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嘉定区 > 上海市危重新生儿转诊制度,病危的宝宝要怎么从广州转院到上海急急急

上海市危重新生儿转诊制度,病危的宝宝要怎么从广州转院到上海急急急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04 19:20:10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病危的宝宝要怎么从广州转院到上海急急急

一般来说宝宝身体不稳定,特别是血压不稳定的话,不要乘坐飞机,高空的气压对于小孩老人比较容易影响,不过可以看看航空公司是否有特殊的机舱。同时要有医生、药品相随,不然在飞机上有什么问题,也无法处理。
坐火车的话差不多要24小时,飞机大概2个小时。
看看是什么病,听听经治医生的意见。我不了解情况。

病危的宝宝要怎么从广州转院到上海急急急

2,转诊转科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的交接制度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对存在质量隐患不可作退费处理的药品,由药学部各调剂室回收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1.5 病案要求 1.5.1病人入院2小时以内转科者,转出科应在门诊病历上作记录,不必写住院病案,转科后由转入科写住院病案。如果病情危重,应在本科按疾病诊疗规范及时抢救治疗,不要转诊,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同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抢救治疗情况。 1.5.2病人入院后超过2小时转科者,均由转出科医生写“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相应的“病程记录”及“转科记录”。除特别紧急情况外,转科前必须完成“转科记录”,“转入记录”应在病人转入科室后8小时内完成。1.5.3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1.5.4住院3天(含3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1.5.5转科后的病案排列次序1.5.1.1 住院期间:按转入科(现科)的“转入记录”、“病程记录”,转出科(前科)的“转出记录”、“住院病历” “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程》执行。1.5.1.2出院时:按“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前科的“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记录”、现科的“病程记录”次序排列,其余项目按《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1.5.6转科前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出科负责,转科后所写病案的质量由转人科负责。病案质控由转入科统一负责。如转科前所写病案需补充和修改,转入科应及早通知转出科,转出科须在病人出院前完成补充和修改。 1.5.7转科途中的任何病情变化及与转科过程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中,转科病历记录应随病人同时转移。二.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2.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满足病人的医疗需求者;病人已完成主要治疗须转当地医院就近进行康复治疗者;病人因为交通、医疗保险支付或其他原因要求转院治疗者;需要转专科医院治疗的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或其他疾病。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如需转往外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医务部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与转入医院联系,确认接收医院有满足诊疗的条件和技术能够满足病人进一步医疗服务需求,征得同意后,主管医生准备好出院小结的副本,方可转院。 2.2 病人情况不允许转院时的处理:病人转院应符合指征,病人情况未稳定或病人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甚至有导致生命危险时,不宜转院,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若病情不宜转院,而病人或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按照“患者知情同意”的要求,在《危重患者转运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2.3转院应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向其交待注意事项、安排好病人交通。转院时由科室联系急诊科派出救护车运送病人。 2.4根据病人情况安排具有相应资历的合格医生、护士负责转运。经治医生负责写好详细病历摘要,办好有关手续,转诊病历内容包括:病人转院时的病情、治疗经过、有关诊断性检查的情况、诊断、转院理由、接诊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同意接收病人的相关记录、转院后的医疗需求,转诊途中的病情变化及救治、与转诊有关的任何特别情况应记录在《转诊记录单》中,一式两份,一份随病人同时转移,另一份归档到住院病历。到达接收医院后,双方医护人员进行病人病情等交接,并签名确认。 2.5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部批准,病人家属、单位要求转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2.6医务部负责对经常接收转院病人的医院条件进行评估,并与之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

转诊转科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的交接制度

3,谁有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了实施“母亲安全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母婴安康,制定以下制度: 1、乡医院的妇幼医生必须做好本辖区的孕产妇入保及其系统管理工作。 2、凡入保的孕产妇必须在孕3个月内建立母子保健手册,按规定掌握高危筛查方法和评分标准,按照A、B、C管理评分,逐级进行转诊。 4、高危评分在45分及其以上者转到A级(县级医院),22—44分者转到B级(中心卫生院),12—21分可在C级(乡卫生院)住院诊治。 6、A、B、C三级医院要认真填写高危转诊单和分娩记录及高危评分的详细情况。

谁有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4,危重新生儿抢救制度 百度宝宝知道

这个我可以提供参考的文档,呵呵……要加分的哦……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

5,重症患者转诊制度是什么内容

 双向转诊,即大医院与社区医院实行对口互动,资源共享。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各支援医院临床科室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到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累计不少于15天的诊疗、带教、健康教育等服务,保证每个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天都有支援医院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在岗。同时,双方组建高血压、糖尿并脑卒中和冠心病等慢性病的管理团队,保证患者“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   无疑,双向转诊在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语境下,是破解医疗“瓶颈”的有效尝试,患者无须出社区,就可以看上专家门诊。在大医院需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才能解决的问题,往往在社区医院几十元就能解决,且免了排队之苦。因而,此举不但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   而且,双向转诊将过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之间存在的某种“竞争”,转变成携手“互补”关系,对社区医院的整体服务是一种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压力。   当然,由于医疗资源的不对等,“对口诊疗”模式要真正达到和谐满意的程度,也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患者“向上转容易,向下转困难”,社区无法接诊重症患者,而大医院一般会待病人完全康复后,才让他出院;验单检查无法互认,相当部分患者转诊后仍需重新检查;同时,还有来自观念上的制约,患者对社区医院技术水平不信任,大医院医生不愿到社区出诊,等等。   双向转诊实质上是由政府牵头对城市医疗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一种医改方法。因而,对此深受患者欢迎的举措,政府还应强化组织协调,努力搭建支援与受援双方对话与沟通的平台;其次,各大医院也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目的,加大支援社区医疗服务力度,真正让双向转诊制度化、经常化。

6,双向转诊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是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的过程。它有纵向转诊、横向转诊两种形式。纵向转诊,即下级医疗对于超出本院诊治范围的病人或在本院确诊,治疗有困难的病人转至上级医院就医;反之,上级医院对病情得到控制后相对稳定的病人,亦可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横向转诊,即综合医院可将病人转至同级专科医院治疗,专科医院亦可将出现其他症状的病人转至同级综合医院处置。同样,不同的专科医院之间也可进行上述转诊活动。 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一、全理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组成结构适宜的卫生服务体系。 二、对不同的卫生机构的功能进行定位,分工分级医疗。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划分为医院(包括一、二、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工医院、防治所、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院等。其功能和任务分别是:一级机构承担社区预防保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二级机构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病的诊治及教学科研任务;三级机构承担省内及跨省的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治任务,同时还承担高等学校的教学及科研任务。 三、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程序,制定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治范围、诊疗程序、诊治标准,如抢救成功标准、急性病出院标准等。 双向转诊制度是今后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它可以有效地引导病人合理流动,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目前我国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仍要做许多工作,关键是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双向转诊制度必须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相衔接,配套,在政策上要鼓励、引导病人按照规定合理就诊。经济上对不同级别医院拉开收费标准;技术上规定病种分级诊断、治疗和转诊标准,指导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行为,以保证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双向转诊制度,是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之间、专科医院之间的转院诊治的制度。有纵向转诊、横向转诊两种形式。纵向转诊,即下级医疗机构对于超出本院诊治范围的病人或在本院确诊,治疗有困难的病人转至上级医院就医;反之,上级医院对病情得到控制后相对稳定的病人,亦可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横向转诊,即综合医院可将病人转至同级专科医院治疗,专科医院亦可以将出现其他症状的病人转至同级综合医院处置。同样的,不同的专科医院之间也可进行上述转诊活动。
文章TAG:上海上海市海市重新上海市危重新生儿转诊制度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