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表上的球员号码即为参赛号码,抵达赛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四)联席会每队必须选派领队和主教练参加。
(五)每队须有两套深浅颜色比赛服,要求号码清晰、其中一套应为白色。如无特殊要求,秩序册赛程中左侧为主队,穿浅色球衣,右侧为客队,穿深色球衣。
(六)凡报名参赛单位, 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撤回或不参加比赛。如因特殊情况不参加比赛的,必须在赛前15天报中国篮球协会批准。否则,将给予停赛一年的处罚。
(七)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医生等教练组所有成员)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体检证明。
(八)各参赛队主教练有管理本队运动员家长的职责,如家长出现扰乱比赛秩序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队进行处罚。
十、 决定总名次的办法
总名次根据总分排定,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在前者列前。总分=比赛得分+素质与技术达标得分+技术评定得分。
(一)比赛得分 =(队数 — 名次)×55%
(二)素质与技术达标得分 =(队数 — 名次)×25%
(三)技术评定得分=(队数 — 名次)×20%
十一、 奖励办法
(一)中国篮协向决赛前16名队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赛区向身体素质、技术测验个人总分前16名运动员颁发奖状或证书。
(三)赛区向决赛前3名队伍颁发奖牌及奖杯,向决赛4-16名队伍颁发奖状或证书。
(四)赛区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办法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五)赛区颁发最有价值球员奖。
(六)赛区颁发最佳教练员奖。
(七)赛区颁发最佳得分手和最佳防守球员奖状或证书。
十二、 其它
(一)全国预决赛赛区秩序册以中国篮协审核通过资料为准,运动员名单要附照片。
(二)成绩册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赛运动员名单(含照片);
2、各队身体素质、技术测验成绩;
3、身体素质、技术测验名次;
4、技术评定名次;
5、比赛成绩表(不计名次队伍需注明);
6、比赛总成绩表(不计名次队伍需注明);
7、身体素质、技术测验个人总分前十六名运动员名单;
8、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名单。
(三)比赛结束后7天内,全国预决赛承办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各1本快递至中国篮球协会青少部,并将秩序册、成绩册电子版上传到中国篮协大数据系统。
注: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中比赛名称必须为:
2021年全国 U15篮球比赛男子组预赛/决赛(XX赛区XX杯)
2021年全国 U15篮球比赛女子组预赛/决赛(XX赛区XX杯)
十三、 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篮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路甲一号龙潭西湖公园北门
邮编:100061
青少部电话:010-87532398/86,联系人:曹燕飞、张隆,传真:010-87532304
注册部电话:010-87532371,联系人:张密
网址:中国篮协官方网站:cba.net.cn/
中国篮协大数据平台:https://bd.cba.net.cn/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 中国篮协大数据平台官网网址
国家队运动员集训选拔细则:
1、根据国家队运动员选拔标准,国家队教练组和中国篮协教练员委员会研究并推荐参加国家队集训的大名单(不超过30名)。
2、篮球中心下发国家队集训大名单至各相关省市体育局球类中心和俱乐部征求意见;各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工作组对各省市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汇总,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单位提出异议、原则上不得入选国家队的要求,筛选出最终参加集训人员名单(12-24人)。
4、参加集训队员名单确定后,报篮球中心主任办公会审批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无异议,下发正式集训通知,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
(二)国家队运动员正式参赛人员选拔细则。
根据集训期间运动员的表现和参赛任务需要,由国家队全体教练组共同研究商议,提出正式参赛人员初步名单。之后,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工作组对初步名单进行再次评议,并将再次评议结果报篮球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
(三)国家队运动员选拔标准
1、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怀和为国争光的愿望,服从国家需要,愿意无条件代表国家参加重大的综合性和单项性国际赛事。
2、具有强烈的事业性,积极的训练和比赛态度,富有团队精神。
3、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模范遵守中国篮协和国家队的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4、参加过本年度中国各级男、女篮联赛且技术统计数据表现优异的运动员;或在近两年中入选过国家集训队或国家青年集训队;或在近两年中参加过国外高水平联赛;以及具有培养前途的特殊人才等。
5、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要求与规定。
6、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国家队集训或参赛的重大伤病。
7、在身体、技术、精神等层面,能给国家队完成任务目标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