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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税务局,珠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的年审时间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11 03:58:02 编辑:珠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1,珠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的年审时间

每年4月到5月!

珠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的年审时间

2,珠海市社保局旁边的税务局叫什么

摘要 你好,是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7 珠海市社保局旁边的税务局叫什么 你好,是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3号

珠海市社保局旁边的税务局叫什么

3,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几点下班

早上9:00上班中午12点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几点下班

4,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概况

珠海市国税主要负责征管的税种有:各类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存款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管辖纳税户约50000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000户,小规模纳税人36000户,个体20000户。当前重点税源主要分布在电力、电气机械、电子通信、制药和化工等行业,年纳税额超亿元特大户15户,纳税比重45.3%;超5000万元大户共9户,纳税比重 4.77%;超500万元重点税源共221户,纳税比重26.3%。

5,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分局长是什么级别

珠海市是地级市,香洲区税务局分居局长级别为正股级,也可能是副科。

6,珠海国税局 在什么位置

珠海市国税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电话:(0756)3216114 珠海市万山国家税务局地址: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 珠海市金湾区国税局地址:红旗镇电话:(0756)7796605 珠海市香洲区国税局地址:紫荆路399-401号电话:(0756)2523215 珠海市唐家湾国税局地址:兴华路电话:(0756)2536301 珠海市斗门区国税局地址:井岸镇南湾三路电话:(0756)5520018 珠海市保税区国税局地址:九洲大道西1048号电话:(0756)8131214 珠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珠海市珠海港国家税务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珠海市横琴区国税局地址:逸仙路61号电话:(0756)8511740鐧惧害鍦板浘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7,珠海地方税务局多少点下班

一般都是5点半。
应该是五点半下班。
国家/地方税务局 周六日是都不上班的,平常应该是9点-5点半

8,广东珠海税务局待遇如何

挺好的。8000元/月,加其他福利待遇每年10-12万左右。1) 市公安局:基本工资:约¥4500住房维修基金:约¥2000住房公积金:约¥2000政法补贴:¥500一个月(一个季度发一次现金)七大节各:¥1000过年奖金一般一万左右。2) 珠海地税:试用期,职务工资750、岗位补贴3000、住房公积金987,如不计公积金,每个月到手3350,另每年3个季度奖、一个年终奖、一个第13月工资、7大节日总8000、另有各种补贴,一年所有总计超过10W。影响待遇的因素有地区因素和部门因素,相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公务员,待遇也相差很多。一般本科应届毕业生录取的科员岗位,和研究生、社会人员入职的科员岗待遇相差不大。应届毕业生因没工龄,试用期领八成工资,一年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略有上调。一类发达地区:广州市7000,深圳市8000,珠海市7000,东莞7000。二类发展中地区:中山市6000、佛山市6000,惠州4000,江门市5000。三类欠发展地区:韶关市、湛江市、汕头市、肇庆市、茂名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的市直单位3000-3500元/月,下属县2000-2500元/月,乡镇1800-2000元/月。

9,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基层分局待遇

科员二十万年薪。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英文为:“zhuhai city, the local branch of the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collected”

10,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所属机构,是主管珠海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3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9)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10)教育科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11)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13)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设置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3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另设3个跨区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1)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税政股、税源管理股、办税服务厅。(3)直属税务分局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审核、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直属税务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4)第一稽查局负责香洲区、高新区、直属税务分局辖区内稽查工作,业务受市局稽查局指导;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5)第二稽查局负责万山区、横琴区、珠澳跨境工业区、保税区辖区内稽查工作,业务受市局稽查局指导;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6)第三稽查局负责斗门区、金湾区、珠海港辖区内稽查工作,业务受市局稽查局指导;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跨区稽查局均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为:办公室、综合选案股、检查一股、检查二股、检查三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珠海市各区国家税务局是珠海市各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分别为:横琴新区国家税务局、香洲区国家税务局、斗门区国家税务局、金湾区国家税务局、保税区国家税务局、万山区国家税务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

11,珠海市地税局湾仔办税服务厅

电话:0756-8827281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湾仔镇中心路29号 附近公交站点:湾仔中学 鸿景花园 湾仔 附近公交线路:14路 5路 60路 61路 62路。在这些站点下车都行,下车后不远就是(问下人)。 下面是地图: http://www.gdltax.gov.cn/download/zh/tupian/bsdt-bst1.jpg

12,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的直属单位

直属行政单位 负责香洲区范围内杨鲍安铜像向西沿板樟山经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柠溪西路、经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处一线以北、神前以南(包括万山管理区)内资地方税纳税人和香洲区范围内神前以南(包括万山管理区)、前山水道一线以东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设置4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文秘、行政后勤、财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2)税政股。负责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有关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费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3)征收管理股。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和税收执法检查;负责税法宣传和辅导;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4)人事监察股。负责管理权限内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党务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地方税务执法违法案件。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3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珠海市香洲区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1)城区税务分局负责香洲区范围内杨鲍安铜像向西沿板樟山经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柠溪西路、经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处一线以北、神前以南(包括万山管理区)内资企业一般税源户和个体税源户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管理一组、管理二组、管理三组、评估监控组。(2)前山税务分局负责香洲区范围内神前以南(包括万山管理区)、前山水道一线以东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管理一组、管理二组、管理三组、评估监控组。(3)南湾税务分局负责香洲区范围内杨鲍安铜像向西沿板樟山经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柠溪西路、经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处一线以北、神前以南(包括万山管理区)内资企业重点税源户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管理一组、管理二组、评估监控组。 负责香洲区范围内杨鲍安铜像向西沿板樟山经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柠溪西路、经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处一线以南,前山水道一线以东内资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设置4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文秘、行政后勤、财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2)税政股。负责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有关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费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3)征收管理股。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市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和税收执法检查;负责税法宣传和辅导;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4)人事监察股。负责管理权限内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党务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地方税务执法违法案件。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2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珠海市拱北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1)口岸税务分局负责香洲区范围内杨鲍安铜像向西沿板樟山经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柠溪西路、经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处一线以南,前山水道一线以东内资一般税源户和个体税源户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管理一组、管理二组、管理三组、管理四组、评估监控组。(2)吉大税务分局负责香洲区范围内杨鲍安铜像向西沿板樟山经老虎掌至板樟山隧道北口接向柠溪西路、经三台石路至人民西路向西到中珠交界处一线以南,前山水道一线以东内资重点税源户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管理一组、管理二组、评估监控组。 负责金湾区范围内(除高栏港管理区和南水镇)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设置4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文秘、行政后勤、财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2)税政股。负责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有关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费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3)征收管理股。监督、检查和处理辖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负责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和税收执法检查;负责税法宣传和辅导;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内设评估监控组,其组长由征收管理股副股长兼任。(4)人事监察股。负责管理权限内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党务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地方税务执法违法案件。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下设3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珠海市金湾区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1)三灶税务分局负责三灶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征收组、管理组。(2)红旗税务分局负责红旗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征收组、管理组。(3)平沙税务分局负责平沙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征收组、管理组。 负责香洲区范围内前山水道一线以西、珠海大桥以东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设置3个职能股:(1)综合股。负责文秘、行政后勤、财务以及税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费综合业务管理;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2)管理股。负责香洲区范围内前山水道一线以西、珠海大桥以东有关税源户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3)重点税源管理股。负责香洲区范围内前山水道一线以西、珠海大桥以东重点税源户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内设评估监控组,其组长由重点税源管理股副股长兼任。(4)办税服务厅。负责该局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 负责香洲区范围内神前以北(即高新技术开发区、唐家湾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设置3个职能股:(1)综合股。负责文秘、行政后勤、财务以及税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费综合业务管理;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2)管理股。负责高新技术开发区、唐家湾镇范围内有关税源户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3)重点税源管理股。负责高新技术开发区、唐家湾镇范围内重点税源户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内设评估监控组,其组长由重点税源管理股副股长兼任。(4)办税服务厅。负责该局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 负责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规范设置3个职能股:(1)综合股。负责文秘、行政后勤、财务以及税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费综合业务管理;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2)征收股(外挂珠海市地方税务局高栏港区和平沙区办税服务厅牌子)。负责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负责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办理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3)管理股。负责辖区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管理、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内设评估监控组,其组长由管理股副股长兼任。 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税务登记、税费征收、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受理涉税事项等。规范设置3个职能股室、4个办税服务厅。(1)综合股。负责文秘、行政后勤、财务以及税法宣传等工作;负责税收法制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2)税政股。负责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3)票证股。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现金税款核算、社会保险费核算、代征税款、代征代扣手续费管理;负责退还发票和房产转让保证金的管理;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4)办税服务厅。设置四个办税服务厅,分别为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香洲办税服务厅、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吉大办税服务厅、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夏湾办税服务厅、社保征收服务厅。负责全市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涉税事项。 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纳税咨询热线的管理、咨询服务、重大税收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税企信息交流和纳税辅导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制度、办法、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负责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规范设置3个职能股:(1)综合股。负责文秘、行政后勤、财务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负责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2)纳税服务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制定纳税服务工作制度、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的制定及其检查评价;负责提供纳税咨询、受理纳税人有关地方税务投诉及举报并进行转办和督办,管理12366咨询热线和维护地税网站。(3)税收宣传股。负责面向纳税人的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重大税收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税企信息交流;负责对纳税人的税务培训;负责维护珠海地税局网站涉及纳税咨询的有关栏目。 负责全市范围内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规范设置6个职能科(室):(1)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和税务检查证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负责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2)选案执行科。负责提出本级地方税务局的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制定年度、季度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3)稽查一科。负责所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4)稽查二科。负责所辖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税刑事案件;负责外国居民税收监管以及涉外税收情报交换。(5)审理科。负责审理本局稽查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负责对本局或下级稽查局查结的案件进行复查。(6)反避税调查科。负责本级地方税务局反避税工作;负责开展转让定价调查和调整,实施跟踪管理,参与全国联查案件的调查,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工作。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3)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4)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5)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6)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7)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8)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9)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10)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督办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收调查研究、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区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2)税政股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3)征收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局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法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管理;负责发票管理;负责税源监控;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税法宣传和辅导;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内设评估监控组,其组长由征收管理股副股长兼任。(4)人事教育股按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5)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直属行政单位稽查局(副科级)负责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规范设置4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负责局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行政后勤、税务检查证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贯彻实施稽查工作报告制度;协助局领导做好内部协调及外部联系工作。(2)稽查股。负责所辖范围内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办涉税刑事案件。(3)审理股。负责审理本局查处的各类税务违法案件;组织对大案要案的集体审理;制作有关税务稽查文书。(4)选案执行股。负责制定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和稽查计划;负责确定税务稽查对象;负责本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和统计分析;负责本级查处案件有关税务稽查文书的送达工作;负责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的追缴入库及统计工作;负责将涉税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负责执行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向法院提出税务司法强制执行的申请。基层地方税务机构根据新征管模式的要求,设置5个税务分局,副科级,名称规范为:珠海市斗门区地方税务局XX(地名)税务分局。(1)城区税务分局负责井岸镇尖峰山以北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征收组、管理组。(2)井岸税务分局负责井岸镇尖峰山以南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征收组、管理组。(3)乾务税务分局负责乾务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征收组、管理组。(4)白蕉税务分局负责白蕉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征收组、管理组。(5)斗门税务分局负责斗门、莲洲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内设征收组、管理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外接待,红山楼酒店的管理;负责全系统的物业管理、车辆管理;负责全系统的基建工程;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

13,想问珠海地税局跟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分别用途是

那不是一个系统的,珠海地税是属于珠海市的地方税务,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是属于国家直属的,是两个系统的,不知道回答的对不对,可以去查阅:珠海市地税 http://www.gdltax.gov.cn/portal/zh/index.htm广东省国税 http://portal.gd-n-tax.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gd/index.jsp

14,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 ------------------------------------------------------------------------------------------------------------------------[2006年10月23日] 国税发[2005]61号一、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征收管理,规范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以下简称“一窗式”管理)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二、“一窗式”管理是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统一在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和 IC 卡报税),进行票表税比对,比对结果处理等工作。三、“一窗式”管理一律实行“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基本流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受理、 IC 卡报税、票表税比对及结果处理。四、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一窗式”管理业务的指导、监督;区县级税务机关增值税管理部门负责“一窗式”管理业务的组织实施。五、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应设置申报征收岗、异常情况处理岗和复核岗,具体负责“一窗式”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其中:申报征收岗、异常情况处理岗为前台岗位,复核岗位为后台岗位。复核岗位人员不得兼任申报征收岗位工作和异常情况处理岗位工作。六、申报征收岗位主要负责纳税人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受理、 IC 卡报税和票表税比对等工作。七、异常情况处理岗位主要负责申报、比对异常情况的核实及结果处理等工作。八、复核岗位主要负责对申报征收岗位和异常情况处理岗位人员工作的监督考核、比对结果处理的复核及向纳税评估或稽查部门的转办等工作。九、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及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 。(二) 《 资产负债表 》 和 《 损益表 》 。(三)税控 IC 卡(使用小容量税控 IC 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四)加盖开户银行“转讫”或“现金收讫”章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 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于。(五) 《 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 和加油 IC 卡、 《 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 。(六) 《 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 。(七) 《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 。(八) 《 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 。(九) 《 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 。(十) 《 代开发票抵扣清单))。(十一)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以上第(一)、(二)项为所有纳税人必报资料。除此之外,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须报送第(三)项资料;未实行“税库银联网”且当期有应纳税款的纳税人须报送第(四)项资料;第(五)至(十一)项为当期发生该项业务的纳税人必报资料。十、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应当于每一个工作日(包括征期)受理纳税人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认证。十一、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动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象,运用识别技术将图象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认证按其方法可分为远程认证和上门认证。远程认证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或电子信息)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的方式。纳税人报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如果已污损、褶皱、揉搓,致使无法认证的,可允许纳税人用相应的其他联次进行认证(采集)。十二、认证完成后,申报征收岗位人员根据认证结果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密文和明文相比较,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的发票,将发票原件退还纳税人;(二)密文有误、认证不符(不包括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和抵扣联重号的发票,对上门认证的,必须当即扣留;对远程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发现的当日通知纳税人于 2 日内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税务机关再次认证,对仍认证不符的或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必须当即扣留。对于扣留的专用发票,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应填写 《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扣押收据 》 (附件六),交纳税人作为扣留凭证,同时填写 《 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 》 (附件七),与扣留的专用发票及相关电子信息即时传递至复核岗位。复核岗位审核受理申报征收岗位转交的 《 认证不符或密文有误专用发票转办单 》 ,与扣留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电子数据,转稽查部门。十三、纳税人当月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申报所属期内完成认证。十四;、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应在征收期内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十五、纳税申报分为远程申报和上门申报。远程申报是指纳税人借助于网络、电话或其他手段,将申报资料传输至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携带申报资料,直接到申报征收窗口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十六、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在受理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的完整性及逻辑关系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逻辑关系相符的,接受申报,资料不全或逻辑关系不符的,应及时告知纳税人并要求其重新申报或调整申报。对实行远程申报的纳税人,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可直接调阅其远程报送的电子信息进行审核;对通过介质实行上门申报方式的纳税人,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可直接读取纳税人报送的电子信息进行审核;对通过纸质实行上门申报方式的纳税人,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可直接审核其纸质资料。十七、对逾期申报的纳税人,申报受理岗位人员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一)有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其延期申报审批文书的,申报受理岗位人员按本规程第十六条规定受理其纳税申报。(二)未持有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其延期申报审批文书的,申报受理岗位人员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再按本规程第十六条规定受理其纳税申报。十八、纳税人纳税申报成功后,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应当确认税款是否入库:(一)实行“税银联网”或“税库银联网”的,申报征收岗位人员按接收到商业银行或国库传来的划款信息确定税款的入库。(二)未实行“税银联网”或“税库银联网”的,申报征收岗位人员根据纳税人报送的加盖开户银行“现金收讫”或“转讫”章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 确认税款的入库。纳税人当期没有应纳税款的,不必确认税款入库。十九、复核岗位人员在申报期内按日核对已申报纳税人的税款入库情况。对未申报或者已申报但税款未能入库的纳税人,通知税源管理部门。二十、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持载有报税数据的税控 IC 卡,向申报征收岗位报税;使用小容量税控 IC 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进行报税。二十一、申报征收岗位人员采集专用发票销项数据时,通过报税子系统,对使用 DOS 版开票子系统的纳税人报送的软盘数据和 IC 卡数据进行核对,一致的,存入报税子系统;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因纳税人硬盘损坏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发票份数小于 iC 卡的,必须要求纳税人提供当月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并经过报税子系统中的“非常规报税/存根联补录补报”采集。(二)因纳税人更换金税卡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发票份数大于 IC 卡(不含 IC 卡为零的情况)的,其软盘中所含专用发票销(一)实行“税银联网”或“税库银联网”的,申报征收岗位人员按接收到商业银行或国库传来的划款信息确定税款的入库。(二)未实行“税银联网”或“税库银联网”的,申报征收岗位人员根据纳税人报送的加盖开户银行“现金收讫”或“转讫”章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 确认税款的入库。纳税人当期没有应纳税款的,不必确认税款入库。十九、复核岗位人员在申报期内按日核对已申报纳税人的税款入库情况。对未申报或者已申报但税款未能入库的纳税人,通知税源管理部门。二十、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持载有报税数据的税控 IC 卡,向申报征收岗位报税;使用小容量税控 IC 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进行报税。二十一、申报征收岗位人员采集专用发票销项数据时,通过报税子系统,对使用 DOS 版开票子系统的纳税人报送的软盘数据和 IC 卡数据进行核对,一致的,存入报税子系统;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因纳税人硬盘损坏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发票份数小于 iC 卡的,必须要求纳税人提供当月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并经过报税子系统中的“非常规报税/存根联补录补报”采集。(二)因纳税人更换金税卡等原因造成软盘中专用发票份数大于 IC 卡(不含 IC 卡为零的情况)的,其软盘中所含专用发票销项明细数据可经过“非常规报税/软盘补报”采集,但当月必须查明产生此种不一致情况的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三)因纳税人计算机型号不匹配造成 IC 卡中专用发票销项数据为零的,根据系统提示,其软盘数据存入报税子系统或要求纳税人持专用发票到征收机关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并经过报税子系统中的“非常规报税/存根联补录补报”采集。(四)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因纳税人软盘质量问题致使无法采集专用发票销项数据的,须要求纳税人重新报送软盘。二十二、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对使用 Windows 版开票子系统的纳税人的报税进行审核,一致的,存入报税系统;对因更换金税卡或硬盘损坏等原因,不能报税的,区别不同情况处理:(一)因纳税人更换金税卡等原因造成纳税人实际开具专用发票份数大于 IC 卡的,应要求纳税人提供当月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并经过报税子系统的“非常规报税/存根联补录补报”采集;如扫描补录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纳税人开票子系统传出报税软盘,并经过报税子系统的“非常规报税/软盘补报”采集。(二)因纳税人硬盘、金税卡同时损坏等原因不能报税的,纳税人必须提供当月开具的全部专用发票,通过认证子系统进行扫描补录,并经过报税子系统的“非常规报税/存根联补录补报”采集。二十三、纳税申报期结束后,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必须运用报税子系统查询未报税纳税人名单,并要求其限期报税,以便采集专用发票销项数据;在专用发票销项数据传入稽核系统前,对逾期来报税的纳税人,可经过报税子系统中的“非常规报税/逾期报税”采集。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对上月漏采的专用发票销项数据,必须经过“非常规报税/逾期报税”采集。对注销或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销项数据,经过“非常规报税/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人报税”采集。二十四、实行上门申报且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申报和报税应同时进行;实行远程申报且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须在申报资料报送成功后,再到申报征收窗口报税。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不必进行税控 IC 卡报税。二十五、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完成专用发票销项数据采集工作后,税控 IC 卡暂不解锁,应操作一窗式票表税比对软件进行比对。二十六、票表税比对包括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票表比对是指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利用认证系统、报税系统及其它系统采集的增值税进、销项数据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表中的对应数据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利用申报表应纳税款与当期入库税款进行比对。二十七、对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票表税比对工作应在税控 IC 卡报税成功后即时进行;实行上门申报且没有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票表税比对工作在受理申报时同时进行;实行远程申报且没有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票表税比对工作应在其申报后及时进行。二十八、票表税比对内容(一)销项比对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销项金额、税额汇总数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 中第 1 、 8 、 15 栏“小计”项合计的销售额、税额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二)进项比对 1 .非辅导期内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票表比对内容 ( l )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金额、税额汇总数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 中第 2 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金额、税额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认证系统采集的进项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进项数据。 ( 2 )用 《 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 中“合计”栏“允许计算抵扣的运费金额、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项数据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 中第 8 栏“运费发票”的“金额、税额”项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 3 )用 《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 中的“税款金额”栏汇总数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 中第 5 栏“海关完税凭证”的“税额”项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 4 )用 《 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 中“发票金额”栏“计算抵扣税额”项汇总数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 中第 7 栏“废旧物资发票”的“金额、税额”栏汇总数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 5 )用 《 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 “发票金额”栏“合计”项数据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 中第 16 栏“免税货物销售额”项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是 《 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 的金额数据小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上述数据。 ( 6 )用 《 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 “金额”、“税额”栏“合计”项数据与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 第 9 、 10 项“金额”、“税额”栏数据比对,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 2 .辅导期内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内容 ( 1 )审核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附表二第 3 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数据。 ( 2 )审核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附表二第 5 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数据。 ( 3 )审核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附表二第 7 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发票的数据。 ( 4 )审核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附表二第 8 栏份数、金额{税额是否分别等于或小于当期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协查后允许抵扣的的,在 《 比对异常转办单 》 签署“解除异常,同意对 IC 卡解锁”意见后,移交复核岗位;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在 《 比对异常转办单 》 签署“移送稽查”意见后,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五)稽查部门接到 《 比对异常转办单 》 后,实施税务稽查。经查处可以解除异常的,在 《 比对异常转办单 》 签署“解除异常,同意对税控 IC 卡解锁”意见后转交税源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再转交复核岗位。(六)复核岗位接到税源管理部门签署“解除异常,同意对税控 IC 卡解锁”意见的 《 比对异常转办单 》 后,通知异常情况处理岗位操作一窗式票表税比对软件对税控 IC 卡解锁。三十、在申报期结束的当日,复核岗位应及时将比对结果转交税源管理部门。对其中未票表税比对的纳税人还应填制 《 未票表税比对纳税人清单 》 (附件五)一并移交。三十一、复核岗位人员根据票表税比对系统自动生成的 《 比对异常纳税人清单 》 (附件四),并监督核实申报征收岗位和异常情况处理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处理的问题。三十二、每月申报期结束次日,填写 《 比对异常和处理结果统计表 》 (附件八),并报送增值税管理部门。三十三、本规程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与本规程相抵触的,以本规程为准。网上办税业务流程 网上办税业务流程网上办税是一种现代化的纳税申报方式,具有高效、便捷、办税成本低廉的优点,它可以帮助纳税人免除上门申报、排队等候的麻烦,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纳税”,欢迎广大纳税人采用网上办税方式。 一、本流程的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各类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不适用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 二、网上办税业务的具体流程 (一)开户: 1、登陆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zh.gd-n-tax.gov.cn),点击右上角“网上办税”,进入“办税大厅”,点击“注册”,填写正确的注册资料提交,并打印《网上办税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2、登陆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下载中心”→“表单证书” →“涉税申请”,下载《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审批表》,正确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盖公章。 3、持上述表格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厅“综合服务”窗口开通。 (二)申报、查询: 登陆珠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点击右上角“网上办税”,进入“办税大厅”,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点击“申报征收”,选择相应的申报税种,填写正确的所属期和数据,计算→提交→清缴税款→打印申报表;进入查询申报和缴税情况查询,再次确认正确申报和扣税。 三、需提交的纸质申报资料: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当年度1-12月的所有纸质申报资料在次年1月底前报送。 2、企业所得税(季度):各季度纸质申报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在次年1月15日前报送。 3、纳税人需要办理注销的,必须将纸质申报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后方可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四、其他提示: 1、开通网上办税前,需要开设银行扣税账号;申报前需确认扣税账号余额是否足以扣税;网上报税密码请自行妥善保管。 2、小规模出口企业增值税、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请直接(上门)申报;暂不支持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3、请与“综合服务”窗口核对企业电话是否正确,电话变更时请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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