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 > 长宁区 > 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港澳籍在校学生可以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港澳籍在校学生可以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6 22:44:16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港澳籍在校学生可以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港、澳、台及外籍人员不能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港澳籍在校学生可以参加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2,上海少儿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可参保对象中,有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体的人群划分如下: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婚前子女或离异后归其抚养的子女;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或国外就读的学生;辅读学校的在册、在籍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18至20周岁的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包括20周岁以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在本市就读和在外省市就读的复读生。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括持《B类居住证》人员子女)的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读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上海少儿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3,上海市民怎样参加医疗保险

城镇户口参加的医疗保险有两种: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你具体要参加什么保险呢,居民缴费低一点

上海市民怎样参加医疗保险

4,上海医保政策

法律分析:1、城镇居民医保的适用对象:(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3)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4)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2、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人均筹资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5%左右确定,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占总筹资的15%左右。法律依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条 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一)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三)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四)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第六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分段确定。人均筹资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5%左右确定。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占总筹资的15%左右,具体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十一条 对参保人员在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发生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发生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第十二条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5,人户分离可以办上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镇居民凭有关证件和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或者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
在你户籍地可办。

6,2019年上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上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本市将于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记者近日采访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人,对方就城乡居民所心的医保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本市为什么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何意义?   答:按照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起,本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本市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本市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2、问:什么人员可以参保城乡居民医保?有何条件?   答: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①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②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③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专科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④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3、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居民门急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如何设置?超过部分,如何支付?   答:,本市城乡居民可以享受门急诊和住院医保待遇。具体如下:   ①门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②住院。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参保居民每次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4、问: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为:   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其中个人缴费340元;   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800元,其中个人缴费500元;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500元,其中个人缴费68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90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专科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5、问: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享受哪些补助政策?   答:,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低保家庭成员、重残人员和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同时,在门急诊和住院起付线起付标准内,低保家庭成员和重残人员等继续享受政府补贴。   6、问:城乡居民医保就医管理方式有何变化?精神疾病患者如何治疗?   答:,城乡居民医保继续强调社区首诊制度,参保人员可以在本市任何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如需要转诊治疗的,在办理转诊手续后,可以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完善了转诊办法,参保人员可以就近通过村卫生室的执业医生办理转诊手续。   此外,参保人员患精神疾病需要治疗时,可以直接到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就医,如需进一步治疗,由区县精神卫生中心转诊到市精神卫生中心就医。   7、问:居民如果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何时缴费?是否设有等待期?   答:,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从10月26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8、问:本市城乡居民在哪里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答:全日制大学生、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在园(所)幼儿,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和代为收取个人缴费。   城镇居民凭有关证件和材料到户籍(或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或者就近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农村居民仍由各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7,l城乡居民医保非户籍可以在上海交吗

外地户籍的不能在上海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这个只有上海户籍的居民可以缴纳。外地户籍的只能工作之后,由公司缴纳社保里面有医保部分。
你好!非户籍不能在上海交城乡居民医保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8,上海申请医疗保险条件是什么

申请城乡医保条件 ①.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②.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③.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 ④.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9,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关于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生育妇女在孕期、产时及产后的基本医疗,现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相关医疗待遇通知如下: 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生育妇女,因生育需要发生的符合《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沪卫疾妇〔2007〕34号)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项目与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一致;住院分娩参照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其中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按照《关于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基金对新生儿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6〕179号)规定,不予支付。 二、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按普通门诊结算;住院分娩按住院结算。 `

1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格

1.如果你母亲是城镇户口,请参考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中规定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地点:到参保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中其他人员医保卡原件复印件等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社区。2.如果你母亲是农业户口,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新农合医疗。 如果你母亲长期跟你们兄弟在深圳居住,以上两种医保都要办理异地就医,具体请咨询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城镇户)或者卫生局(农业户)。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是城镇居民就可以到自己户口所在地办理,韶关地区是每年6月办理,具体咨询你的户口所在地。商业保险则不限。
文章TAG: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