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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关于2011年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3 05:50:3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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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11年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上海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分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还有一种是基地研。普通没有硕士文凭的,只有通过研究生考试过了分数线又报了基地研,三年之后才能拿到研究生文凭。其实根本不用理会考什么内容,考试就是形式一下,名单早就内定了,你要是没有路的,不认识人,就别报了,被黑掉心里会很郁闷的,还是在江苏混吧.

关于2011年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如何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一、培训对象 1.高等医学院校本、专科毕业在我院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2.医学研究生毕业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时间和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二、培训目标 临床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后,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实际工作。 3.具有较强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本专业的某些疑难病症,并有相当于主治医师水平的业务指导能力。 4.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并参与科研工作。结合临床实践,写出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含病例分析、综述、经验总结等)。 三、培训形式与时间 培训形式以临床实践和自学为主,理论辅导和临床指导相结合。临床实践应立足于本单位内进行。第二阶段结合选送认可基地培训进修。理论学习以业余、自学为主,亦可组织必要的理论辅导课。 培训时间五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三年,为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轮转培训;第二阶段二年,为专业定向培训。专科毕业生第一阶段培训时间延长两年。医学研究生毕业,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时间和水平参加相应的培训,其培训应以临床技能为主。 第一阶段培训中要安排有不少于一年时间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责任工作。在培训期间要安排住院医师参加基层预防,保建工作,时间不少于3~6个月。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临床实践、医学理论和公共必修课。 临床技能: 第一阶段要求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及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原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 第二阶段要求能熟练掌握并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及本专业某些疑难病症,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并参与科研、临床带教工作。

如何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3,听说2014有新政策医学生完成5年的本科学习后在三甲培训三年包

并根据教育部当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是由上海市教委在2011年5月12日颁发的。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招考方式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不包括检验专业
问你老爸

听说2014有新政策医学生完成5年的本科学习后在三甲培训三年包

4,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学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培训对象是医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第三条 临床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和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具有较强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4、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5、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第二章 培训基地第四条 凡具有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规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条件的医院可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申请作为临床住院医师的培训基地。第五条 培训基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其相应机构审查、批准认可。有关部委属医院的培训基地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可。第六条 培训基地除对本单位住院医师进行培训外,还应承担外单位选送的住院医师培训任务。第七条 培训基地应根据培训办法,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严格进行培训与考核,确保培训质量。第三章 培训与考核第八条 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和外语。业务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知识和外语以自学为主。第九条 培训时间为四至六年,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二至三年,进行二级学科培训,轮回参加本学科各主要科室和相关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同时学习有关专业理论知识。住院医师应实行住院负责制。住院医师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后,由培训基地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二至三年,进一步完成轮转,逐步进行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达到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最后一年应安排一定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  在培训期间,要安排住院医师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第十条 住院医师的培训,由科主任负责,有关科室上级医师集体指导。在第二阶段培训期间,可采取专人指导的方式。第十一条 对住院医师的考核成绩,可根据政治思想、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等不同内容,采用评分、学分积累制等多种形式。第十二条 住院医师完成第二阶段培训后,由培训基地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发给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主治医师的依据。第四章 组织领导第十三条 在卫生部领导下由有关部门组成“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工作由卫生部教育司负责。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成立相应机构,其任务是:  1、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考核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2、培训基地的认可与撤销;  3、指导检查培训工作;  4、组织对培训质量的评估;第十五条 医院应成立住院医师培训管理机构,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要把完成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医院考核、晋升等级的条件之一。第五章 经费和待遇第十六条 为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其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培训任务在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  选送住院医师的单位应向培训基地缴付适当的培训费用。住院医师在基地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解决。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县级和县级以上非培训基地医院,主要是对住院医师进行医德、医风和严格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可参照培训基地第一阶段的培训办法,根据住院医师不同学历层次,分别制定培训要求和实施细则,培训时间可适当延长。住院医师完成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医院可根据需要,选送已完成培训的住院医师到培训基地进行专业培训或专科进修。

5,关于上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问题希望真正知道的人或者参加培

外地的本科生也是可以参加的。待遇非常一般2000-3000左右,培训之后不提供工作,自谋职业,双向选择上海的医疗机构,规陪后的工作待遇当然比规陪期间好很多了,这个要按照职称学历不同啦。
如果你所在的医院执行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就需要通过二阶段培训并成绩合格后才可报考中级,如果你的医院是培训基地可以在本院培训,若不是需要你的医院送培去基地培训,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第三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为:(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三)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全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和有关单位的优势和作用。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统筹管理,健全协调机制,制订培训政策,编制培训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培训工作。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提出培训专业设置建议;(二)研究提出培训内容与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方案建议;(三)对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四)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对培训招收工作进行区域间统筹协调;(五)对培训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六)制定考核标准和要求,检查指导考核工作;(七)承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第七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制订本地实施方案和措施,编制落实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划与标准,建设、认定和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指定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省级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第八条 培训基地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具体做好培训招收、实施和考核及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培训需求及各地的培训能力,统筹规划各地培训基地数量。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为三级甲等医院;(二)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要求;(三)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委员会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认定合格。根据培训内容需要,可将符合专业培训条件的其他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作为协同单位,发挥其优势特色科室作用,形成培训基地网络。第十条 培训基地由符合条件的专业基地组成。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制订和落实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计划,实施轮转培训,并对培训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管理。第十一条 对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告培训工作情况,接受检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遴选建设部分示范性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发挥引领作用。对达不到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要求或培训质量难以保证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取消其基地资格,并视情况削减所在省(区、市)培训基地分配名额。第十二条 培训基地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机制,制订并落实确保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具体措施,切实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培训基地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的培训工作,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作为协调领导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承担培训任务的科室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组织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对培训对象的带教和管理职能。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应当落实培训对象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有关人事薪酬待遇,做好对培训对象的管理工作;专业基地应当具备满足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诊疗规模、病种病例、病床规模、模拟教学设施等培训条件。第十四条 培训基地应当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的临床医师作为带教师资,其数量应当满足培训要求。带教师资应当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的要求实施培训工作,认真负责地指导和教育培训对象。培训基地要将带教情况作为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带教医师给予补贴。第十五条 培训基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科学、严谨的培训方案,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并规范地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培训效果激励,确保培训质量。第十六条 培训基地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其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探索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匹配机制,逐步推进区域间招收统筹协调。第十八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医疗卫生工作对临床医师的培养需求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能力,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向培训基地下达培训任务,并在培训名额分配方面向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以及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第十九条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将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计划、报名条件、招收程序、招收结果等信息通过网络或其他适宜形式予以公布,向申请培训人员提供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关情况同时报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第二十条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要做好培训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申请培训人员根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公布的招收信息,选择培训基地及其专业基地,填报培训志愿,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填报培训志愿,应当取得委派单位同意。第二十一条 培训基地对申请培训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组织招收考核,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培训对象。第二十二条 培训基地要及时向当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报送招收录取信息,各省(区、市)可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培训人员进行调剂招收,重点补充有名额空缺的全科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第二十三条 国家统筹协调发达地区省(市)支援欠发达地区省(区、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各有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之间应当签定对口支援协议,发达地区的培训基地及专业基地,每年应当面向欠发达地区招收一定数量的培训对象,培训招收重点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及其地市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在起步阶段,年招收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发达地区培训招收数的10%,随着培训工作的推进,适当增加招收规模。招收对象培训期满后依协议回原派出地区工作。 第二十四条 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在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职业素养及临床规范诊疗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第二十五条 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费用由个人承担。第二十六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分专业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第二十七条 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国家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住院医师培训招收、培训实施、监测评估、培训考核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应当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和培训内容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和考核手册并妥善保存,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培训基地初审合格并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核准。第二十九条 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轮转培训过程的动态综合评价。过程考核一般安排在完成某专业科室轮转培训后进行,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依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严格组织实施。第三十条 结业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有关行业组织、单位制订结业考核要求,建立理论考核题库,制订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提供考核指导;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行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结业考核,从国家建立的理论考核题库抽取年度理论考核试题组织理论考核,安排实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第三十一条 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附后)。 第三十二条 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另行制订。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7,09年毕业生与住院医师培训

好像跟口户没有关系哦。至于如何办理,你进网站上去查询相关组织单位或报名方式。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有《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 二、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 (三)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培训。就读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前从事本学科临床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者,经所在医院的考核后,可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二年的培训。 (四)医学科学学位硕士或博士:毕业前未任住院医师者,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毕业前曾任住院医师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根据其工作时间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如毕业前曾任住院医生,但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须经所在医院考核后,确定其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七年制硕士毕业后取得医学科学博士学位者,应进入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 (五)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在原单位已进行规范化培训的,须经医院审核培训资料后,进入第一或第二阶段相应年限培训;培训资料不全或未参加规范化培训者,经医院考核后,按实际水平进入相应年限培训。 ……

8,上海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与住院医师结合项目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是由上海市教委在2011年5月12日颁发的。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招考方式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并根据教育部当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各高校和培训医院共同组织研究生入学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培训课程由政治理论课、外语、基础理论及专业课三部分组成。基础理论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公共科目相结合;专业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规定的专业理论课相结合。研究生应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完成临床培训轮转,通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规定的各科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 年,最长为4 年。(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各高校应根据上海教委颁布的实施办法要求,制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方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二)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三)取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给学位证,考博没问题。只要成绩好,动手能力强,考博后留三级医院没问题。一般的,考不上博的,留上海二甲医院没问题。

9,如果我今年考上了郑大的临床医学入学后能否调到临床医学本硕连读

现在乱七八糟了,不知道这医学院学生在校读硕士还有什么用?我不是劝你不争取硕士,只是说一下这个当前的情况,因为这乱的谁也摸不清楚到底在校生硕士博士今后会有啥变化?会面对什么样的情况?要是你一直就决心在校读硕读博后留校当老师可能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要出去到医院当医生就不好说了。这个乱就是现在卫生部开始推行的往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进一步要推行的全科医师培训制度,按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去年开始在上海,医学毕业生必须经过一般为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才能成为临床医生,而培训合格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如果这个政策真的落实实现了,本科生只要在医院培训3年,既可以挣工资(虽然不多)还不用做实验写论文,只是在叫做培训基地的医院里管病人、写病历、开化验单,处理医疗文书和病人的沟通问题,然后年终考个试就可以把硕士学位拿到?那在校学习3年的硕士,本硕连读的相当2年的硕士阶段,都没有意义了,何况硕士毕业后还是得参加这个培训,只是少一年,还是得2年培训后考试合格才能找工作的。是不是这硕士培训后也可授予博士学位?这个真没有谁谈到?即使可能那也会又产生连锁反应,在学校读博士的又傻眼了?这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肯定是会慢慢在全国推广的,还有那个国务院前几天刚宣布的要在全国推行全科医师培训制度也是同样的东东,这已经是大势所趋了,就是说今后医学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后想找工作前都得参加这个培训,本科3年,硕士2年、博士1年,你就将你的在校学习时间再加上这培训时间才是你能找工作的时间了,如果你只是想到非大城市的医院工作,但愿你本硕连读7年毕业后,你那个去的地方还没有轮到培训制度传染到?而如果上面那个上海的规定培训后可授予硕士学位,那对于本科生还是相对划得来的。在校读硕读博可就真难说了?本硕连读是要少花一年,但也未见得有啥优势?这是现时出现的情况,也不知是不是真的会象上海的规定那样办得到,要不又是一个忽悠?谁也说不清楚,所以我也不能建议,只能说说情况,有时做事就是一种赌博,没人说得出赌得赢还是输?自己权衡吧!
那你为什么 不能直接报 本硕连读呢 如果你人学后想调班 必须要保持很好很好的成绩
多看看星题库,就可以学到很多知识临床医学七年制是临床医学专业一种新型的教育模式,实行七年本硕连读制度。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是为适应21世纪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建设需要而确立的一种培养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的新模式。临床医学七年制教育实行“七年一贯、本硕融通、加强基础、注重素质、整体优化、面向临床”的培养模式,通过临床七年的培养,使学生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及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临床工作能力水平达到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能力考核标准,同时具有对实习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七年制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硕士水平的高层次医学人才。本专业普通基础和基础医学教育三年,临床医学教育四年,在校期间,实行两段导师制。即在基础医学阶段为学生配备导师,指导为期8-12周的科研能力训练;在临床专题定向实习期间,第二次配备导师,指导完成硕士毕业论文。该专业在加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发挥吉林大学自然科学和社会人文科学优势,并加大这两方面教育的比例,使学生不仅打下深厚的医学科学基础,而且获得广博的人文社科知识和宽厚的自然科学知识,努力实现医理文结合,努力培养适应21世纪医学科学发展的复合型创新人才。目前全国大多数医学类高等院校和综合型大学的医学院均普遍开设了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传统的五年制本科教学正逐渐向七年制本硕连读教育模式转变。

10,美国医学规培生年薪多少

卫计委主导的住院医师规培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他们自己也不介意是仿照美国的住院医师规培制度和美国的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而建立的。在全国性政策出台之前,少数城市如上海、北京和深圳等从2010年起已经开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参与规培的人员也已出站,进入新的岗位。本人曾怀着非常善意的想法,主观地认为卫计委会到这些地方广泛征求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对这些先行单位的规培进行调研和修订后,再在全国加以推广。但这实际上仅仅是本人的一厢情愿而已。现在有关规培的文件已经下达到各单位,有关遴选第一批450家三甲医院的住院医师规培点的工作已经开始。作为行业内经受了规培制度阵痛的过来人,实在是憋不住,想将一些话说在前头。这个规培制度的理想虽好,但画虎不成反类犬。下面,我们来看看国内规培与美式规培之间的一些差距,看我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  恢复高考制度到现在已30多年,建立起学位制度也30多年,但在这30多年的实践中,从上到下,对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与某些特殊行业的职业性头衔(professional titles)至今认识不清,搞不清二者的区别所在。本来学术性学位如理学博士(PhD)是授予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员,也就是授予从事科学研究人员的。由于教育部一直不是教育家当家作主,他们根本没搞清学术性学位与职业性头衔的区别,对医师、药师、律师、会计师等特定行业的人,也一律要求按学术性学位的标准授予硕士、博士,导致“硕士满街走,博士多如狗”的局面不仅没有丝毫控制,而且愈演愈烈。我原以为卫生系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之后,这个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但现在看来不仅没有得到解决,而且更加深化。如上海规定,住院医师规培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专科培训之后可以获得博士学位等等,这种不伦不类的做法,与美国的住院医师规培和专科医师培训相距甚远。  对于美国的住院医师规培制度,网上稍微搜一下就有很多,这里仅写个大概,供那些懒人顺便读读。  美国医学生大学毕业、考过Step3 之后,在进入医院之前要进行配对,这是一种双向选择。医科毕业生选择自己喜爱的专业与医院,医院也选择自己合适的对象,这个过程叫match。如果配对不成功,是无法做医师的。一旦成功,就要签约,并根据所签订的专业,到签约医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妇产科医师一般要接受4年的培训,其中最后1年属于做总住院医师的时间。培训期间的待遇大约为3-4.6万左右的年薪,这个薪水不高,但可以保障规培本人的生活。  美国政府对医学教育基本上不投入,但在住院医师规培这个问题上,他们倒是很大方。联邦政府拨给规培单位每人每年10万美金,作为规培单位、教师和培训者的补偿与生活费。参照这一做法,我国财政部也答应每人每年下拨3万元人民币,其中2万用于规培生的生活待遇,1万用于教学单位和带教老师。就这么点钱,听说还是卫计委的大佬们向老大争取过来的。  在美国,举凡询问病史、写病历等杂事,很多医院都有“医师助理(physician assistant)”做。在规培单位,规培人员固然也做一部分这类工作,但绝对不是其工作的全部。美国妇产科住院医师在规培期间,用于写病史 和签署其他文件上的时间,每天大约2小时,其余时间用于管理病人、跟台手术或学习手术、查阅文献,后期还要亲自主刀手术。4年下来,一般都能独立完成剖宫产、全子宫切除术等手术,即使如盆腔淋巴切除术,也属于规培内容。反观国内,国内医师系列中没有“医生助理”或“医师秘书”这一职业,低年资医师的主要工作都用在书写病史上,很少有时间用在与病人交流、查阅文献和手术训练上。在绝大部分规培点,规培生是没有机会进行手术操作的,至少第一年没有取得“行医执照”前是无法做任何操作的。规培完成后,我国的住院医师都难以独立开业,更是无法独立完成子宫切除术、剖宫产术这类手术。  美国住院医师规培后,如果他本人不选择进一步的专科培训(Fellow),基本上是自行开业、合伙组成诊所,或者加入其他医师的诊所或者医院,成为独立的行医人员。这是中美两国住院医师规培完毕后最根本的区别。我国规培人员出站后,由于无法独立行医(既无能力又无可能),还得到各级医院进行再培训。  更加荒唐的专科医师培训制度  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是医学精细化的结果。以妇产科为例,目前有微创妇科、妇科内分泌、辅助生殖技术、妇科肿瘤、高危产科、母婴医学或母胎医学等亚专科,用于培训对这些专科感兴趣的人员,使他们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  在美国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的人员称为Fellow。Fellow的培训时间根据专科的不同而不同,一般2-3年左右,脑外、骨科等很长,有的达8年之久。一般都跟随有资质的Consultant学习这些专科中的专门技术。妇科肿瘤稍有不同。鉴于卵巢癌手术要涉及到上腹部手术,新规定从事妇科肿瘤的Fellow,必须到肝胆外科从事一年的肝胆外科培训,主要是熟悉上腹部器官的解剖,以解决卵巢癌术中的上腹部手术问题。培训期间,Fellow的待遇也好不到那里去,一般年薪在4-5万左右。这个数字看起来很美,但美国医师在经受了8年的学习、3-4年的规培后,也正好处于需要结婚、养家的时期,这个收入实际上也仅够糊口。  Fellow一旦完成,就成为这个专科的顾问医师Consultant。这是美国医师中的最高等级,就与昔日的老师平起平坐了,职位上再也没有高低之分,在工作中也无上下级之说。收入一下子进入高大上的行列,年薪以数十万计。而我国的专科医师呢?按照卫计委的设想,以上海市为例,可授予“医学博士”学位。这个学位看起来很美,实际上无形中降低了“专科医师”的含金量。按照目前的做法,医学博士学位还要从事2年的临床工作,才能晋升副主任医师。目前,我国大多数人将Consultant翻译为主任医师。而我国的专科医师培训完毕之后,是否可以独挡一面,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现在还很难说。因为即使在三级甲等医院,等着成为专家的医师们在排队学习手术技巧,他们都还没有被训练完毕,哪里轮得到接受专科医师培训的人?
文章TAG: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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