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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ppp实施意见汇报,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2 08:49:58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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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2、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4号)。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2,上海入职体检当天能拿报告吗

入职体检一般都是常规检查,当天不能拿到结果,正常要3-5个工作日才能拿报告。如果在康康体检网上预约体检,体检完后可以用康康在线APP查询体检报告,非常方便,不用跑去医院拿报告。有问题可在线咨询,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你进行健康评估和疾病预防。
一般的入职体检不能当天出报告的具体看你在哪个医院体检没有指定医院可以鄙人直接出报告
当天拿到报告,几乎是没有可能性……

上海入职体检当天能拿报告吗

3,ppp项目实施法律意见书

在PPP项目中,律师的的法律顾问服务分为三个阶段,德衡(枣庄)律师仝振江根据PPP项目实践,总结了三阶段的服务重点:在第一阶段,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是配合PPP项目采购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讨论、确定项目投融资方案,就项目投融资方案的合规性、可行性等发表法律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提供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协助委托方及其它中介机构共同制定项目招商谈判方案,包括项目招商关键问题的谈判底线及谈判中可行变通方案的制定等。在第二个阶段,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文件的准备及谈判支持。具体来说包括就项目协议架构提出专业意见;负责对项目重要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起草或协助起草特许经营协议、运营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提出审核修改意见;作为谈判组主要谈判人员参与招商重要事项和全部协议文件内容和条款的谈判以及协议文件的修改,审核等。在第三个阶段,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内容是对项目公司设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方案或建议以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委托方履行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
搜一下:ppp项目实施法律意见书

ppp项目实施法律意见书

4,上海市09年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第一,为什么上海市要提前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四标准”?因为近年来,虽然本市不断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环境空气质量得到逐步改善,但与发达国家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大气污染指标和大气环境中的臭氧超标现象逐步显现,因此需要不断地加强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污染。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后,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30%,颗粒物排放更可降低80%以上,对全市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可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二,什么叫“国四标准?”“国四标准”的全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它等效于欧洲的“欧Ⅳ标准”。相比于“国三标准”,“国四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控制更趋严格,需要在满足“国三标准”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达标,按标准规定全国范围内最晚于2011年实施“国四标准”。   第三,进口车达到“欧Ⅳ标准”是否在本市可以直接上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口机动车的排放也纳入国家环保部的车型型式核准公告范围,因此达到“欧Ⅳ标准”的外国进口机动车也必须向环保部进行车型“国四标准”达标核准申请,核准公告发布后方可申请上牌。   第四,“国四标准”实施以前购买的车辆,是不是需要改装成达到“国四标准”的汽车?本市实施“国四标准”,并不意味着已经办理了车辆注册登记的“国三标准”机动车就此汰,而是遵循“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要求,因此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用车的使用没有限制,也没有必要对车辆进行改装。   第五,2009年11月1日以前购进的排放达到“国三标准”的机动车,因为未及时拍卖到上牌额度,在11月1日以后还能不能上牌?外省市转籍车辆怎么办?新标准实施后凡不符合“国四标准”的机动车,本市将一律不予办理上牌手续,在此建议车主朋友在取得上牌额度后再决定购买哪一级排放水平的车辆,否则将有可能比较被动。届时外省市转籍车辆也必须达到“国四标准”才能办理上牌手续。

5,求上海市政府关于编制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意见的具体

3月13日,上海市政府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编制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具体内容,表示将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以限制住宅用地的规模与开发程度。据悉,上海上一轮总体规划中全市常住人口预测指标已突破了原先规划的控制指标。资料显示,2012年,上海常住人口规模已达2380万人,而上一轮总体规划中,至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预测指标为1850万人。而新一轮的规划明确提出,要通过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用地规模来控制城市发展规模,中心城控制住宅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因此,上海的城市住宅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或将受到限制。对此,某机构分析师严跃进对记者分析指出,“按国土部的土地政策,500万人口以上未来建设用地将受到一定控制和管制,这反映了国家对土地政策分类指导多维度的调控思路。上海土地资源匮乏,且存量用地存在闲置浪费的情况,如目前上海市区增量用地价格已处于飙升状态,而包括过去的工业产房等闲置用地,价值利用上存在政策瓶颈。因此,此次上海的政策,是在解读国土部政策上的一次自我创新和自我突破。”此外,《意见》还提出,通过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住房政策和公共服务政策等综合手段,实现人口规模适度可控,人口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其中,中心城将坚持人口疏解,控制住宅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上海用地规模也正逐步扩大。资料显示,上海全市建设用地规模在2011年就达到了2961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43.6%,不仅远远超过了上一轮规划的控制指标,也接近了全市可用建设用地规模的极限。对此,《意见》提出,未来10年,上海将严守建设用地总量的“天花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依靠存量优化、流量增效和质量提高满足城市发展的用地需求,实现全市规划建设用地总量“零增长”。分析师认为,上海土地的利用和产业急需引导,一方面,旧城改造棚户区需要加快;另一方面,郊区用地应优先考虑刚需购房者和上海紧缺人才的住房,通过土地市场的价格和引导让部分人口、产业资源导出上海城市中心和郊区。”

6,关于上海辖区证券公司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的指导意见

全文网上没有公布,只有一个报道: ============================== 深化指导 力促实效--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上海辖区证券公司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的指导意见》 为引导辖区证券公司建立契合自身需要的合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自我约束能力,针对部分公司在实践中出现的不同程度的认识不到位、制度不细化、协调不充分等问题,上海证监局在辖区公司的支持和配合下,拟定了《关于上海辖区证券公司提高合规管理有效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已于10月20日发布。 《指导意见》是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的深化和拓展,对《试行规定》中的合规管理要素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发展趋势,形成了包括“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大框架;内部和外部两项监督;组织、制度、保障和文化四个体系;合规咨询、合规审查、合规监测、合规检查、合规报告、反洗钱、隔离墙、投诉举报及风险处置、法律法规准则跟踪传导和监管配合十项工作”在内的合规管理架构。 《指导意见》不仅注重了与《试行规定》的衔接性,而且注重从嵌入性、主动性和学习性三方面,提升对辖区公司合规管理实务的指导;从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制度建设和理念倡导、归口责任和直接责任、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四组关系的角度,努力推动对辖区公司在合规管理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另外,全文将“全员管理、全面管理、全程管理”三条主线贯穿始终,从不同的维度保障合规管理工作渗透到公司所有业务、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指导意见》的发布是对上海辖区近年来推行合规管理工作取得经验的一次阶段性总结,是为推动合规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而进行的有益探索,同时也是适应将合规管理纳入证券公司常规监管要求的一项推进措施。今后,上海证监局将不断加强对辖区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管、促进证券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监管机制从行政监管为主向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我约束有机结合转变,提升监管有效性。 http://202.106.183.108/n575458/n870399/n1337798/11403931.html

7,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

原发布者:弘利教育 法律资格类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X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以及《X省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X实际,就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充分协商、兼顾各方、保障安全、费用共担、质量第一”的原则;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结合使用要求和原有建筑的既有条件,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和不破坏原建筑基础,满足规划、建筑结构、消防及安全疏散等要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科技含量,提高环保节能水平。二、加装条件(一)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和拆除计划,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加装电梯在建筑物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二)加装电梯应经过所在小区、楼幢或单元所有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权利人的同意;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未提反对意见。(二)加装电梯资金筹集5.办理手续四、保障措施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建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符合《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的申请和审批。二、本通知所指申请人为该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管理工作分为项目报建、备案(设计方案咨询)、施工许可(项目报监)和竣工验收备案四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项目报建。申请人在取得房管部门的项目实施计划批文后,可向所在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二)备案(设计方案咨询)。申请人在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后,签订设计和施工,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网上填报并办理备案。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过程中,应遵循:1、对于加装电梯采用独立结构设计、结构与既有多层住宅完全脱开的项目,其新建部分按照新建抗震标准设计。2、对于加装的电梯与既有多层住宅结构相连,作为整体设计的项目,既有多层住宅应按照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结构安全性进行专项咨询。(三)施工许可(项目报监)。具备施工条件后,申请人应到区(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并同步办理增设电梯工程项目土建部分的报监手续。(四)竣工验收备案。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完成后,由区(县)房管部门组织申请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共同完成综合验收,申请人向区(县)房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四、在项目报建阶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增设电梯工程)》(网上填报);2、经房管部门审核的项目实施计划;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含申请人或实施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五、在施工许可(含项目报监)阶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网上填报);2、《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网上);3、《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或第三方出具的设计方案咨询报告;6、申请人与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分别签订的增设电梯改造协议。特此通知。!
每个地方的流程可能有些不同,最好咨询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然后根据要求的相关资料一步步准备,申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程序也要很多的,通过后再去咨询下安装哪个品牌的电梯。(松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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