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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病补助政策深圳,大病补助新政策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3 16:12:14 编辑:深圳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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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病补助新政策

就是报纸上说的在原来报销政策基础上对于个人自付的再报销50%-60%。但是具体细则有各地政府公开招标制定后实施。

大病补助新政策

2,生大病政府有什么补贴

如果你有参加社会保险,就会有大病医疗补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补助金给予支付,重大疾病补助金每一社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生大病政府有什么补贴

3,大病救助政策请问这大病救助什么意思数额达到多少就可以享受这个

国家大病救助政策:  一、大病救助享受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特困优抚对象、流浪乞计人员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对象。
各地确定执行的标准不一样,福建有的市一年救助最高额30万;也有别的省市城镇职工医保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先的1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如果想知具体情况还是问一下当地的医保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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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经在医院或社保局医疗报销后剩下的医药费达到当地规定标准的(各地方标准不一样)可以向乡(镇)政府申请医疗救助。
申请救助者必须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携带下列有关证件、证明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若为社会孤老、城乡低保户的,应提供由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相关证明。3、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发票)原件。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可到所在地居委会咨询或提出申请,如符合条件,在审查审核后,经当地县级或以上民政局审批,可享受相关待遇。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5,大病救助政策

一 、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 : 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 , 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 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 3.农村低保对象 ; 4.城市低保对象 ;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三 、医疗救助的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 肾衰竭 ) 3.重症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 急性坏死性姨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 2 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 , 按国家相关规 定给予救助。 四 、救助标准 : 1.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按 50% 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的按 20% 的比例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 额不能超过 4000 元。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活确实困难的 城市低保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在 2 万元以上的 , 其超过 2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10% 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4.除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 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 , 且医疗 ( 药 ) 费在 2 万元以上的 , 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城乡社会 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 , 其超过部分可按 10% 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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