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在上海落户许可的申请, 并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研究生 1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2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4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2、优秀高校毕业生 1荣获的省市级荣誉证书;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获得的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3、本科毕业生 1获得国家颁发的发明专利证明等;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 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毕业生可携带以上证明,到胶州路601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取得进沪许可,本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进沪许可一年内有效。
4. 留学生落户深圳条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深户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犯罪记录
人才引进方式
1核准入户
1、应届毕业生引进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2年以内,没有工作和社保限制
2、留学人才引进
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
3、在职人才核准入户
① 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 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③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④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意: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还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才可以哦
⑤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⑥ 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⑦ 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意: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⑧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⑨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2积分入户
1、在职人才积分入户:
① 年龄:45周岁以下
② 缴纳深圳市社会保险,并达到相关要求
③ 身体健康,基本分满100分
2、纯积分入户:
① 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② 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③ 未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④ 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保,年限均已满5年。
3随迁入户
1、夫妻随迁条件:
① 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② 申请人不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
③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子女随迁条件:
① 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②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③ 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④ 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父母随迁条件:
① 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
② 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③ 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④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