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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山林土地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0-24 00:24:49 编辑:好学习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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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林土地是共同财产吗

农村土地是家庭承包经营,所以在结婚前就有的山林土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算

山林土地是共同财产吗

2,农村山林地权属是农民的还是管理区的

所有权是国家的,管理区代为管理,农民只有使用权。而且如果没有签订协议,连使用权都没有。
农民和农民工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农村山林地权属是农民的还是管理区的

3,农村山林地征收补偿的对象是什么

我认为是不合法的,因为土地征用是政府行为,而居委会只是一个群众性的组织,无权与农民签订所谓的补偿协议书。
您好,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补偿政策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其根据土地面积大小支付补偿款的!

农村山林地征收补偿的对象是什么

4,我国的山林地带占全国面积的百分之几

中国地势西高东低,山地、高原和丘陵约占陆地面积的67%,盆地和平原约占陆地面积的33%。山脉多呈东西和东北一西南走向。海岸线以东以南的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海底资源。
12
3分之2,约百分之66
12.9%。
占全国面积的12.9%
山地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33%,高原约占26%,盆地约占19%,平原约占12%,丘陵约占10%。

5,山林地果园地有终生使用权吗

原则上,不可能。毕竟承包权总是有期限。当然,如果到期后不断地续期,即不断重新承包,那也是有可能的。另外林权,本身的承包期限也可以比较长,最长可以签订70年。  在我们国家,任何个人都是没有土地(含林地)所有权的,所有权的主体只有二个:国家或集体!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把林地、林木所有权简称林权。这种叫法更直接,更通俗,也便于人们接受。但是,由于林地、林木所有权所指向的具体物,不仅包括林木,而且包括林地,是林与地的综合反映。因此,在使用简化了的林权概念时,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在我国,公民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依法可以获得林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所有权。  公民个人,只能拥有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没有林地所有权。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如果对你的林木造成了损害,就有权。

6,农村山林证使用权

原则上全部归张先生使用,如果他人需要使用可向张先生租借,或者向张先生一次性支付钱款购买永久性使用权(购买也叫流转),前提是张先生自愿,否则就是强占。    具体可咨询律师事务所,建议协商解决。  按照《土地使用法》规定,土地使用有着严格的要求,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私人企业要征收山林地的土方,必须经过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付使用报酬,如果对方不愿意给就无法使用。征用和租用时不同概念,征用时国家或国家机构为了实现国家政策征用土地的,同样是给钱的。不管是征用还是租用,只是主体不一样,但都是给钱的。
你好,按照《土地使用法》规定,土地使用有着严格的要求,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从你字面上描述可以看出,你们亲戚家的属于集体所以,他拥有使用权。私人企业要征收他山林地的土方,必须经过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付使用报酬,如果对方不愿意给就无法使用。征用和租用时不同概念,征用时国家或国家机构为了实现国家政策征用土地的,同样是给钱的。不管是征用还是租用,只是主体不一样,但都是给钱的。这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
原则上全部归张先生使用,如果他人需要使用可向张先生租借,或者向张先生一次性支付钱款购买永久性使用权(购买也叫流转),前提是张先生自愿,否则就是强占。具体可咨询律师事务所,现在村长一般都比较黑,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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