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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招生简章,职业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5 09:12:21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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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职业教育学校招生简章,你可以登陆教育部公布的教育招生资格的开设职业教育的招生学校的官方网站或者各个省份的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点击招生窗口查询,公共平台网页是不能查询的。

职业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2,什么是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有些招生简章中,也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良好的办学条件进行宣传。学校的招生简章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并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以后才可投入使用。

什么是招生简章

3,招生简章包括几个方面

包含!不仅包含推免、还包括单考、强军计划等等多种考生成分招生简章是总招生人数
学校简介、学校优势、师资队伍、学生活动展示、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报读须知、咨询电话等

招生简章包括几个方面

4,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在哪里看

一般在各个学校的官方网站,都有历年的招生简章(不同学校官网设置可能有差异)。以烟台大学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在百度首页输入烟台大学并搜索:2、点击进入学校官方网站,在官网首页找到招生就业,在其目录下点击本科生招生:3、进入招生信息网,找到招生章程并点击:4、此时就可以看到该学校历年的招生章程了:补充:或者在高考信息网,阳光高考上等也会有院校的招生简章或招生章程。扩展资料:招生简章所含主要内容:1、招生学校的简介,说明相应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历史等内容;2、招生项目介绍,专业招生介绍,以及不同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3、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说明学校相应专业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等。对招生范围作出明确划分和界定;4、报名时间,说明招生时间范围;5、录取原则,说名学校对不同专业报考学生的具体要求;6、收费标准,说明不同专业学费、住宿费等的不同收费标准;7、联系方式,公布校方招生的联系方式,方便学生的咨询和查问;

5,2017年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每个学校的招生简章不同 希望补全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每个学校的招生简章不同 希望补全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每个学校的招生简章不同 希望补全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每个学校的招生简章不同 希望补全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每个学校的招生简章不同 希望补全学校

6,招生简章是什么意思

所谓招生简章,就是招生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颁布的介绍性文件,主要功能是向考生介绍学校概况、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学制、费用等事项,其中报考条件、报名日程、联系方式是重要内容。说得通俗点,招生简章就是学校为考生制定的游戏规则,报考这个学校,就必须按这个规则走。同一个招生单位会公布两种招生简章,一种针对推免,一种针对考研,区别在于前者标题含有“免试”字样,后者是本文的主题,本文中出现的“招生简章”均指后者。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招生简章与招生广告有所不同,它比招生广告写得具体些。多用于大学、中专和各类函授大学、培训班招生简章的目的是一目了然的将学校的情况及对学生的要求传递给学生,所以招生简章的出发点是学校,目的是要招生的学生,内容要清晰明了。

7,怎么找到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

这个问题很简单,每个大学的招生简章都可以找到在学校官网的本科生招生里面一般都会有该校的招生简章进行公示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学校有自主招生章程、特殊类招生章程,普通招生章程,需要分辨清楚希望可以帮到你
通常都是在5-7月份中旬以后开始报名,最迟到8月中旬基本就结束了,因为一般的学校都是8月底开学。现在报名多数也需要通过学校报名了,所以还是要咨询好班主任老师。

8,2019年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黑龙江科技大学 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 黑龙江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19,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政编码:150022。学校还设有哈尔滨嵩山校区(全日制专科、单独招收“三校生”本科)及鸡西校区(煤炭类专科)。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   (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本、专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每年学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   (六)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本、专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顺序,内蒙古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分配专业”,其他地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原始成绩分配专业(有精确排名分数省份,则直接依照此分数分配专业),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分配专业,若高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分配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三)外语专业文史类以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以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第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为A+的考生加6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4分,等级为B+考生加2分,另外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的考生加3分。按第十条内容为考生分配专业。   第十二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加)(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以英语授课为主,国际经济与贸易以英语、俄语授课为主(如有其它专业语种要求,以当年度省级报考指南为准)。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因行业限制只招收男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美术基础,学制五年,土木工程(中俄)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由于土木工程(中俄)专业采取2+2+1培养模式,其中第5-8学期要赴俄罗斯学习,所以该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多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 黑龙江科技大学 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    黑龙江科技大学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8.7.67.24/zs   E-mail:hkd88033300@163.com   咨询电话:0451-8803330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usth.net.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 黑龙江科技大学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9,航空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联合航空专修学院航空旅游分院比较好。四川联合航空专修学院航空旅游分院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以航空服务、艺术专业为特色的综合类优质高等专修学院。学院座落于“天府之国”的成都市,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完善、交通便利。学院现设有:教学楼、学生公寓、游泳池、塑胶操场、篮球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室、化妆室、形体室等。学生毕业分配到航空系统工作。招生专业:空中乘务、安检与护卫、商务与票务、旅游与酒店管理、民航英语、民航物流管理等招生报名电话:028-65 666685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青羊区

10,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邮政编码:52843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中山市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文化课成绩的30%,术科统考成绩的70%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第三批专科: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美术类: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4500元/生/年-10000元/生/年,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住宿费:500元/生/年-1300元/生/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办   联系人:阮老师   监督电话:0760-88291869   传真:760-88291182   电子邮箱:jjb@zstp.cn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291862   传真:0760—85592875   电子邮箱:88299899@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zstp.cn   招生网址:http://119.145.248.38:789/html/zsbydy/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委托*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11,新华电脑学校招生要求是什么2022年招生简章

只要已满14周岁就符合条件,具体还需学生本人到学校再详细交流,如果符合学校要求即可报名上学
贵阳新华电脑学院招生要求1、应、往届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2、遵纪守法、热爱劳动、文明礼貌、朴实诚信;3、无疾病、无传染病、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贵阳新华电脑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制定政策实施,中职学费全免。代管费按照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代收代支,不得盈利的原则,由学校每年秋季开学前预收,学年末结算,多退少补。贵阳新华电脑学院资助政策 1、具有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 不含县城),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20%确定 , 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 ;2、具有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其中:国家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免学费资助 ;联系方式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五眼桥桃园路41号

12,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简章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学院简介: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14年1月,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西宁市政府直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高等专科办学性质:市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院校代码:14519 录取规则: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根据考生志愿,总分及相关学科成绩确定专业。3.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4.按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5.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7.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奖、助、补、贷、勤、免工作:1.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奖励;学院奖学金,每年平均600元的奖励。2.贫困学生可享受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被评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平均每年享受3000元的资助;学院助学金每年平均600元的资助。3.为贫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为申请贷款的同学办理贷款回执。4.中职层次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助学金资助。收费情况: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文经类:3700元/学年理工农医艺类:4200元/学年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295号 邮编:810000注:护理专业学生在西宁城院职教集团分校湟中职教中心完成学业。联系电话:0971-4716810 0971-4716807 电子邮件:57812289@qq.com学校网址:http://www.xnc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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