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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最新政策,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05 17:51:1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2、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4号)。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2,上海九级工伤赔偿办法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计标准为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海九级工伤赔偿办法

3,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39条

第三十九条(致残7—10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39条

4,上海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索要工伤赔偿。赔偿项目: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2、《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3、上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 沪府发〔2011〕34号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公的伤残是7级,怎么保险公司才赔7万元,是不是少了一点啊,我该怎么要求他们多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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