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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拍卖房产,2022年8月18号岭南股份中标东莞市万象松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29 19:13:45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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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8月18号岭南股份中标东莞市万象松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东莞市万象松湖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3-11,法定代表人为蒋慕川,注册资本为68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52YKNG5F,企业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四路16号1栋1109室。

2022年8月18号岭南股份中标东莞市万象松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2,先行示范区满月 深圳楼市整体保持平稳

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至今天时间刚好过去了一个月。伴随着利好政策的发布,深圳楼市整体上保持平稳,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一二手房市场分化“福田光华园小区有一套169平方米的房源,业主只卖780万元,均价不到4.7万元,之前挂860万元,同小区同户型最少要850万元以上。”房产中介李经理极力向客户推销。最能反映真实需求的就是二手房市场,在李经理看来,近段时间尽管政策利好消息不断,但二手房市场总体保持稳定。“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市场,现在都有些分化,好地段加上好配套的房源价格仍在不断上涨,但大多数房源基本维持不动。”证券时报记者在福田八卦岭片区调查发现,该片区二手房近几个月上涨明显。以翠馨居小区为例,今年年初该小区30平方米左右的单身公寓挂牌价在180万元左右,现在普遍达到220万元左右。而在南山后海片区,这里是深圳传统的豪宅片区,多位房产中介告诉记者,这里的房价一直呈现稳步上扬的势头,以恒裕滨城二期为例,今年年初二手房源的挂牌价不到每平方米20万元,现在在22万元左右,有一些业主主动调高报价。二手房市场的分化也同样出现在一手房市场。在“先行示范区”的光环下,房企似乎迈开了入市的步伐。相比7月的观望情绪浓厚、项目放缓入市与成交量下滑,8月深圳新房供应量有所回升。数据显示,8月深圳新房住宅有7个项目获批预售,批售面积合计21.41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1.44%。仅在8月29日至8月31日,深圳就有4个新盘开卖。自8月18日《意见》公布至今,深圳共有14个楼盘开盘或加推。以福田区的天健天骄南苑为例,该项目共备案587套,公开信息显示其开盘去化率在七成以上。不过,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就在上周深圳有3个项目入市,新房住宅开盘去化率不到两成。记者发现,这些新项目位于大鹏、龙岗中心城、松岗等离市区较远的片区。不过,近段时间的购房者主要为改善型客户,还包括部分外地客。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近期深圳市场预期明显提振,部分市场交易量反弹。从目前来看,深圳房价收入比等指标显示压力比较大,这要求深圳积极解决住房问题,后续稳定房价的做法必须强化。不过,虽然目前深圳房价不太容易下跌,但若考虑其他房源如保障房、公租房、人才住房等,未来房价或有机会出现下跌。身负“先行示范区”的使命,深圳房地产市场以“稳”为重已成为各界共识。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除了住房制度革新、调控政策强化,房地产税或许将率先在这一区域落地。临深土地拍卖受关注新房加速入市,房企或许是看到了“金九银十”的希望。不过,也有一些房企似乎“不着急”。深圳首个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项目龙华金茂府一直是深圳房地产市场的焦点之一,但目前其住宅部分仍未公布具体入市时间。业内人士预计,如果将配套面积之类扣除,龙华金茂府的销售均价需要达到每平方米9.5万元至10万元才能获得合理利润,而这个价格远远高于周边二手房项目。深圳土地资源稀缺,深圳本地房企将目光投向了周边城市。近日,东莞松山湖终于有住宅用地出让,这块编号为2019WG029号的地块,在经历了多家房企的竞拍之后,最终由深业鹏基有限公司以近23.3亿元竞得,溢价率24%,折合楼面价约每平方米2.4万元。市场信息显示,此次参与竞拍的企业多达9家,包括万科、华侨城、天健等知名深圳房企。同样的情形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就在今年7月,东莞赤岗2019WG021号地块经过60轮辘战,最终由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7.06亿元+配建10%商品住房面积竞得,该商住地实际楼面价达每平方米20000元,打破区域纪录,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现象。有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于广州、深圳这样的高房价高地价一线城市,位于两个一线城市中间的东莞就成为许多房企“进可攻,退可守”的首选之地。房企高价拿地,也证明房企看好这些片区未来的发展前景,特别是来自深圳的外溢需求。证券时报记者 吴家明

先行示范区满月 深圳楼市整体保持平稳

3,新动作松山湖将实行弹性年期供地这些区域将纳入管理范围内百度

  9月17日,松山湖管委会发布三项重要政策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拟对招商管理范围土地资源条件进行新调整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园区产业用地的管理 ,未来将探索开展 弹性年期供地、先租后让、联合竞买 等 新型供地模式 。   此次发布的三份文件分别是 《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东莞松山湖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实施细则》 。    《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说明中提到,本次对三份文件的修整完善:   一是,适应探索新型供地模式的变化要求;   二是,适应招商政策的变化要求;   三是,适应产业用地类型调整的变化要求;   四是,适应功能区统筹发展的变化要求;   五是,适应提高重点区域产业用地准入门槛的变化要求。    三份文件重点内容简要:   1、东部工业园企石片、松山湖科学城片已正式纳入松山湖招商管理范畴。   2、东部工业园片、松山湖科学城大岭山、大朗、黄江辖区范围片纳入政策管理范围。   3、松山湖管理区域:高新区松山湖片、生态园片、东部工业园片,松山湖科学城大岭山、大朗、黄江辖区范围片。   4、高新区松山湖片范围内新出让的科研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20年,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最高不超过50年。   5、工业用地及科研用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用作开发产业园及其他非产业用途,不得改作商业、居住用途。   6、松山湖管理区域内的产业用地依法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并将探索灵活供地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弹性年期供地、先租后让、联合竞买等。    文件重点内容筛选:   附件一   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颁布生效后松山湖管理区域内新出让和二次转让的产业用地,包括工业用地和科研用地。   第三章用地供应   第六条土地供应方式   (一)产业用地依法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在公平、公正、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松山湖招商部门可对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提出具体要求,经松山湖自然资源局审核后可设置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   (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探索灵活供地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弹性年期供地、先租后让、联合竞买等。   第八条土地供应价格   (一)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出让地面地价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项目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底价按市场评估价、基准地价和上述地价的最高值初步设定。   (二)科研用地出让价格:科研用地项目土地出让地面地价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项目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底价按市场评估价、基准地价和上述地价的最高值初步设定。   (三)东部工业园片启动区的产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底价按市场评估价和基准地价的最高值初步设定。   (四)对重特大项目,项目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底价如确需低于上述地价标准的,则按“一事一议”的处理方式,由松山湖管委会专题上报市政府审定。   第四章规划管理   第九条土地规划管理   (一)工业用地仅限于工业用途,用地仅限于从事实业类项目;配套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配套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   (二)科研用地仅限于研发办公、科研中试等用途,其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配套设施用房的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原则上单栋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三)工业用地及科研用地原则上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用作开发产业园及其他非产业用途,不得改作商业、居住用途。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松山湖管理区域,具体包括:高新区松山湖片、生态园片、东部工业园片,松山湖科学城大岭山、大朗、黄江辖区范围片。   附件二   东莞松山湖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弹性年期出让的管理办法原则上适用于松山湖管理区域内高新区松山湖片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不包括新型产业用地M0)和科研用地,其他区域根据产业项目实际情况灵活实施。其中,对于特定企业可放宽限制,采取一次性供地方式。(备注:特定企业是指世界500强企业、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大型总部企业、大型龙头平台企业等)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松山湖管委会将产业用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以内,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和意向用地单位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产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实行差别化的产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土地供应方式。   第二章弹性年期出让   第四条适用范围   高新区松山湖片范围内新出让的科研用地原则上实施弹性年期出让的供地方式。   第五条土地供应年限   弹性年期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0年。对于符合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条件等超过20年以上出让年限的项目,须报市招商引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相关批复的出让年限出让,最高不超过50年。   第八条产业用地续期   (一)土地受让方可在产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松山湖招商部门提出续期使用申请。松山湖招商部门结合产业类型、产业生命周期、项目经营情况、城市建设规划情况等因素确定是否同意续期,出让续期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0年。经审核确定的续期年限低于10年的,可以按租赁方式办理续期。   (二)出让期限届满申请续期使用的产业用地,土地供应价格以办理续期使用手续时点,重新组织评估确定。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或《产业用地办法》发生变动,按上级最新政策和《产业用地办法》最新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松山湖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三   东莞松山湖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的管理方式原则上适用于松山湖管理区域内高新区松山湖片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不包括新型产业用地M0)和科研用地。其他区域的产业用地可视项目具体情况灵活采用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联合申请产业用地,是指多家意向竞买企业联合申请并竞得一宗产业用地,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以“自愿协商、行业集聚、土地利用最大化”为原则。   第二章联合体组建   第四条联合体构成。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竞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竞买主体参与土地竞买,并进行合作建设。各意向竞买企业联合获得产业用地准入资格后,并列作为产业用地受让方,分别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相关协议并接受监管。   第五条联合竞买申请。联合体所有企业统一向松山湖招商部门提交联合竞买产业用地的申请和方案,明确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意向联合申请产业用地项目的土地面积、项目内容、投资总额、经济预期、建筑物产权分配比例等内容。   联合竞买申请须经松山湖管委会审议并报市招商引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第六条资金处理方式。联合体所有企业共同选择一家商业银行设立共管账户,用于合作项目的资金管理。共管账户的设立、使用、管理、支配、违约责任等由各方签订《资金共管账户管理协议》确定。   【更多 东莞 房产 、 东莞 房价 讯息可关注 东莞 楼盘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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