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的人员将会如何安排。事实上,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涉及最多的问题还是人员如何安置,在这轮事业单位改革后,改革涉及人员一般有五种方式进行安排,事业单位改革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大家对于事业单位改革早巳烂熟于心,部分人员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转化性质成为公务员编制。
1、正高和副高级别的人员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怎么安置?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正在加紧进行,按照有关要求,需在今年底彻底完成相关改革任务,达到政事分开、厘清管理的要求,那么,在改革过程中,对于一些职务的处理是如何安排的呢?正高和副高级别的专技岗位又是怎么安置的呢?事实上,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涉及最多的问题还是人员如何安置。一方面,在此次事业机构改革过程中,采取的“因人设岗”的模式,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在原来的岗位上,属于正高或者副高职称的,在改革之后,就需要重新进行聘任(当然,改革之后的单位肯定会有相应的岗位设置,这个会在三定方案之中进行设置说明的),一般来说,只要条件符合都可以聘上的,
另一方面,关于岗位的选择,这个也是在改革过程中,你要面临的选择,专技岗、管理岗的选择,改革之初,会征求你的意见,确认以后,单位会根据各个人员的情况,设置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但是,在设置岗位上,仍然有些原则,一般来说,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以专技岗为主,管理岗为辅,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中,专技岗的设置则成为次要的,必须要保证每个单位有足够的管理岗位,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设置专辑岗位。
2、事业单位改革后,政策性分配的人员该如何安置?
针对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除国考公务员、省考公务员及事业人员、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医科生等之外,还有一部分政策性分配人员,包括零就业、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对于这类人员,许多省份统一规定,服务期满后,都可以根据乡镇、县直事业编制空缺情况,正式转正,使用编制。实际上,各县乡基层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缺口都比较大,再加上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以2012年的底数为基数,只减不增,
机构实行“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编制实行“只减不增、总量控制”原则,事业单位改革,还有15%以上的编制精简要求。政策性分配人员,除部分被提拔任用的优秀人才,其他人员能够使用编制的极少,更有部分县乡,在进行编制实名制登记时,将政策性安置人员另立一库,统一登记为“非在编人员”,以平衡这些人员的编制使用问题,缓解县乡编制使用压力。
这样做的后果,导致这些政策性安置人员,长期无法使用编制,也无法在事业单位之间自由流动,影响晋升及福利待遇、养老数据采集入库等个人待遇,同时也给县区财政造成极大负担,因为入编意味着个人经费、工资福利待遇、社保费用等由省级财政统筹,无编则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财政状况良好的地区不成问题,财政状况差的中西部地区,凭空增加了一两千吃财政饭的,所有的工资待遇、人头经费、社保费用,都要财政统一供给支出,给本来就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增加了一重负担。
在新一轮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改革中,已经经提拔任用或者其他途径,使用了编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人编对应、岗位编制对应原则,连人带编随职能划转,对于没有使用编制的人员,按照人事部门的分配文件,在分配单位参照在编人员进行划转,或者待在编人员划转之后,和其他“非在编”正式人员一样,作为遗留问题,由人事部门统一调配到有空缺编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整合到新组建的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3、公路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怎么改?
做为一名曾经的公路人、现在的交通人,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回答下,公路局负责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同时承担公路涉路许可等行政职能、公路路政执法职能和公路养护公益职能,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均涉及公路局,要求2019年3月改革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