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嘉定区 > 上海市长三角一体化会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上海市长三角一体化会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1 02:40:33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一、示范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国务院批复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坚持新发展理念,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二、示范区和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范围依照《总体方案》确定。三、上海市会同江苏省、浙江省(以下简称两省一市)联合成立的示范区理事会,作为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负责研究确定示范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事项和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四、两省一市共同设立的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示范区执委会),作为示范区开发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度创新、改革事项、重大项目和支持政策的研究拟订和推进实施,重点推动先行启动区相关功能建设。  示范区执委会应当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两省一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人民政府落实示范区各项政策、措施。五、示范区执委会根据本决定授权,行使省级项目管理权限,按照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统一管理跨区域项目,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联合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权。六、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工作统筹推进,在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  青浦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示范区执委会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示范区各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七、在示范区内,本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凡与《总体方案》不一致,需要调整实施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作出决定。  因示范区一体化制度创新、重大改革集成等举措,需要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实施本市地方性法规的,示范区执委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决定。  本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2,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何独特优势

从1982年提出“以上海为中心建立长三角经济圈”,到2018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历经36年之久,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城市群综合发展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已跻身国际公认的六大世界级城市群。因此,长三角地区在实现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第一,长三角地区是中国先进实体经济的引领区。生产方面,长三角 汽车 产业产值占全国26.23%,造船产业产值占全国30.8%,通讯产业产值占全国29.9%;公司方面,长三角上市公司数量占全国33.96%,上市公司融资占全国29.54%;贸易方面,长三角进口贸易额占全国44.48%,出口贸易额占全国69.62%,各港口货物吞吐量占全国39.55%。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长三角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对内辐射的龙头。 第二,长三角不仅经济总量大,发展也较为均衡。在最新的全国百强县排名中,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共占据43席,强大的县域经济为区域间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长三角 科技 创新资源密集。在中国 科技 部发布的综合 科技 创新水平指数排名中,上海、江苏、浙江在全国各省市中分别排名第一、第五和第六位,安徽位居第十一位。《2018福布斯创新力最强的30个城市》报告显示,长三角有18个城市入围,包括上海、苏州、杭州合肥、南京等城市。而珠三角只有6个城市,京津冀也只有1个城市,长三角地区引领 科技 发展创新的地位愈加凸显。在此背景下,近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在长海召开,提出要充分发挥长三角优势,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从坚持高水平开放、追求高质量创新、强化高效协同、以及强化组织协调四个方面实现长三角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建设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具体来看,一体化是重要发展路径,通过有效一体化,使长三角三省一市形成合力,其最终目标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一体化方面,区域一体化的本质是实现资源要素的无障碍自由流动和地区间的全方位开放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必须要打破行政壁垒,让各城市的资源充分发挥作用,协同发展,各地区任何政策的出台都要考虑到左右邻居。在高质量发展方面,既要让政府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也要强调市场的作用。长三角更高质量发展将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创新、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共同推进,要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 因此,长三角区域要实现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首先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自觉把经济 社会 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加强沿江污染性工业管控,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其次,坚持创新驱动,让 科技 创新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另外,积极发挥长三角三大城市群的引领作用,带动城市群周边协同发展;最后,构建稳定、高效、共建、共享共用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功能,推动长三角区域项目、人才、资本等要素自由流动。(张雨陶)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何独特优势

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

一、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对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提升本市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市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会同江苏、浙江、安徽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我国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二、本市会同江苏、浙江、安徽完善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等推进机制,协调落实国家战略和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要求,制定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省一市共同组建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提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议题和政策方案,协调推进区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  本市支持各区同江苏、浙江、安徽的地市建立合作机制。三、本市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应当主动与江苏、浙江、安徽对接,强化功能布局互动,提升长三角地区城市群整体竞争力。研究探索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挥辐射和联动作用。四、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加强与江苏、浙江、安徽的协同,逐步做到标准协同、监管协同。  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工作需要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改、废止之前先行先试的,可以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或者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五、本市应当推动长三角地区建立统一的市场标准体系,营造规则统一开放、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率先清除行政壁垒,及时修改有碍市场统一的有关规定。六、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精神,本市应当加强与江苏、浙江、安徽在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协同,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抓长江大保护,建设美丽长三角。七、本市应当加强与江苏、浙江、安徽在重点领域的合作,加快形成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大型科学设施协作共享、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交通异地扫码通行、民生档案异地查询等合作成果。八、本市会同江苏、浙江、安徽争取国家关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综合规划及政策支持,争取国家改革创新试点在长三角地区先行先试。  本市应当加强与江苏、浙江、安徽的对接合作,争取国家在长三角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改革创新成果,同步在长三角其他地区复制推广。九、市人大常委会应当认真执行《关于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优先安排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立法项目,加强对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十、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贯彻实施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重点合作事项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政府目标管理系统。十一、本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推进长三角地区司法合作,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十二、本市应当积极宣传推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及时推广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发挥社会各方对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营造凝心聚力、合作共赢的良好社会环境。  本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

文章TAG:上海市长三角一体化会议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