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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区旧厂房转让,上海哪里有废弃建筑和工厂适合拍照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4 17:10:1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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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哪里有废弃建筑和工厂适合拍照的

车墩啊,车墩影视基地,到处都是废旧工厂,都是拍照片和电影的、
裕湘纱厂还可以哦 在河西 带点民国的味道 每次去都看见有人在拍婚纱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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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谁知道去哪里能找到上海市区闲置旧厂房出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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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废弃厂房在上海是不是很难找啊我找了一个月都没找到好点的求介

可以到金山石化工业区。那里有很多因环保问题关闭或迁走的工厂留下的厂房。
额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在别的地方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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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老厂区拆掉重新盖厂房的各种行政手续申请内容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涉及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3、工程施工合同;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5,上海哪里有废工厂

金山化学工业区里面到处都是那中荒废的田野,就是以前的民房被拆了还没有建新的厂房,被推土机推成一堆一堆的小土丘,长年没有人弄,上面长满了野草,看上去挺荒凉的,不知道你用得上用不上,当然是可以随便进入的,位置:A4上海化学工业区出口,进化学工业区大门,里面自己找,地方大个很!

6,我想在上海松江买一个3200的双层工业厂房请问上市交易的话有哪些详细

==>核实能否上市交易。 ===>可以上市的话,请让单位开具1,《同意出售证明》 、2,《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可以后开,本证明要先去小区所在的物业开证明以后拿到单位的房管科再开一个《物业,供暖结清证明》)。 ===>带上1房本、2身份证、3《原始购房合同/协议》、4《同意出售证明》、5《物业供暖结清证明》去蓝岛大厦填写《央产房上市交易登记表》。 ===>取回盖有公章和编号的《央产房上市交易登记表》。 ===>去中介公司登记,说房子出售,告诉房子的具体情况===>中介公司代客人去看房子。 ===>当经过多个客人多次看房后,会有客人对您的房子产生购买初步意向,这时双方见面,协商(价格,付款方式,物业交割时间,户口迁出时间) ====>当协商有结果后,签署定金合同并交付定金(2万-20万)给业主,签订《买卖合同》,《过户按揭合同》,《补充协议》。 ====>中介公司签署《网签合同》 ====>如果买方商业贷款买房:交定金后,需要1【评估】--评估公司会去被交易的房子里拍照、实地勘察。2【拿到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会给您的房子评出来一个总价格,银行会根据评估总价格、再根据房子的年代来确定最多会贷给买房人多少钱。3【交付首付】--评估过后,可以确定银行能借多少钱给买方了,除了能从银行才出来的和已经交付的定金,那么剩下的金额将做为首付款支付给业主。一般来说为了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建议采取【资金托管】的方式,也就是说,买方直接把钱存在卖方的银行卡里,但是这笔钱被冻结起来,只有等到过户以后这笔钱才会被解冻,【资金托管】这个手续会跟:银行,中介,买方i,卖方这四方一起签一个《资金托管协议》。4【银行面签】--买卖双方都是买卖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带上身份证,买卖夫妻双方户口本,买卖夫妻双方结婚证、等等证件。向银行申请贷款,签署贷款合同。5【银行批贷】--银行审核买方的收入证明,公司资质,学历等证明后会把钱批下来。 ====> 缴税 ====>过户 ====>放款 文件号:国管房改[2003]165号 颁布日期:2003年8月14日   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工作,适应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及中央在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下同)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第三条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遵循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以下简称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监管交易活动,收集、记录交易结果并向原产权单位及职工所在单位反馈。   第五条交易办公室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交易机构),承担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的代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出售人应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交易办公室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出售人可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也可委托定点交易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买卖以及交易过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五)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房买卖合同;   (六)物业费、供暖费清结证明。   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当补建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将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第七条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定点交易机构应将交易情况及时反馈交易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该类住房可按规定向原产权单位腾退,也可在原产权单位职工范围内进行交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第九条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第十条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划转北京市财政。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划转中央财政或者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房原产权属于中央行政机关的,全额划转中央财政;属于中央事业单位的,50%划转中央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于中央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   第十一条凡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上市出售的,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不再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成。   凡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出售人可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向原产权单位补交房价款,取得全部产权后上市出售;也可在交易过程中按购房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计算应扣除的价款,划转到原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远郊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买受人应与该房屋的供暖、物业部门签订新的协议,新发生的供暖、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单位及出售人所在单位不再承担该房屋的上述费用。房屋的公共维修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出售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应真实、准确,出售人提供虚假信息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房改纪律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交易办公室定期公布定点交易机构名单。   定点交易机构应依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提高效率、方便交易的原则,为出售人代理交易并办理相关手续。定点交易机构应按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合理收费。   定点交易机构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不能向交易人提供有效服务的,将取消其定点交易资格。   第十五条本办法不含部级干部住房上市出售。   第十六条凡涉及交易过户、权属登记以及税费缴纳等事宜,按《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 2003 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所指"中央在京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住房制度改革归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管理的中央在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 产房上市条件:建档、单位同意出售。 央产房交易的特殊材料:《上市登记确认表》、《物业供暖结清证明》 建档手续:房产证和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一份,业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个一份(业主的联系方式写在身份证上),《上市登记确认表》,业主手写委托书、经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注意:1、产权人住房面积超标,需产权单位出据超标处理结果证明。 2、如业主已经不在原产权单位,需现单位出据无分房证明。 3、如业主爱人也在央产单位则需其爱人出据无分房证明。 4、如果购房协议中有特殊约定的,需产权单位出据放弃原约定的证明,并同意出售。 ================================================================================= 1、产权人住房面积超标,需产权单位出据超标处理结果证明。 2、如业主已经不在原产权单位,需现单位出据无分房证明。 3、如业主爱人也在央产单位则需其爱人出据无分房证明。 4、如果购房协议中有特殊约定的,需产权单位出据放弃原约定的证明,并同意出售。 然后才是物业结清证明,爱人同意证明,业主身份证。户口本 ================================================================================= 第一步:“央产”业主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由指定的经纪机构免费代办,并送到交易办公室审核   出售方需提供的材料:   A房屋所有权证书   B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结婚证   C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暂住证   D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E与买受人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F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注: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补交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者原状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 办理产权证过户   卖方提供资料:   A审核批准该套房屋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B身份证   C户口本   D产权证   E人名章   F与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合同,如没有可提供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者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G与买受人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H物业费、供暖费结清   买方提供资料:身份证、户口本、人名章;外地人需提交身份证、暂住证、人名章   第六步:银行放款   第七步:权属转移   第八步:物业交割   央产房上市的交易税费

7,公司出售旧厂房一幢取得价款90万元营业税率5价款收存

应交营业税=900000*5%=45000元借:银行存款 90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900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5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5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5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5

8,上海旧厂房改造有哪些

旧房改造有很多成功实例,比如上海的金沙谷、田子坊、苏州河边仓库等。改造内容主要有:加固、墙体保护、防水、增加造型、涂装、装饰等,按不同需求进行。这样的做法一般都是保留了旧房的基本元素与原来的风貌,但在实用性能又能附合现代之需求;通过非拆再建的改造,本身就是绿色的。另外,通过运用新产品来做全面的保护,也是符合绿色的。
旧房改造有很多成功实例,比如上海的金沙谷、田子坊、苏州河边仓库等,改造内容主要有:加固、墙体保护、防水、增加造型、涂装、装饰等,按不同需求进行。这样的做法一般都是保留了旧房的基本元素与原来的风貌,但在实用性能又能附合现代之需求;通过非拆再建的改造,本身就是绿色的。另外,通过运用新产品来做全面的保护,也是符合绿色的。具体可以先邮件e77e7@sohu.com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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