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2345有法律咨询,8月10日,市民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中心在闵行消防支队正式揭牌。全新亮相的市民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中心组成人员也很特别,既有来自律所的律师们,也有高等学府的老师们,涉及领域可谓十分广泛。
是地方人民政府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非紧急诉求的便民热线平台。12345受理范围为:企业和群众关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非紧急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常咨询的办户口、办身份证、办护照等,打12345热线,也可得到答复指引。
2. 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
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63017282 府村路路500号 黄浦区救助管理站 63664478 巡道街路128号 徐汇区救助管理站 34621794 关港路路301号 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52190558 北翟路1444弄77号 静安区救助管理站 62982021 天目中路749弄72号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62048414 蒙自路路430号 普陀区救助管理站 52664610 真南路2201号 虹口区救助管理站 65443174 春生街65号 杨浦区救助管理站 65675720 宁国路76号 闵行区救助管理站 64908699-11 沪闵路1810号 宝山区救助管理站 66860754、66861013 罗店集贤路19号 嘉定区救助管理站 69175231 南翔镇浏翔公路1515号 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 58962567 唐镇顾唐路3078号 金山区救助管理站 57970004 石化六村641号 松江区救助管理站 67728319-109 周星居委会小区 青浦区救助管理站 59729431 青浦区青松路245号 奉贤区救助管理站 57473233 奉贤区南桥镇光明社区文化南路7号 崇明区救助管理站 69678197 崇明区港西镇草港路2800号
3. 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官网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婚姻登记机关职责:1、办理婚姻登记;2、补发婚姻登记证;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七莘路750银福大厦上班时间:
周一下午1:30-4:30周二至周六上午8:30-16:30。 联系电话:
021-54530884
附近公交:七莘路疏影路 - 公交站49米 途经公交车: 91路 189路 196路 704路b线虹桥枢纽4路 闵行8路
疏影路七莘路 - 公交站319米 途经公交车: 704路b线 莘庄3路 闵行21路
疏影路水清路 - 公交站380米 途经公交车: 704路 莘庄3路 闵行8路
婚姻登记必要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
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证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三、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
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五、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
4. 上海法律公共服务中心
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9-03-25,主营业务为:保障公民享受公正平等的司法保护。近年来,坚持“市场导向、自主、重点突破、引领行业”的科技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突破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
我们坚持以完善到位的化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在坚持技术的基础上,狠抓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实现了业务的良性发展。
5. 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
沁春路莘西路 车管所驾驶员管理 一、办事条件: 1、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必须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达到规定年龄换证; 3、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4、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5、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6、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注明身份证号和居住地址的证明原件; (4)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 4、提供数码照片; 5、属于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区、县中心医院和上海市卫生局确认的本市市级医院),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6、属于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区、县中心医院和上海市卫生局确认的本市市级医院),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7、属于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中姓名、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同时变更的,还应提交驾驶人所属派出所提供的变更情况户籍证明(此项变更不可委托代理); 8、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9、《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10、委托书; 11、《代理人登记表》。 三、办理程序: 1、到所属辖区(县)交巡警支(大)队驾驶员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提供数码照片;若无数码照片的凭身份证明拍摄数码照片;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应凭身份证明进行身体检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满换证”可以委托辖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代理); 5、提交有关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换证手续; 6、委托代理的,当场填写《代理人登记表》; 7、交纳相关费用; 8、到发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四、收费标准: 转证手续费:5元/次沪价涉(92)191号; 机动车驾驶证:10元/本沪财预(2003)7号。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1号) 六、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受理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9时至17时30分,周五:9时至16时 2、受理地点和联系(咨询)电话: 闵行区沁春路179号64987070转相关部门 八、监督(投诉)电话:5631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