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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工伤保险,上海市宝山区工伤鉴定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0 17:03:44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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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宝山区工伤鉴定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021- 56108352

上海市宝山区工伤鉴定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2,上海市工伤保险工司共几家各分部在什么位置

工伤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机关经办的,不是保险公司经办的,只有各地的社会保险局才有资格经办,并且也只有用人单位负责参保缴费,个人是不缴费的,个人也无法参保缴费,因此,你只能由你工作单位在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去办理参保。
不可以,工伤险应该不是强制的,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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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工伤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首先来说是要进行办理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其次是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最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2、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3、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5、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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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是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二份)。 4、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类补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按60%缴费,高于社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缴费。缴费工资最高封顶数为社平工资三倍。 5、根据单位填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产生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应收应付帐。 6、养老金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或邮局统一发放。 7、养老征收由所在地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时间在每月初。 8、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20日办理各项异动业务。 9、参保单位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

5,上海企业单工伤保险怎么交

可以单独交工伤保险。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给江西远创人力:1、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参保缴费之后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在每月截止日期之前将变动人员名单送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员工初次参保缴费的次月新发生的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注意在缴费之前发生的工伤和初次缴费的当月发生的工伤不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之内
社保现在需要五险全部都要买啊,没有单交的工伤保险。若是企业单位,不愿意给员工买社保,可以买雇主责任险,避免风险,而且价钱实惠。
《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条例规定如果企业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一旦发生工伤,将由企业承担该员工的工伤赔偿责任。目前工伤认定范围也比较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由企业缴纳

6,你好在上海宝山工伤八级和九级伤残各赔偿多少钱谢谢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九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注:里面不包括医药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治疗期间的工资等。另外第二项是按统筹地区平均工资计算的,2551是我们这的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你们那里肯定要高一些具体你到社保局问下就知
2013年《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上海市工伤保险赔偿按照什么时间算是按工伤认定的时间还是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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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不是按受伤时间,是按认定的时间,但现实中有这样的问题,也是有争论的问题,工伤认定究竟是以作出认定的时间为准,还是以作出认定送达的时间为准?工伤认定的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按《综合标准》赔偿,2011年7月1日以后认定工伤的,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赔偿。这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那么,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时间的规定。认定时间能确定,按哪个标准赔偿也就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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