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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理平行检验若干规定,监理平行检验内容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09 08:19:09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监理平行检验内容

项目划分中最基础的检验批检查内容就是你的平行检查记录内容,你可以选择其中的若干

监理平行检验内容

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废止了吗

没有。据豆丁网资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没有废止。监理一词,可理解为名词,也可理解为指一项具体行为的动词。其英文相应的名词是supervision,动词是supervise。由此可见,监理是一外来组合词,其在我国汉语辞书中尚无明确定义,如何完整准确地解释和理解其涵义,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平行检测的若干规定废止了吗

3,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监理平行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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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几个方面入手:验收计划、检验计划、平检程序、制度、措施、设施等。

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监理平行检验工作

4,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检测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检测,是指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受委托对建设工程实体以及用于建设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第四条 (管理部门)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建设工程检测地方技术标准;  (二)指导、协调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专业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财政、质量技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 (行业协会)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检测行业协会)是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检测行业协会可以按照协会章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行业自律措施。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检测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第六条 (检测活动原则)  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七条 (检测信息系统)  本市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测信息系统)。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的建设工程法定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实施检测。第二章检测委托第八条 (检测机构资质)  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使用检测信息系统的设备、软件、网络等条件。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委托检测行业协会开展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的现场核实。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第九条 (外省市检测机构备案)  外省市检测机构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应当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条 (检测从业人员)  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或者经检测行业协会考核合格。本市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规定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检测见证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  检测机构应当委派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或者经考核合格的检测人员实施检测。第十一条 (检测业务委托)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平行检验中的检测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未作规定的,应当符合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第十二条 (回避)  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或者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等两方以上的检测委托。第十三条 (检测合同与备案)  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检测的,应当签订书面检测合同。本市鼓励检测合同当事人使用检测合同示范文本。  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日内,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5,在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 1、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2、职权 1)有权对本监理部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提出奖励,做出处罚意见。 2)有权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权范围 1、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2、职权 1)有权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 2)有权对不合格的工序及隐蔽工程拒绝签认。 3)有权对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你所说的“监理工程师”严格意义上应该是“建设监理工程师”。 先回答侧重点的问题: 建筑为设备服务的是为设备监理,由设备监理工程师来做,比如说生产药品的gmp厂房里的洁净室(一种空调设备); 设备为建筑服务的是为建筑附属,是建设监理的一个分部工程,由(建设)监理工程师来做,比如说药品公司的办公大楼,尽管包含一些大型设备在里面,什么风冷热泵型中央空调(也是一种空调设备)、电梯等等,还是建设监理在做。 再说说设备监理: 设备监理是朝阳产业,但处于襁褓之中难以发展的困顿局面。从全国范围看,设备监理还未被大多数业主、项目投资者、经济管理部分所认识。除开展这项工作比较早地上海市在1994年经市政府同意,由上海市经委、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布了《上海市工程设备机构管理办法》,使上海市地这项工作纳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地轨道外,实行强制监理的只有下面三类:1、涉及国内生产安全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监理的特殊项目。2、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规定使用贷款需要实施监理的项目。3、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强制监理。 你说的监理工程师是建设监理的范畴,是"日不落"产业:) 从92年真正开始发展至今,监理内容已经比较成熟了,但也是处于少年不得志的困顿局面,新的取费标准迟迟没有出台,相关内容太多太多,自己搜索吧,俯拾即是。 对的,“孤独de自由”说的是设备监理的监造职能。(安装调试也是设备监理的另一个职能)

6,工程质量监理中的若干控制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手段有旁站、巡视、平行检测等,不管是哪种方式,最重要的是监理人员的素质,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防患于未然,做到预防为主。关于其手段的目的、作用和适用范围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1、概述旁站、巡视、平行检验作为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手段。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一直起着十分有效和重要的作用,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2),它们各自的定义为:“旁站”——在要害部位或要害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平行检验”——项目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由此可见,它们有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目的,具有各自不同的作用。但在目前的监理实践中,由于建设行为不规范、监理人员不到位等现象的存在,越来越多的业主、政府监督治理部门,愈来愈强调旁站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几乎是事事要求进行旁站监理、自始自终都要求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他们在巡视或检查工地时,一见不到监理的影子,就说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理工作不到位。从建设部出台的要求 2003 年 1月起执行的《关于旁站监理的暂行规范》,也可看出对于旁站监理的重视。在此,本文谈讨一下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在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作用,并提出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2、若干控制方法2.1旁站监理旁站监理针对的是要害工序、要害部位,如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注、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注、卷材防水层细部结构处理、钢结构安装、混凝土浇注预应力张拉、网架结构安装等,由于这些部位或工序在施工时比其余部分更轻易形成缺陷,而且纠正超来很困难和昂贵,因此有必要在施工时实行旁站监督,即监理人员始终在现场监视操作过程,防止或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事件,限制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以保证承包商的施工过程、施工操作和施工结果满足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旁站监督是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旁站监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所监督的施工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有透彻的了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心中有数。例如打桩工程,要了解桩的混凝土标号、配筋率、承载力、接桩方法,桩头的保护措施、桩脚的构造形成、横截面、桩长、地质资料等情况,在打桩期间,监理人员要作记录和测试,如桩锤重量、桩锤落距、贯入度、深度等,根据这些记录,监理人员要分析打桩的情况和打桩后桩的质量,假如现场发现问题,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旁站的目的,在于尽早发现事故苗头,杜绝或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消除质量隐患。它是一种全过程的现场监督,是质量控制的最直接而有效的手段。但旁站监理只是事中质量控制的一种方式,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点”的控制,只能反映局部各点的较具体的情况,无法全面反映工程的全局情况,假如把旁站监理作为施工监理中质量控制的主要方式和方法,要求做到事事都全过程旁站监理,这样只会造成如下后果:监理力量投入过大,监理主次不分。这在监理实际工作中按现行监理取费标准是很不现实的,而且也违反了监理作为高智能技术咨询服务的宗旨。此外,监理力量过大投入,过分强调监理旁站,则无异于把监理当成“监工”,降低了监理的治理职责,造成主次不分。降低施工方治理人员的责任心。旁站监理决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自检。过分强调旁站监理,要求事事监理人员都跟班,将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捆在一起,将使施工方人员产生依靠监理的思想,甚至放弃了自检、专检的职责,使监理人员成为以监代管,监理人员成了承包商的施工治理人员,这样就使承包商削弱施工治理,降低施工质量意识,甚至以此推卸质量事故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责任难以分清。2.2巡视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和全面把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具有多次轮回性和目标综合性的特点,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把握影响质量的各因素的状态,如:(1)施工方人员状态:如承包商的治理人员是否到位,质检员、技术员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现场治理是否有序等。(2)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和适应状态。如设备的各项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招待其性能及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可能造成质量隐患和进度隐患等。(3)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给状态,由于工程材料种类繁多,品种各异,外观较难看出质量的差异,轻易放松对不同批次的质量检验,通过巡视可以随时发现不同批次的材料进场情况和把握第一手资料与承包商进行核对,同时在巡视过程中还可以对承包商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是否合理,用量能否达到规定要求等。(4)施工方法状态,承包商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假如随意更改或抄近道“走短路”,降低质量,监理通过巡视就可以发现问题,进行制止。(5)影响质量的环境状态,如通过巡视,可对质量环境,如技术环境、治理环境进行有效监理,比如,由于承包商缺乏技术指导和交底,一线工人多次返工,造成多次浪费,由于治理人员不到位,造成质量多次失控等。以上诸多影响质量的因素,通过巡视,可及时发现质量低劣的先兆或许多警告信号,及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或采取预防措施。对于巡视,仍然需要监理工程师经验丰富,在觉察缺陷与低劣操作工艺的警告信号方面具有敏锐的洞察力,真正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假如说旁站是对质量的“点”的控制,则巡视是对质量“面”的控制,及早发现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上存在一些什么样的问题,首先从宏观的大面上提出问题和发现问题,在下一步施工之前能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及早地予以排除。2.3平行检验平行检验强调的是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等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进行质量判定的能力。由于工程建设监理不是单一的治理专业,还必须有必要的验证性的具体工程建设实施行为,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针对某些工程部位、试验、材料等,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检测手段,进行检测验证,达到一切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话,为加强质量过程控制提供有力依据,实现监理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水平,高效率。平行检验针对的检验项目主要是对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中那些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作用的“主控项目”和部分“一般项目”。其检验项目应是可重复的,即对检验项目的性能能够进行再次地测量、检查、试验等,如运用高精度的测量仪器对建筑物方位的复核测定,使用先进的无损伤设备,对焊接质量的复核检验,运用计算机对某些要害部位进行结构验算或工艺设计的复核等,此外还有对某些结构部位标高、尺寸、偏差、位置等的复核检验等。而国家规定的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量测机构所进行的并出具的检验项目,不在监理机构的平行检验之列。监理机构平行检验应该是有“度”的,即平行检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的,既要检查到位,真正反映受检点的质量状态,并以此推论整个工序或工程的质量水平,又不被平行检验束缚住手脚,因此,抽样检测部位的选取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加强质量跟踪和质量趋势分析,一般应按 10%~15%的比例,对施工实测项目实施监理实测记录,为及时统计猜测工程质量,加强过程控制提供有力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作往往受到经费,现场条件限制,平行检测力度一直不够,通常监理工程师只是在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或自检记录上签字确认施工误差和工程尺度,缺乏监理的平行量测资料,且绝大多数监理单位技术检测装备落后,只有最基本的检测设备,自身试验条件也严重不足,因此,监理的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同时,现场监理人员实测,实量工作也有待加强。3、结论与建议(1)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是建设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三种方式,体现了质量控制的点面结合,以数据事实说话的科学工作方法,从而达到质量的有效控制,各有各的适用条件,范围,无所谓熟轻熟重,那种以为只有旁站才能有效控制质量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也是不科学的。(2)对于有效的质量监理控制,无论何种方式,监理人员的素质是最重要的,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防患于未然,做到预防为主。(3)随着建设工程的日益复杂,技术含量愈来愈高,平行检验应进一步加强。而目前监理普遍技术装备和手段落后,这跟国家现行监理收费标准(1992 年制定)不能适应高智能、高强度、高报酬的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难以促进监理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有极大的关系,调整现行监理收费标准势在必行。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随机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和持证上岗情况; 2. 随机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测量、检验、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3. 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有权禁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 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认定; 5.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的状况,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及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文; 6. 实施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7. 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签认。 8.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处理,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2. 通过召开例会、专题协调会等方式检查、分析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 3. 采取调整措施,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采取措施,改正工程进度滞后的状况; 4. 正确处理工程暂停、工程复工申请、工程延期申请等事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施工投资(造价)控制工作的主要内容 1.做好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批准工作; 2.做好工程变更的协调、评估、审核、批准工作;3.认真处理工程费用索赔事件。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及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的准备工作; 2.组织施工承包单位对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申报工作。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旁站: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2.见证:对某道工序(如取样)全过程完成情况的监督; 3.巡视: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4.平行检验:项目监理部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承包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监理人员在实施上述各种措施过程中,均可以通过记录、询问、测量、拍照、摄像等办法,如实记载工程实施过程的实际情况,以实现可追溯性。同时,在实施上述各种措施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一般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5.签发指令性文件,如《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复工指令》等; 6.与建设单位沟通,以《备忘录》、《监理月报》的形式完成; 7.召开监理例会、专题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质量控制措施1.一条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与进度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2.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检验、设备进厂的检验。 (2)施工阶段:通过旁站及平行检查施工单位安装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3)成品验收阶段: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成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允许误差范围。 3.四个手段: (1)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设备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要求。(2)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安装的设备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正,无法修正的要求返工。 (3)试验:对各种材料监理人员按规范要求抽查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四大控制重点,监理公司将采用各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最终达到合同质量目标。监理的质量控制需要业主的大力支持、协助和施工单位的主动配合。1.工程质量控制的三个层次:(1) 工程质量的一级控制是指施工单位的自控,它是通过企业内部的质量保证休系的有效运作而实现的。其质量控制的特点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它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搞好内部的质量控制;(2) 工程质量的二级控制是指监理公司的质量控制,它行使社会监督的职能,是在施工单位一级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核验。工程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在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的基础上对质量作出评定;(3) 工程质量的三级控制是指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的宏观控制,它行使政府监督职能,对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及评定结果进行现场监督。2.质量的事前控制(1)资格审查: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把公司资质以及现场项目经理部成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上报监理公司,经监理公司审查具备开工条件后方能开工。(2) 设计图纸的审校工作: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地审核图纸,对于图纸的错、漏、碰、缺、含糊不清等问题,必须在施工之前提出并予以解决,监理公司会协助此工作。(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工程全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性文件,监理将审查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对于重要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先作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都必须事先提交监理一份,并经监理审定后方可执行。质量控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防止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因此施工单位提交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措施必须可行、有效。(4)技术交底工作:各工种、工序施工前要作好技术交底工作。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要落实到人,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5)材料的监理:材料是质量的基础,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抽样检测报告必须齐全。材料的取样、送检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6)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前,现场的机械设备应作好全面检修及必要的检测工作(如经纬仪、水准仪的检测等),并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报请监理公司审批。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确定的日期即为开工日期。应注意,开工报告的批准开工日期与合同开工日期无关。(7)轴线及标高的核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坐标点,把各轴线的引测、定位工作及各桩位、现有地坪高程等详细定出,再报请监理公司核验。施工单位应作好轴线及水准点的保护工作。3.质量的事中控制(1) 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是由许多工序的质量所形成的,为了达到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必须控制好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此,工序质量的有效控制是质量控制的基础,本工程强调:每一道工序完成并经监理验收达到质量控制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序质量验收必须办理签字手续,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予以拒绝签认,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 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对于需要隐蔽的项目,施工单位应于质量达到控制标准,并备齐各项质保和验评资料后,报请监理核验。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字同意隐蔽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检查已隐蔽的工程,无论结果如何,经济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公司,否则监理公司有权拒绝突发性的验收时间要求。(3) 监理的工作方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的工作方法将采用巡视和旁站相结合的方法,管理的对象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而不是工人,管理的形式以口头通知和监理通知单为主;重大事件、事故和质量隐患还将以备忘录备案。(4) 关于停工令:在质量管理过程中,当发现必须停工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业主的同意后,有权发出停工指令,现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4.质量的事后控制:(1) 当建筑实体质量发生缺陷时,特别是道路结构的质量,施工单位不得自行处理,应记录缺陷情况,并提出处理方法,报送监理公司,同意后方可处理。对于较大的质量问题,监理公司将通过业主报请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站共同处理。(2) 质量的核验:监理公司将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合同质量目标,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核验,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返工整改至符合要求。(3) 内业资料: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认真研究工程的特点,对照验评标准正确地划分分项工程,以免造成验评资料的重大返工。内业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进度相符,内业资料不得后补。当发生内业资料滞后时,监理公司的工序质量管理将不能正常进行,这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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