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浦东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查询电话
一、上海市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
上海市目前标准为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8、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2. 浦东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电话灵山路1805号
国航 浦东-法兰克福 起飞 到达 机型:CA935 PVGFRA 1145 1805 330,以法兰克福为例:全程用时12小时20分 地区时差6小时。
3. 上海浦东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号码
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是国家司法部命名的"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窗口",由浦东新区司法局组织,于1995年8月25日成立,系全国首家法律援助中心(港、澳、台除外)。 法律援助中心在新区市民中心内,合欢路2号。周边的公交线路有:815、640、983、987、794、隧道四线。另外,乘坐地铁二号线在上海科技馆站下车也能到达。
4. 上海浦东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查询电话是多少
司法局公律科职责: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5. 上海市各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查询
个人经济条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收入的可以申请免费律师。
1、根据2003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公民对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