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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医保社保如何转移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17 09:59:05 编辑:武汉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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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社保如何转移

你只要在户口所在地参保,然后跟社保局申请把扬州的社保缴费转移过来,具体是先参保,然后叫社保局开转移接收函,你拿着接收函去扬州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和转移接收函上需要的东西,带回在家那边参保的社保就可以啦

医保社保如何转移

2,医保如何转移到异地

下面为大家介绍医保异地转移的方法。1、转移人本人或参保单位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出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2、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送至社保中心;4、社保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养老保险基金;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需要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一并转移。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医保如何转移到异地

3,医保怎样转移

医保现在可能不能转移,因为基金不能转,个人帐户的上钱就在卡上,卡上的钱用完了就行了
先去即将加入社保地社保中心开具社保转入函,交现社保中心开出商转函,到社保中心会受理的

医保怎样转移

4,异地医保怎样转

你只能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暂时医保是不能办理转移的。现在国家的政策刚出台,建议你稍等看看转移的细则。
2010年7月1号后医保就可以转移了,具体的办理程序你在网上找,向你推荐专业的网站——保险港

5,关于医疗保险能否转移的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新的政策。新方案是新的接收器,缴纳证书将被迁移原来的地方,你可以继续向发出缴纳养老保险。在不同的地方医保卡不能使用。也就是说,不能迁移。只有一个卡在一个地方是有用的。所以,你把钱放在以前的卡跑了出来就好了。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宝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所以,你应该要转移关系,直接到原参保地或者委托原参保地同事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医保局),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经办机构会给你出具《参保凭证》,将《参保凭证》拿到新就业地参保就行了,转移到新参加工作的地方,也能够更好地缴纳费用,并且你的待遇也能够得到最大保障。
单位无法支付部分报销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账户的所有保险异地转移
单位无法支付部分报销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账户的所有保险异地转移

6,医疗保险转移问题

从7月1日开始医保也可以跨省转移了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直接去社保机构办理
这种保险转移接续的问题,我已经在知道里回答了很多次,现在我再来给你回答。《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宝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所以,你能够也有必要转移你的保险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将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你的待遇才能够全部得到。直接去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身份证,填写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经办机构会给你出具转移凭证,将转移凭证拿到廊坊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事宜。注意了,廊坊市医保经办机构会要求你补没缴纳时段。希望采纳我的回复。

7,医保关系转移

2010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一《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由本人申请转移医保关系。如你没补交保费,你不能转移的。
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如下是相关的政策,你可以参考。建议你稍等,看看实施细则出台后再转移。 第七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第八条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

8,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胡某本来是四川成都人,2004年大学毕业后在广州找到了一份工作,一直工作到2010年。2010年的时候,胡某得了病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疗才能康复。胡某便想辞去工作,回老家成都好好静养,等痊愈后再回广州工作。但是胡某以前所在的单位为其所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在广州交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胡某可不可以在成都治疗时也享受和广州一样的医疗待遇,他要通过怎样的手续才能得到这样的待遇?胡某在成都的医院治疗时也可以享受医保的相关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由此可见,国家的法律对跨省转移医保持肯定的态度。但目前地方可能会对医院的级别有所限制。要全面实现各类医保险种、各类参保人员医保关系的自由转移仍需等待国家出台的具体执行标准,一旦国家统一标准公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曾经存在的转移壁垒都将消除,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方便的医保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 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与在就业地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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