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湖北 > 武汉市 > 婚检必须做吗,婚检必须做吗

婚检必须做吗,婚检必须做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23 11:20:45 编辑:武汉本地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婚检必须做吗

法律分析:婚检不是必须做,当事人可以选择做婚检,也可以选择不做婚检。只要符合结婚年龄以及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当事人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检必须做吗

2,领结婚证一定要做婚检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也就是说,结婚之前是否需要做婚检完全是双方自愿选择。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结婚登记前必须做婚前检查,但从医学的角度上来分析,婚检对于新人而言,还是有一定的好处,有存在的必要性。通常来说,办理结婚证只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照、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男女双方必须亲自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3、申请过后,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会依法予以颁发结婚证。

领结婚证一定要做婚检吗

3,结婚领证必须做婚检吗

结婚领证不强制做婚检。只要男女双方是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当为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跟男女双方是否有做婚检没有关系,目前中国的婚检是采取自愿原则,男女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做婚前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领证必须做婚检吗

4,拿结婚证一定要做婚检吗

拿结婚证不一定要做婚检。婚检一般采取自愿原则,不是强制性的。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法律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5,结婚婚检一定要做吗

结婚婚检不一定要做。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婚检做与不做的条款,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的原则,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即可。婚前检查是指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进行的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是对男女双方可能患有的、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如果有条件还是建议做婚检。婚检需要带的材料有:1、双方的本市户口本;2、双方的身份证;3、体检前一天保持空腹,不能吃饭喝水;4、体检前不能同房,保证结果的准确性;5、婚检尽量与婚期拉开距离,一旦查出问题,能争取治疗时间;6、女性要避开生理期检查;7、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要劳累,不能喝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文章TAG:婚检必须做吗婚检必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