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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电话,东莞住房公积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17 21:14:11 编辑:东莞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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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住房公积金

本地人不能退。外地人辞职后,拿离职证明去销户就可以。

东莞住房公积金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房屋在建的,另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和报建批复,可申请提取相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账户余额。第三章提取条件: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购买自住住房的,已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下简称“当月账户余额”);未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当地职能部门登记备案后,申请提取房产备案当月账户余额,待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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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参考答案: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较多,其可以按照科室划分,提取管理科电话为0769-22337072,归集管理科电话为0769-22337172,贷款管理科电话为0769-22337076。同时自2014年1月末开始,中心正式开通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第一期,其属于24小时自助语音服务,常见业务包括咨询服务、工作时间转接人工咨询服务、效能投诉与建议。但需补充说明一点的是,在异地拨打东莞市公积金服务热线需加拨区号“0769”,同时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中国移动用户暂时还无法拨打“12329”热线号码,需另行拨打固话号码“0769-22333700”自动转接“12329”热线号码进行咨询。东莞公积金常平办事处电话为0769-81178992,塘厦办事处电话为0769-82772882,虎门办事处电话为0769-851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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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住房公积金

如果是当地户口,那么要求两年后,仍未就业的情况下才能提取,如果不是当地户口,那么你什么时候去领都可以。

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房屋在建的,另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和报建批复,可申请提取相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账户余额。第三章提取条件: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购买自住住房的,已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下简称“当月账户余额”);未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当地职能部门登记备案后,申请提取房产备案当月账户余额,待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

6,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1、业务指南内的相关表格可到网站下载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领取。 2、办理缴存相关业务所交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的资料都需相关人员签名及盖单位公章(原则上都要盖公章,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可以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章),业务指南中注明不需盖章的除外。 3、业务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时请各单位务必附制盘格式(软盘)以便于银行操作,制盘格式样式可到网站下载或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 4、对缴存相关业务有疑问,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或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咨询。 5、业务指南内的做法最终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的有关规定为准。

7,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是多少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还请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 提问 你好 请问一下 回答 您好,还请稍等一下哦,我这边帮您查询一下,会尽快给您答复,还麻烦您多等我一下。 12329 单位名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三联大厦5楼邮政编码:523000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22337071 传真:22337074 提问 东莞的公积金 然后在老家广西重建房子的话 可以完全提取公积金出来吗? 回答 一般是不可以的。自建房与商品房不同,不是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大多为村民为满足自己的需求自行搭建的的,因此得不到国家认可,无法办理贷款,但如果有房产证,自建房也能够办理公积金贷款。 提问 自建房的话 异地的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回答 一般不行 有房产证可以 提问 有土地证可以吗? 回答 您好,还请稍等一下哦,我这边帮您查询一下,会尽快给您答复,还麻烦您多等我一下。 “在农村盖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是可以的,但是首先必须确认的是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在本人或者是配偶名下的,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农村建房的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允许建房的相关证明文件、购买建材及其他建房施工费用的发票。需要将本人的身份委托给单位公积金的办理人员,经由单位经办人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即可。具体要求是需提供建房者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许可证、宅基地审批证明、建房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同时公积金的提取额度由购买建材以及建房过程中的施工费用的发票来确定。 拿到村里许可可以并且房子要在你们名下 提问 就是说房子土地必须是要在我们名下才可以 以前的土地不是在我们的名下的 回答 对的现在在你们名下也行 更多15条 

8,东莞住房公积金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问:请问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直接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如果是外地户口员工离职,根据离职后个人公积金状态的不同。办理离职销户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也不同,正常状态的带1234,被封存在原单位的带124,被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带12,其中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3、离职证明盖上单位公章;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个人带齐资料后在东莞市的94个建行网点都可以直接办理提取,值得注意的是,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东莞本市户口员工失业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资料包括:1、失业证或失业备案表(盖当地劳动服务站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4、个人名下东莞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建造储蓄卡。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市民可带齐资料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9,东莞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投诉举报查询电话:0769-12329
下个APP查询吧!方便!51公积金管家 电话:12329
电话银行:95533。选择“1”--查询服务,再选择“5”--公积金查询,再选择“1”--个人公积金查询,再选择“2”--按身份证查余额,然后输入身份证号与公积金存折密码就可了解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月缴存额。希望能帮到你!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问:请问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直接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如果是外地户口员工离职,根据离职后个人公积金状态的不同。办理离职销户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也不同,正常状态的带1234,被封存在原单位的带124,被封存在管理中心的只需要带12,其中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3、离职证明盖上单位公章;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个人带齐资料后在东莞市的94个建行网点都可以直接办理提取,值得注意的是,提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东莞本市户口员工失业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资料包括:1、失业证或失业备案表(盖当地劳动服务站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4、个人名下东莞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建造储蓄卡。5、《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两联原单位盖公章 。市民可带齐资料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0,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方式有哪些

1、自助银行查询主要功能: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月缴额查询、明细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自助终端补登和打印以及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申请流程: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查询,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网点办理本人龙卡储蓄卡、公积金专用存折(对账簿)和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关联关系,开通自助银行服务后就可在建设银行ATM和自助终端上查询打印个人公积金账户相关信息。对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的查询,客户需到银行网点签约增加龙卡与公积金贷款的对应关系。2、网上功能主要功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月缴额查询;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还款计划查询、公积金贷款自助还款、贷款试算等。申请流程: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未签约建行网上银行的个人客户需持身份证件到网点,办理签约手续,然后登录建行网上银行追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即可;已签约建行网上银行的客户只需在本人网上银行客户号下追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即可。对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的查询和贷款试算,客户注册为建行网上银行客户即可,若要开通网上公积金贷款自助还款功能还需将还款账号追加至网上银行。3、电话银行查询主要功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月缴额查询、公积金贷款余额及明细查询、结清试算等。申请流程: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查询,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网点办理签约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电话银行查询服务。对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的查询和贷款试算,电话银行签约客户和非签约客户均可拨打95533,按语音提示操作进行相关查询和贷款结清试算。4、手机银行查询主要功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月缴额查询、明细信息查询等。申请流程:客户使用手机网络功能下载软件,运行建行手机银行软件开通手机银行服务即可;短信客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网点或电话银行完成公积金短信服务客户签约和账户追加。
1、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现场查询;2、在公积金中心官网www.dggjj.cn查询。

11,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东莞市哪个地方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联系电话:2337075   --------------------------------------------------------------------   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一、.提取须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向管理中心申请并交验相关证件符合规定的,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提交房地产交易所交易登记证明书或《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以上四种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购房合同生效、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经有关单位批准之日起(住房已建好领取《房地产权证》)半年内办理提取。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二)离休、退休的。提交离休、退休证。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市医院证明或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办理提取,只能办理封存。   (四)工作、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定居证明、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令等。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其他购买商品住房贷款合同。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以上(含15%)的,提交家庭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本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此项提取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如租住私人住房,应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租赁合同证明、完税发票等。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八)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办理上述各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交身份证及相应证件外,还应提交复印件(存档),其中2、3、4、7、8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符合提取规定的,立等可取。   二、.提取程序   1.先到市建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3.提交相关证件,经管理中心审核盖章;   4.持经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到市建行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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