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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庭教育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开展必要性如何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10:37:58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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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开展必要性如何

有必要,不然就是在学校教育完后,一回到家就没有效果了

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开展必要性如何

2,家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

为了促进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家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

家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

3,家庭教育或将正式立法 家长们准备好了吗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方面。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提出要制定家庭教育法,目前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国妇联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将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加快立法进程,力争尽早提交审议。未来,家庭教育将强制入驻每个家庭中,也希望各位家长都正式家庭教育,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家庭教育或将正式立法 家长们准备好了吗

4,为什么家庭教育法现在才诞生

 家庭教育立法是一个公众话题,从反对到成为共识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家庭教育立法的出发点是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和每一个家庭的发展。立法是为了规范家庭教育,为家庭教育提供引导、帮助、服务、指导,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实现儿童和家庭的利益最大化。  1.家庭私领域也需要法律底线  自古以来,家庭都被认为是“私领域”,家庭教育被认为是“家务事”,国家不应该介入其中。受“法不入家门”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教育立法一经提出就备受争议。有学者以执法主体不明、法律的强制作用和惩戒效果微弱、家长的法律意识淡薄等理由反对立法,也有家长认为,每个家庭的文化、传统、规约不同,何况“家丑不可外扬”,国家很难以法治家。  因此,自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明确要求制定家庭教育法以来,尽管上海、深圳、山西、重庆等城市先后制定了地方性家庭教育条例的基本框架和重要条款,但很长一段时间里,家庭教育立法仍处于调研、摸索阶段。笔者以“家庭教育立法”为关键词搜索1998年至今新浪网上的38篇报道,发现教育立法进程日渐驶入“快车道”,从规定父母“常回家看看”留守儿童,到反家暴法的出台,家庭教育立法的社会呼声越来越大,正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十二五”立法计划中唯一的空白  家庭教育立法是推进教育立法的需要。全国人大“十二五”期间确定了“六修五立”的立法计划,即“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学校法》《教育考试法》《学前教育法》《终身学习法》《家庭教育法》等法律”。目前,“五立”只有家庭教育法一部没立。  家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理应成为教育立法的一部分,与依法治教、教育治理现代化和教育能力的提高意义同等重要。如果家长的教育理念改变了、教育方法科学了、教育行为理智了,随之出现的将会是家庭关系融洽、家校合作通畅、教育质量提升。同样的,未成年人犯罪也会减少、很多家庭悲剧也会停演。这对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都是一种福音。

5,夫妻一方是上海人 其子女受教育权受限制吗

你的小孩可以跟随你的户口,也可跟随你老公的户口,既可以落户上海,和上海人没区别。你的户口不可以随便搬到上海,好像需要等婚后8年(说法不一)才可以申请转到上海。我觉得小孩落户上海,你的户口都无所谓的了,办个居住证能交保险,或者自己另外买份保险(主要是为生大病考虑)就行了。我就是这样的,老婆户口在外地,不打算迁过来,没啥意思。
你好!你的小孩是上海人,跟其他上海户籍的小孩子没区别。你的户口问题可以通过挂靠亲戚的方式迁到上海,具体的程序问题你可以去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6,为什么要颁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1、“家庭教育立法更多的是强调家长的职责。”华中师范大学教科院范先佐教授说,现在很多家长以工作应酬忙或自己没能力辅导为由,大多采取让孩子培优的形式,把孩子推给辅导机构,缺少跟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家庭教育的完整性有缺失,立法建议对这些层面给予指导意见。2、武汉市教科院家庭与社区研究室副主任陈红梅说,从平时接触的案例来看,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家长教育理念和方法滞后,家庭教育氛围不浓厚,有的家长甚至把工作上的压力以撒气的方式转嫁给孩子,吼孩子,还有的把孩子送到辅导班来代替家庭教育,立法可能会对家庭教育的运作及保障机制做出法律规定。3、专家们称,不能让家庭教育成为法律的真空地带,因为它既有私人性,也有公共性。例如,家长溺爱孩子造成的不幸,对家庭而言是巨大损失,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损失,妨害了他人。对未尽家庭教育义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对教育方法不科学或缺乏教育能力的家庭,应在立法中明确相关强制性辅导和帮助的条款。 2010年,随着《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相继出台,各地开始推进家庭教育建设。当前,我国家庭教育仍然存在三大短板,亟须通过立法来规范、支持和引导。  一是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以青少年网瘾为例:2010年下半年,安徽省泗县一位患上网瘾的15岁高中生勤勤(化名),勒死了试图阻止他上网的母亲。一个又一个这样的悲剧,源于家庭教育严重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一项权威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城市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的14.1%,但对什么程度的网瘾需要戒除、什么样的机构有资格治疗网瘾、治疗网瘾需要遵行什么标准等问题,都没有答案。目前的现状是学校无所适从,家长无能为力,学生无路可走,悲剧无法消弭。  二是家长自身的素质与教育能力参差不齐。2010年一个名为“父母皆祸害”的网络小组迅速走红,绝大多数成员为80后。相同的遭遇让他们在网上聚到一起,支招反制父母。李启铭的一句“我爸是李刚”,引发了人们的强烈愤慨:一些特权、富裕阶层的家长是怎么教育孩子的?  三是缺乏系统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关颖指出,家庭教育的专职研究者凤毛麟角,指导者鱼龙混杂,在指导方法上表现为简单化、庸俗化和急功近利。有的家庭教育指导甚至出现方向错误,比如在服务对象上重孩子而轻家长。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会2009年的一项专门调查发现,真正意义上的民营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极少,服务市场存在小、散、弱、乱、缺乏专业支持等问题。  “立法是家庭教育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教授指出,立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在内容上需要明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家长及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责任。同时,立法是为了加强对家庭教育市场的监管,构建全面的社会支持系统。  例如,在现行法律条款中,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如果家长在家里办“家庭学校”教育孩子,就是违法。然而,现实生活中家长在家教育子女而成功的案例并不鲜见。  2010年10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全国妇联在南京召开2010年中国家庭教育研讨会,就家庭教育立法进行了专题讨论。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处长王大泉在会上表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这意味着相关的立法论证和起草工作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朱曦指出,不能让家庭教育成为法律的真空地带,因为它既有私人性,也有公共性。例如,家长溺爱孩子造成的不幸,对家庭而言是巨大损失,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损失,妨害了他人。对未尽家庭教育义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对教育方法不科学或缺乏教育能力的家庭,应在立法中明确相关强制性辅导和帮助的条款。  “对于孩子的教育,我作为父亲没有做好,我感到惭愧。”这是李刚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作的反思。那么,谁来对李刚的家庭教育责任与后果进行定性和定量?李刚应不应该承担教育不当的责任?如何承担?这些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问题,是当前家庭教育立法的盲区和难点。  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刘海荣说,家庭教育立法牵涉面广,耗时长,短则三五年,长则七八年,需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抓紧动手。 (一)家庭教育是教育体制的支柱之一,家庭教育的地位迫切需要立法确认  从法律上讲,教育权可分为三类:家庭教育权、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后两种教育权都属于公共教育权。家庭教育权起源于家庭的产生,只要有家庭关系存在,就有家庭教育。国家教育权起源于阶级和国家的产生。国家掌握教育大权,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自身利益。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缓解社会矛盾,满足纳税人的教育需求,维持社会稳定和发展。所以国家教育权,既具有阶级性,又具有社会性。社会教育权与国家教育权几乎同时产生,它是社会中一部分占有教育资源的团体或个人自发开展公共教育教学活动,从而被国家和社会认可的一种权益。中国历来注重民间办学,在春秋末期,有“官学衰微,学在四夷”之说,在宋元明清,民间书院也一直走红。 根据教育权的法律分类,一个国家的教育体制也可以相应的划分为家庭教育、国家教育(即公办教育)、社会教育(即民办教育)三大部分,显然,家庭教育应当是一个国家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三大支柱之一。  如果从教育实施主体的角度划分一个国家的教育体制,我们可以把教育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部分,家庭教育同样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柱。从历史上看,学校教育是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和自然科学的进步才成为主要的独立的教学形式的,在此之前,人类历史上未成年子女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是主要的,由于家庭教育的分散性、经验性、个别化特点,不可能形成独立的体系,也没有专门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但是,家庭教育的“特点”,在现代科学技术急剧发展、社会生活复杂化、多样化的情况下,却成为有利于人性化教育、青少年全面素质培育、塑造未来社会需要的人才以及社会安全发展的优点、优势,因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重新被提上独立教育体系的重要地位,成为一门新的教育学科。法律应该提升、转变人们的原有认识,全面完善家庭教育机构组织、管理体系、物质条件,为家庭教育真正发挥独立教育体系的作用打好基础。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中,国家教育(学校教育)最为完善。从立法上看,我国已经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国家教育的法律地位,对国家教育行为进行了较为完备的规范。民办教育曾经一度在我国历史上非常发达。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在我国重新起步并迅速发展。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2002年12月28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又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体制中的地位正式得以确立。然而,尽管社会各界对于家庭教育的关注程度毫不逊色于国家教育和民办教育,重视家庭教育也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但是迄今为止我国并没有关于家庭教育的立法,家庭教育基本上仍然只是被视为学校教育的附庸,其在国家教育体制中的应有地位远没有得到确立。199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加强了家庭教育立法的要求,因此,加快家庭教育立法,赋予家庭教育应有的法律地位,是完善我国教育体制的迫切要求。上海市率先制定《条例》,将为我国教育体制的完善提供有益经验和借鉴。  (二)制定《条例》是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与成才的需要  英国教育家洛克有一句名言:“家庭教育,给孩子深入骨髓的影响,是任何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永远代替不了的”。家庭教育对于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与成才,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犯罪学研究证明:家庭教育的失误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据工读学校和少年管教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调查,其中87%的人是由于家庭结构不当或家庭教育缺陷造成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与成才的必要条件。在这“三育一体”的构架中,学校教育是“批量化”教育,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继续和发展,而家庭教育则是“个别化”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决定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成效。因此,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和引导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性,不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需要,也是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从宏观上说,也是关系到国家、民族的未来的重大问题。正如前苏联著名共产主义教育家安·谢·马卡连柯所言:“现今的父母教育子女,就是缔造我国未来的历史,因而也是缔造世界的历史”。   (三)制定《条例》是广大家长的心愿与呼声  据调查,为了孩子将来能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上海约有99%的家长,淘尽自己所能,把希望、精力、经费全部投入孩子的教育。但是,约有95%的家长常常处于烦恼和焦虑之中,觉得自己的付出不能如愿以偿。更有30%左右的家长坦言自己是个“失败的父母”。绝大多数家长都表达出了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与科学性的迫切愿望。例如市场上一些关于家庭教育的书籍,如《哈佛女孩刘亦婷》、《不要管孩子》、《我平庸我快乐》等受到家长的热烈关注,创下惊人的销售量。再如,截止2002年12月31日,上海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率达96.90%,相比1995年时的家长受教育率50%(1995年前家庭教育没有统计数据)大幅提高了46.90个百分点。自 2002年初市妇联在市人大会上提出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以来,家长群众的反响最为强烈。课题组在调研过程中,许多家长都表示了极大的关注与支持,也发生了不少感人的故事。可以说,制定《条例》已经成为广大家长群众的强烈心愿与呼声。

7,上海托育政策

2018年4月28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教育、民政等16家部门还共同制定了《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上述文件将于2018年6月开始实施。 《指导意见》指出,将规范幼儿托育服务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市对托育机构的受理登记、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和机构日常行为的监管都将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和《设置标准》严格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市、区、街镇三级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的综合监管机制,予以严肃处理。 《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上海市托育服务工作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专业管理机构协调指导、街镇组织实施综合监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设置标准》规定,单个托育机构的规模不宜过大,应当有利于3岁以下尤其是2-3岁幼儿身心健康,便于进行照护和日常管理。

8,在上海没房没户口月收入不高孩子爸爸持有暂住证如何让双胞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2〕6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通知如下: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中小学。二、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且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三、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符合第一条的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三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四、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从外省市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在居住地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转制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须先接受学校测试,测试后,学校同意转学的,应将名单及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或家长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五、符合第一条的境内人员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六、《居住证》有效期过后且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将不再适用上述第二、三、四、五条。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你好!一般就近的小区都会有幼儿园,其中会有一家宽松的,可以接受非本地户口。你不知的话,可以去所在地的居委会咨询。如有疑问,请追问。

9,有关上海自学考试知道的大侠请进

1、你已经错过上半年的报名和考试时间了。只有等到下半年的9月份报考,10月份参加考试。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4月份、10月份各举行一次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的中、下旬的两个双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共4天8个单元。  考试开始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8:30和下午14:00。  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约提前40天报名,一般安排在3月和9月的上旬,报名地点由专业所在的主考院校指定。具体事项请关注《家庭教育时报·自考专刊》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  http://www.shmeea.com.cn/node2/node118/node123/node196/node454/userobject1ai10496.html  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来自港、澳、台地区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时,本人分别要填涂(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暨自考牡丹报考卡(准考证)申请表》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还要拍摄考生本人数码报名照等。各报名点在经过严格验证、办理报名手续、收取规定的费用后即可发给准考证(即自考牡丹报考卡)领卡单,准其参加考试。已申请办理准考证(即自考牡丹报考卡)的,在指定时间按指定方式领取本人准考证。已持有自考牡丹报考卡的老考生采用网上报考的办法。网上报考每年举行两次,在每次考试前三个月,考生可以访问“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了解本次考试网上报考办法。  2、可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了解下半年考试安排,然后决定报考科目,再买来相应教材好好看书复习,到时参加考试即可  3、更多信息,请到“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了解。  4、祝你好运,早日成功!
8月
4月12日
你好!我们这里是五月报,七月考。六月报,十月考准备钱这是肯定的,要把专业确定下来,别到了再问人家有什么专业。还有就是要到现场去报,新生要采集图相做准考证,十来天以后记得去拿准考证!其他的就是照他们说的做。建议带上2B的铅笔,估计要填涂卡还有就是报名和考试时间别再忘了!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10,用古文说某人家庭教育怎么样

昔孟母,择邻处。——出自《三字经》
建议您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学习,有这方面很多的知识。 2008年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专业培训——暑假面授班(上海)招生 《家庭教育指导师》资质专业人才培训暑期面授班,现定于2008年7月6日—18日在上海开班。 上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梅陇中学。镇西路299号。 报名地点:上海市七莘路568号304室,丁老师。 一、家庭教育指导师招生简章和招生问答,详见中国家庭教育指导师网相关内容介绍。 1、招生简章: www.zhjtjyw.com/u/zhjtjyzdsw/archives/2007/2007825231813.html 2、招生问答: www.zhjtjyw.com/u/zhjtjyzdsw/archives/2007/2007825232122.html 3、面授暑期班课程表 www.zhjtjyw.com/attachment.asp?fileid=2618 二、报名提供资料 1、填写《国际专业人才资质评审表》一份; 下载地址:http://zhjtjyw.com/attachment.asp?fileid=2075 填写好后,请发送邮箱:huiy63@163.com 2、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寸报名照片6张; 3、培训费(含全部):中级2600元,高级3200元。 学员学习期间餐、宿费用自理。 汇款帐号:工商银行,卡号:1001278601216100376,户名:黄慧英。汇后请电话确认:15921199911 黄老师 三、暑期班学员另可享有 1、赠送同期远程教育(网络班)全部课程。 付费即告知学习密码,学员即可上“中国家庭教育指导师网”进行相关课程学习和参加所有辅导课程学习。 2、免费参加上海面授班复训一年。 3、另加赠送特色课程:《人生各阶段教育重点和基本技能课程》《中华家庭教育志 愿者团队建设指导课程》。 4、提供实习机会:学校现场咨询 四、推优服务 1、推荐优秀学员参加“家庭教育emba课程班” 2、特优学员推荐相关单位就职,实习期底薪2000—3000元,餐宿公司全包,加三金,户口关系不限。 五、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15921199911 黄老师 2、咨询电话:15921199922 张老师 3、联系邮箱:huiy63@163.com 六、实用信息 1、交通:上海市闵行区梅陇中学。镇西路299号。①地铁1号线“莲花路站”下,可乘坐720路到镇西路站下;②地铁1号线“莲花路站”下,步行20分钟左右到;③自驾车:上中西路、镇西路。 2、附近住宿:①利加达商务酒店,上海市梅陇路555号。特惠房:138元/日。标准房(二人住),有空调、卫生、网线。距离上课学校一刻钟路程;②上海立波招待所,上海市梅陇镇益梅路55号。标准房:70元/日,有空调、卫生。三人房:70元/日,有空调,公用浴室、卫生。距离上课学校10分钟路程; 注:房间都需事先预定。有意者,可以事先一周电话15921199911,黄老师,帮助预定。参考资料:http://zhjtjyw.com/u/zhjtjyzdsw/archives/2008/20086223613.html
窦燕山 有义方 教五子 名俱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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