可以提取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租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经适房的家庭不能将已经租下的经适房擅自转租、出借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也就是说,经适房的业主不用担心,“邻居家”成了棋牌室甚至KTV等可能扰民的场所,更不必担心经适房内出现“群租”现象。   经济适用房租期到期后还可以续租。在到了规定承租期限前的三个月内,承租家庭可以向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申请续租经济适用房。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不符合条件或者在租赁期限内购买其他住房的,租赁合同到期终止。 转让]   产权不满5年一般不能卖   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这也不是“一刀切”。根据规定,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以向原先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相关部门会回购该住房。   不过,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申请家庭成员购买其他住房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原先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 (县)住房保障机构按原购房价格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可以上市转让,但是住房保障机构有优先回购权。购房家庭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取得家庭全体成员的书面同意,并征询原先审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意见。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以按照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格优先回购;如决定不回购的,购房家庭方可向他人转让。   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后,原购房家庭成员不得再次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售价]   不得高于基准价及上浮幅度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节能、省地、环保要求,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应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满足家庭基本居住生活要求。   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室内装修;用于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按照家庭基本居住使用的要求进行室内装修。   单独选址、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公建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应当与经济适用住房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根据《办法》要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限价管理,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应当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为基础,兼顾相邻区域、地段内多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平衡等因素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住房保障机构明码标价,并向社会公布,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14hfgxhdfhsdddgsg
这里说的很清楚(文件、图表),您可以对照规定看一下是否符合标准: http://sqjt.beijing.cn/bzxzfsqzn/
文章TAG:上海市第一上海上海市第一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