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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与相权,古代皇权和相权的关系发生怎样的变化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6 17:28:28 编辑:好学习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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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皇权和相权的关系发生怎样的变化

总的来说是皇权不断得到加强,相权逐渐得到削弱,直到明太 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根本上来说,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随着历朝历代的沿续是不断趋向于完善的。
皇权逐步扩大,相权逐步缩小,最终消失

古代皇权和相权的关系发生怎样的变化

2,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以及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与斗争对中央制

自古皇权和相权都是相互扶持相互竞争,从先秦至清朝,相权由强变弱为整体趋势,其中又是以秦始皇为转折,他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帝国,帝王皇权从此彻底超越相权,随时间推移,国家权力也被历代统治者逐渐牢牢抓在手中,至清朝时期,“相”已演变为一种象征性的官职,几乎没有实权了

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以及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与斗争对中央制

3,秦朝 元朝 明朝 清朝的皇权和相权各有什么变化

秦朝:君主专政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皇权应该比相权大一点吧。元朝好像没什么变化,明朝开始废丞相,皇权高度集中。总的来说皇权是越来越集中,相权越来越衰弱,直至没有
秦朝是皇帝为天下至尊,从明朝起就废除了宰相之位、
秦朝,君主专制。元朝,蒙古人的事。明朝,废除宰相,权利抓的更稳。清朝,军机处,所有事情经过皇帝批准,雍正时期最可怕,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秦朝 元朝 明朝 清朝的皇权和相权各有什么变化

4,历史相权与皇权

总的趋势的确是,皇权的趋势一直上涨,而相权不断削弱。皇权的顶峰时雍正时设军机处。相权最低谷是明洪武时期直接废除宰相,六部等内阁兼顾相权。
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至明朝废除丞相,使皇权完全战胜相权。至清朝雍正设置军机处,皇权空前加强至顶峰。这是大趋势。但,元朝时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改三省为一省,相权有所加强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在秦朝就存在,只不过在汉朝开始削弱
我国自秦朝起实行中央集权制度,就有了皇权与相权的纷争,历史上皇权呈加强趋势,秦朝的三公九卿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北宋设参知政事,三司使,枢密使分管宰相的行政,财务与军事权。一直到明朝废丞相制度,明朝设军机处,中国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总的趋势是皇权的趋势一直上涨,而相权不断削弱。
是皇权的趋势一直上涨,而相权不断削弱!在汉武帝之后……
总的趋势是皇权的趋势一直上涨,而相权不断削弱。但明朝中后期不一样,明中后期内阁首辅权利比以往任何宰相都大,甚至一度超越皇权。如万历时期的张居正。

5,问个关于历史问题相权与皇权冲突的含义是指什么

造成“古代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乃是有两条:其一,君不能以礼待臣;其二,臣不能以忠事君——如果在这两条中出现了其中一条的话,那都会发生和激化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中国的古代社会是一个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是“家天下”。中国古代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就是皇帝的家,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就是这个大家庭的家长,除此之外的一切人(包括“相”)都是这个大家庭的成员或家奴。中国古代的史书实际上只不过是皇帝的家谱而已。 由此,皇帝与“相”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家长与家奴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古代,“人”与“民”并不是一个概念。在中国古代,只有皇帝才是“人”,其余者都是“草民、奴才”;“天人合一”是指皇帝既是“天”又是“人”、是奉天承运来“敬天保民”的;所谓的“仁者爱人”实际上就是要求所有的“民”都去爱(忠于)皇帝这个人,这也正是“儒学”为历来的中国统治者所独尊的真正秘密之所在,倘若离开了这一点它要想得到独尊地位那是可以想像的吗? 我们的老祖宗早就创造出了处理皇帝与“相”之间关系的模式或准则,那就是“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按照这种模式或准则来处理皇帝与“相”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就不会发生皇帝与“相”之间的矛盾,其实例比比皆是,满清皇帝与曾国藩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曾国藩在世时皇帝对他委以重权、权贯四省、位列三公,曾国藩去世后皇帝对他赐之以“正”的谥号;而曾国藩对大清皇帝则是极尽忠心、鞠躬尽瘁、殚精竭虑——按照这种模式或准则来处理皇帝与“相”之间的关系,即便是在皇帝与“相”之间出现了矛盾,但其矛盾也不会激化。

6,皇权与相权的斗争汉唐宋明

汉朝丞相相权与皇权相对比较稳定,但已经出现削弱相权的趋势了,等到隋唐时期创立三省六部制度,朝廷设好几个丞相,相权进一步减小皇权增大,等到宋朝设参知政事,枢密院,和三司使,相权一分为三,皇权增大,等到明朝直接废丞相,君主专制到达顶峰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 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黄帝至西周时期为萌芽期。在史书中,这一时期已有宰相名称如“相”、“百揆”、“宰”的记载。这些职位实际已有辅助君王处理政务的职责,但尚未作为正式官称,所以也还谈不上建立宰相制度。西周是典型的分封制国家,天子分封他的宗族成员后,天子与诸侯国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天子只管辖王畿地区,诸侯国对天子没有交税的义务,中央的财政开支靠王畿地区提供,诸侯国只是上贡,交一些土特产品;再就是军事义务,遇有战争,天子可以借用诸侯国的军队,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关系。在西周以前那种政治形态下,不可能产生宰相制度,所谓国家实际上是大家族,天子就是大家族的首领,身边只需要少量家族重要成员和近亲帮助处理事务即可,真正核心的行政运转体系在卿大夫那里,具体权力是在家臣手中,家臣是处理家族事务的总管。虽然在当时的社会政治形态下,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一个很系统的中央管理体系,更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宰相制度,但行政权力的萌芽和后来的中央政府的萌芽都可以追溯到这一时期的家臣制度。 春秋至秦为创立期。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其中与政治体制密切相关的变化有:(1)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形成了以官僚体制为主、世卿世禄为辅的政治体制。(2)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所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开始建立,形成了血缘关系与地缘关系并重的体制。(3)中央集权开始形成。因为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就出现了以宰相为首的朝官集团。为适应这种政治体制变化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各国招贤纳士,选贤用能,一批贤相名宰应运而生,活跃在周秦之际社会剧变的历史舞台上。经过几百年的实践,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完整成熟的宰相制度便水到渠成,正式创立,成为后世沿袭相承的定制。春秋时期,以世卿、世大夫执政,当时所称的相,逐渐成为一个固定官名。到了战国,世卿制度被打破,相职在诸侯国内普遍设置。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的宰相仍沿袭统一前的叫法,称“丞相”。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 汉初至武帝时为鼎盛期。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萧何、曹参等一批名相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就在君相“坐而论道”之时,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皇帝便想办法制约相权,宰相也就很快迎来厄运。仅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期的百余年间,相权虽然很大,但宰相被杀的也达30多人。而且在汉武帝之后,由于加强了皇权,抑制了相权,相权就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可见,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宰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其演变的特点是:(1)宰相人数多变。从西汉前期1人,到西汉后期和东汉时三公皆为宰相。(2)办事机构庞大。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3)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4)出身杂。由于两汉选官途径广泛,宰相出身也杂,从布衣到宗室,各种出身都有。(5)相权开始受到皇权的制约,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书台地位。 魏晋至宋为调整期。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但不同的君王有不同的特点和喜好,控制相权也就有不同的办法,因而宰相权力时而强化,时而又被弱化。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也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但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在名义上仍不失为宰相之号。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这时所谓宰相,除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及中书监、令外,还有侍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 元至清末为衰落期。因为宰相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所以从元朝开始,宰相制度便进入衰亡期。金朝罢中书、门下两省,实行一省制,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开始是一省多相制,后改为两省多相制,又以中书省取代尚书省。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央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明洪武元年设左、右丞相,丞相之下设左丞、右丞、参知政事等职,为其属员。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挠政为名,杀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丞相,使六部直隶于皇帝。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清朝从三院长官到内阁大学士,再到军机大臣、总理大臣、内阁政务大臣,宰相权力日趋淡化,皇帝集权则达到极点。而随着清王朝的灭亡,中国古代的宰相制也终于走到它的历史尽头。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 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黄帝至西周时期为萌芽期。在史书中,这一时期已有宰相名称如“相”、“百揆”、“宰”的记载。这些职位实际已有辅助君王处理政务的职责,但尚未作为正式官称,所以也还谈不上建立宰相制度。西周是典型的分封制国家,天子分封他的宗族成员后,天子与诸侯国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天子只管辖王畿地区,诸侯国对天子没有交税的义务,中央的财政开支靠王畿地区提供,诸侯国只是上贡,交一些土特产品;再就是军事义务,遇有战争,天子可以借用诸侯国的军队,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关系。在西周以前那种政治形态下,不可能产生宰相制度,所谓国家实际上是大家族,天子就是大家族的首领,身边只需要少量家族重要成员和近亲帮助处理事务即可,真正核心的行政运转体系在卿大夫那里,具体权力是在家臣手中,家臣是处理家族事务的总管。虽然在当时的社会政治形态下,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一个很系统的中央管理体系,更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宰相制度,但行政权力的萌芽和后来的中央政府的萌芽都可以追溯到这一时期的家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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