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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补偿金交税,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14:27:50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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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2,亲们请问辞退员工的补偿金该如何交税呢

如果经济补偿金总额没有超过单位所在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不是月平均)3倍的,那么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经济补偿金总额超过单位所在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不是月平均)3倍的,超过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2016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8045元,当上海的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234135元的,劳动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上海的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超过234135元的,超过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亲们请问辞退员工的补偿金该如何交税呢

3,我在上海一家外资企业工作4年给我补偿3个月合计14700元需要

不需要。作为劳动的经济补偿金是不需要纳税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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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劳动法补偿金或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总额高于当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不是月平均工资)3倍的,超过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超过当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不是月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仅仅是极少部分高工资的人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2015年度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1269元,3倍就是213807元(21万多),故上海的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213807元的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公司有强迫劳动,变相强迫劳动,违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或者公司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可以辞职,并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金,甚至是赔偿金。如果公司没有过错的,自己辞职不能享受补偿金。另外,无论任何情况下,自己辞职均不得享受失业金

5,经济补偿金如何纳税呢个人还是企业承担

低于3倍社平工资部分不需要扣税,超过社平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补偿的月数-2000后作为基数扣税,这是每个月的税金,然后用每月所扣税金*补偿的月数,这就是合计应该扣的税金!我们企业改制的时候就是这样扣的税,咨询过税务局,税务局的答复是按照网上公布的扣税相关文件执行,在研究了相关的文件后,基本就是这个扣税模式,应该不会错的!
另外咨询一个类似问题:如果是与孕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若补偿金中扣除免税部分,即3倍社平工资部分134136元,还有7.2万元为孕期产期哺乳期12个月的工资,将一次性支付给该孕妇。那么这7.2万元如何计税呢?是(6000-2000)作为基数扣税,再乘以12吗?
“超过年社平工资的3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由个人承担。”同意楼上说的!

6,请问如何计算此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个税 上海补偿4年4个月

你是什么性质的经济补偿款?上海财税网里有个税的详细解说啊如果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破产后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按国家规定:离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需要征税。例如:北京市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2677元,3倍就是:188031元,经济补偿金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2、法律依据如下:a、《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b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1、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7,上海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拿到公司的赔偿金 请问这笔钱要交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 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 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企业在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加以明确。经研究,现规定如下: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一倍支付,而经济补偿金是按照每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支付。与合资或内资没有关系,赔偿金就是按照年满一年支付二个月计算。不然你也可到http://tieba.baidu.com/f?kw=%C2%C9%CA%A6%D7%C9%D1%AF&fr=index问专门的劳动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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