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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小区绿化管理规定,上海市绿化条例几时施行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14 09:22:40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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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绿化条例几时施行得

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绿化条例几时施行得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的决定2015

一、第十七条修改为:  本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改建、扩建中心城内既有公共建筑的,应当对高度不超过五十米的平屋顶实施绿化,屋顶绿化面积的具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新建快速路、轨道交通、立交桥、过街天桥的桥柱和声屏障,以及道路护栏(隔离栏)、挡土墙、防汛墙、垃圾箱房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实施立体绿化。  本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在审查上述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按照本条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本市鼓励适宜立体绿化的工业建筑、居住建筑以及本条第一款以外的公共建筑等其他建筑,实施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  本市应当制定立体绿化扶持政策,对发展立体绿化予以支持。二、第二十条第三款修改为:  建设项目中的配套绿化、立体绿化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配套绿化确因季节原因不能同时完成的,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六个月。三、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  含有配套绿化、立体绿化的建设项目,组织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通知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配套绿化竣工图、立体绿化竣工图和验收结果报送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四、第二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  立体绿化,由其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单位负责养护。  原第四款改为第五款,修改为:  养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的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五、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  因城市建设需要临时使用绿地的,应当向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  公共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上建成的立体绿化,不得占用、拆除,但因公共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的除外。  公共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改建、扩建或者修缮完成后,被占用、拆除的立体绿化应当予以恢复。七、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修改为: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进行绿化建设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八、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占用、拆除立体绿化或者未恢复原有立体绿化的,由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占用或者拆除立体绿化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处以罚款。九、第四十八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七款:  本条例所称立体绿化,是指以建筑物、构筑物为载体,以植物为材料,以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沿口绿化、棚架绿化等为方法的绿化形式的总称。  此外,根据修改决定对部分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绿化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后重新公布。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的决定2015

3,急小区内部绿化环境的爱护和维护的有关管理制度应该有些什么

呵呵,兄弟怕是物业管理的吧.其实这些应该让业主有个共识,环境都是自己的,要靠每个人去爱护.至于物管自己如果尽到了营造这个环境,但要保护这个环境还是要靠业主自己.中国的国民素质总体不高,没有硬规定,条理条款肯定不会执行,有了也不一定,就是有人监督有人还是要去违反.至于规章制度可以让业主成立个业主委员会,可以让小区内的大妈那些一般没什么事的人监督.就是一时的提醒就够了,到时候达成共识应该就不会有人再乱来了.内部设施,如果损坏肯定要照价赔偿.一、 自觉维护本小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二、 居民有权利,义务管理,爱护小区的绿地设施敢于与不良倾向做斗争。三、 居民必须从小区全局规划,不得侵 占、损坏、破坏绿地及园林工程。四、 严禁一切践踏绿地的行为发生,不得攀折花草树木。五、 小区内花草树木统一管理,由专门人员统一进行绿化维护,他人不得随意种植。六、 禁止把饲养的家畜带入绿地,禁止儿童在绿地上玩耍,如损坏物品,由家长承担责任。七、 禁止往绿地扔、倒垃圾物、瓜果皮核。八、 禁止各种车辆在绿地上穿行或撞坏栏杆。九、 不得在树干上、栏杆上、晾晒衣物和被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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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小区内部绿化环境的爱护和维护的有关管理制度应该有些什么

4,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林木、林地、绿地的建设和管理,美化城乡,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地、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一)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道路、广场等处的公共绿地;  (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专用绿地;  (三)铁路、公路、海塘、江堤、河道的两侧,水闸管理区和农田中用于防护目的的林地和绿地;  (四)林场、苗圃、花圃、草圃、果园以及用于园林、林业科研等生产用地;   (五)城镇和乡村的其他林地、绿地。第三条 本市植树造林绿化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市、区(县)、街道(乡、镇)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一)市和区(县)、街道(乡、镇)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辖区内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造林绿化工作。  (二)市园林管理局是本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内园林绿化工作,业务上受市园林管理局领导。  (三)市农业局是本市林业生产和乡村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区)林业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内林业生产和乡村绿化工作,业务上受市农业局领导。  (四)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园林、林业管理部门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第四条 在本市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均有植树造林绿化和管护林木、林地、绿地的义务,应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努力完成区、县分配的植树造林绿化和管护任务。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五条 本市的植树造林和绿化建设,应按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规划,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六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应根据本市植树造林绿化规划的要求,制订本地区、本系统的植树造林绿化年度计划,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绿地,不得任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应征得市园林管理局或市农业局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条 郊县乡村的植树造林绿化,由各乡(镇)、村根据县植树造林绿化规划组织实施。  国营农场的防护林,由市农场局根据郊县植树造林绿化规划的要求进行设计,各农场负责营造。  铁路、公路、海塘、江堤、县级以上河道的两侧和水闸管理区的植树造林绿化,根据市统一规划要求,分别由所辖范围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  部队营区内的植树造林绿化,由所驻部队负责建设。  公共绿地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建设。  居住区的绿化,由房屋产权所属部门负责建设。房屋产权交叉地区的绿化,由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建设,建设经费由房屋所有者分担。  各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应每年制订绿化计划,充分利用空地和零星土地植树、栽花、铺草,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第八条 一切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在审批计划,设计、施工时,应严格执行:  (一)新建居住区内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公共绿地应不低于百分之十。  (二)新建工厂在中心城新区内不低于百分之十五;在浦东新区和其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抵于百分之二十;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新建医疗卫生、科研教育单位、宾馆和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在中心城旧区内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在中心城新区内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在浦东新区和其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四)新建地面道路、公路、铁路的规划绿地宽度不低于道路红线之间或路幅总宽度的百分之二十。  (五)其他新建项目在中心城旧区内不低于百分之十;在中心城新区内不低于百分之十五;在浦东新区和其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六)在中心城旧区成片改建的居住区内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七)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在中心城旧区内不低于百分之五;在中心城新区内不低于百分之十;在浦东新区和其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不低于百分之十五。其他改建、扩建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五。原有绿地面积大于上述比例的,不得少于原有绿地面积。  (八)郊县城镇、卫星城、独立工业区、参照中心城新区内相应的比例执行。  (九)郊县河、沟、渠、路两旁、应因地制宜营造农田林网。围海造地的新围垦区、在随塘河面的陆地一侧二十五米至五十米,为营造防护林用地。

5,小区内的绿化面积多少有规定吗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4.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4.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坐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网友提问:小区绿化面积的标准是多少? 专家回复:绿化环境是居住空间质量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有着净化空气、丰富景观的作用,同时也是居民的交往空间和活动场所,打破了多年单元住宅那种"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增进了邻里的交往,扩大了"家"的范围。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就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外。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便观赏使用。

6,小区绿化的相关规定

绿化施工主要程序及技术要求 1)清理场地 对施工场地内所有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全面清理。 2)场地平整 严格按设计标准和景观要求,土方回填平整至设计标高,对场地进行翻挖,草皮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30cm,花坛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40cm,乔木种植土层厚度不低于70cm,破碎表土整理成符合要求的平面或曲面,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整势整坡工作。标高符合要求,有特殊情况与业主共同商定处理。 3)放线定点 根据设计图比例,将设计图纸中各种树木的位置布局、反映到实际场地保证苗木布局符合实际要求。实际情况与图纸发生冲突时,在征得监理同意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 4)挖种植穴和施基肥 乔木种植穴以圆形为主,花灌木采用条行穴,种植穴比树木根球直径大30cm左右。施基肥按作业指导书进行。 5)苗木规格及运输 选苗时,苗木规格与设计规格误差不得超过5%,按设计规格选择苗木。乔木及灌木土球用草绳、蒲包包装,并适当修剪枝叶,防止水分过度蒸发而影响成活率。 6)苗木种植 按《苗木种植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乔木须立保护桩固定。苗木种植按大乔木——中、小乔木——灌木——地被——草皮的顺序施工。 7)种植浇灌 无论何种天气,何种苗木栽后均需浇足量的定根水。并喷洒枝叶保湿。 8)施工后的清理 对施工后形成的垃圾及时清理外运,保证绿地及附近地面清洁。不影响业主整体房产运作。 四、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4-1平整场地工序 1)施工工具配置推土机、运输车、吊车、反铲机 铁锹、铲子、锄头、手推车 2)施工内容 施工员负责平整场地的面积范围。用上述机械、工具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坡地进行平整、高坡削平、低塘填平。 对特殊场地,如草坪地,应具备适宜的排水坡度,以2.5%—3%为宜,边缘应低于路道牙3—5㎝。 对场地翻挖、松土厚度不低于50㎝。条件不允许时,保证草坪种植土厚不低于30㎝,花坛种植土厚不低于40㎝,且将泥块击碎。 对低位花坛,应高于所在地面5—10㎝,以符合苗木种植要求。 3)检查项目 平整度、清除杂物杂草程度、松土质量。 4-2定点放线工序 1)施工工具锄头、铲子、皮卷尺、木桩、线、石灰。 2)工作内容 对照图纸,用上述工具在整形好的工程场地上,采用方格法对乔灌木、地被、草皮、小品等进行定点放线。 对于规则式灌木图案花坛,做到放线准确,压线种植,图案清晰明了。绿篱应开沟种植沟槽的大小按设计要求和土球规格而定。 3)检查项目 施工图定点放线尺寸应准确无误。 按公司质量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做文字记载。 4-3挖植穴工序 1)工具锄头、铲子、铁锹。 2)工作内容 根据定点放样的标线,树木土球的大小确定植穴的规格,一般树穴的直径比规定的土球直径要大20㎝—30㎝。 对于花坛、绿篱的植穴按设计要求确定放线范围,或植穴的形状,绿篱以带状为主,花坛以几何形状为主,在花坛、绿篱周边须留3—5㎝宽、3—5㎝深的保水沟,翻挖、松土的深度为15—30㎝。 3)检查内容 苗木的规格质量植穴质量杂物、石块的清理度 按公司相关的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并记载。 4)注意事项 注意设计施工图与现场具体情况的结合,对不能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地方,提出合理建议。 4-4下基肥工序 1)施工工具锄头、铲子。 2)工作内容: 基肥种类:有机肥、复肥、有机复混肥 有机肥用量表: 乔灌木基肥用量 土球直径(㎝)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基肥量㎏ 10 20 30 50 65 80 90 100 150 180 220 250 草坪、花坛的基肥量宜控制在10㎏/㎡左右。 施肥方法: 与泥土混匀,回填树穴底部;草坪、花坛散施深翻30㎝,使土肥充分混匀。 3)检查项目 基肥是否与泥土混匀,防止烧根。 回填土高度是否符合要求,以免树木晃动。 按公司质量检查标准检查,记档。 4)注意事项:基肥应沤熟,与泥土混匀,以防烧根。 4-5苗木种植工序 1)工具:锄头、铲子、护树桩、木板、吊车等 2)苗木规格施工顺序: 先栽植大乔木—中、小乔木—灌木—地被—草坪 3)工作内容 苗木修剪 在种植苗木之前,为减少树木体内水分蒸发,保持水分代谢平衡,使新栽苗木迅速成活和恢复生长,必须及时剪去部分枝叶,修剪时应遵循各种树木自然形态特点,在保持树冠基本形态下,剪去萌枝,病弱枝,徒长枝,重叠过密的枝条,适当剪摘去部分叶片。 种植土有关要求 种植土的数量。 乔、灌木类:根据各类苗木土和树穴的直径大小,并在此基础上,加填土20-30CM来确定种植土数量(见表) 各类土球及树穴规格表(㎝) 土球直径树穴直径(面直径×底直径×深)2040×30×30 3050×40×40 4060×50×50 5080×60×60 土球直径树穴直径(面直径×底直径×深)6090×70×70 70100×80×80 80110×90×90 90120×100×100 土球直径树穴直径(面直径×底直径×深)100131×101×110 110140×120×120 120150×130×130 种植土的土质要求 土壤杂物及废弃物污染程度不至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酸碱度适宜。种植土建议采用无大面积不透水层的黄壤土。 乔木种植 护树桩、支架 新栽树木,由于回填的种植土疏松,容易歪斜,倒伏,因此行道树必须设立护树桩保护。护树桩一般以露出地面1.5-1.7米为适宜。护树桩统一靠非机动车道方向绑扎。其它护树支架用竹子、木桩等,一搬采用三角支撑方法。 种植要求 先将树木放入树穴中,把生长好的一面朝外,栽直看齐后,垫少量的土固定球根,填肥泥混合土到树穴的一半,用锹将土球四周的松土插实,至填满压实。最后开窝淋定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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