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湖北 > 武汉市 > 公积金的用处,公积金的用处有哪些

公积金的用处,公积金的用处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25 16:07:58 编辑:武汉本地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公积金的用处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以下几种用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缴纳房租。【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积金的用处有哪些

2,住房公积金用处有哪些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有七大用处:一、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也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公积金金额,城市中只有大修住房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三、租房可使用公积金;四、父母给儿女购房可使用父母的公积金;五、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六、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七、当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时,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或者支付超出规定比例的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以后,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用处有哪些

3,公积金有什么好处和用途

公积金的好处如下:1、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即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的金额与住房公积金利息所得的收入都免征个人所得税;2、享受低息公积金贷款的优惠,职工在使用公积金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比普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很多;3、作为个人或家庭的其他补充资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清本息后退还职工个人并销户,作为养老金的补充。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大病住院治疗的,可按规定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缓解由此造成的经济压力。公积金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要注意,公积金不能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为职工个人缴存,一部分为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二者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有什么好处和用途

文章TAG:公积金的用处公积金用处金的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