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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二人民法院拍卖,法院第二拍卖正在进行还是没人报名是代表拍不出去了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6 23:41:24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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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第二拍卖正在进行还是没人报名是代表拍不出去了吗

按拍卖公告上的规定时间。一般是在拍卖会开拍前三天左右截止报名的。
是的。没人报名,证明没竞买人,没竞买人,即拍卖会流拍。拍品拍不出去。

法院第二拍卖正在进行还是没人报名是代表拍不出去了吗

2,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在哪

2009年1月1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正式挂牌。第二法院院址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村107国道莞长路边,管辖东莞市长安、虎门、厚街、沙田、大朗、大岭山六镇,辖区面积708.13平方公里,约占全市面积的30%。下设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机关服务中心、司法警察大队等六个综合部门,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等九个业务部门以及虎门人民法庭、厚街人民法庭、大岭山人民法庭、大朗人民法庭等四个人民法庭。 现有在编人员124人,其中法官75人,占60%,本科以上学历120人,占97%。院长陈葵,副院长陈义权、蔡泽伟、周国贞。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秉承“厚德 尚法 务实 奋进”院训,坚持“三个至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规范管理,开拓创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辖区以及东莞的社会和谐、经济转型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努力争当全省、全国法院排头兵。

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在哪

3,有关法院拍卖房产的事情

被执行人占有房产的份额是多少,法院就会拍卖房产的多少份额。现在被执行人占有的房产份额是二分之一,法院就会执行拍卖这房产的二分之一份额的产权。且法院不负责拍卖房产成交后的交付。这样的几分之几产权的拍卖,在司法拍卖上很常见。通常是会流拍。因为只有房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又不负责交付房产,所以一般没有什么人会买,会流拍。
法院不会贸然处置
不可能这种情况的房子拿出来拍卖,你别想多了

有关法院拍卖房产的事情

4,东莞有多少拍卖行

据了解,东莞目前一共有30多家拍卖行,主要业务是拍卖法院查封后的工厂资产,而最主要的是机器、房产等物品。最大的一家拍卖行一年业务超亿元,一般的拍卖行也大概在1000多万元之间。1. 东莞市拍卖行2. 东莞市立信拍卖行3. 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4. 东莞市鼎信拍卖行有限公司5. 东莞市中物拍卖有限公司6. 东莞市利东拍卖有限公司7. 东莞市俱进拍卖有限公司8. 东莞市骏富拍卖行有限公司9. 东莞市恒泰拍卖有限公司10. 东莞市粤星拍卖有限公司11. 东莞市中天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12. 东莞市旗峰拍卖有限公司13. 东莞市金鹰拍卖有限公司14. 东莞市同理拍卖有限公司15. 东莞市宏泽拍卖有限公司16. 东莞市中易拍卖有限公司17. 东莞市德盛拍卖有限公司18. 东莞市东拍拍卖有限公司19. 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20. 东莞市启信拍卖行有限公司21. 广东瑞集拍卖行有限公司22. 东莞市国顺兴业拍卖有限公司23. 东莞市东正拍卖有限公司24. 东莞市正平拍卖有限公司25. 东莞市景晟拍卖有限公司26. 东莞市卓越拍卖有限公司27. 东莞市德兴拍卖有限公司28. 东莞市嘉信拍卖有限公司29. 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30. 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31. 东莞市建诚拍卖有限公司

5,法院拍卖流程是什么

(一)拍卖前,查封房屋   (二)拍卖前,评估房屋   (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四)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五)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六)变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七)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要法院出具裁定书等,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

6,关于法院拍卖房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拍卖一般为准备和实施两个阶段。在准备阶段,执行法院首先要确定拍卖机构。执行法院与拍卖机构是一种委托关系。但是他们除有一般委托的平等关系外,还有执法者与协助者的不平等关系。确定拍卖机构后,接着就需委托评估执行标的物的价格,并据此确定拍卖的低价,同时,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负责展示拍卖标的。这一阶段,执行法院应通知当事人到场等。在实施阶段,拍卖的操作主要由拍卖机构负责,执行法院到场监拍。中间出现中止拍卖、停止拍卖、撤回拍卖、再行拍卖等事由时,法院应立即书面通知拍卖机构。拍定后还要主持点、交拍卖标的,需要办理转移过户手续的,执行法院还要制作相应的裁定。法院的公开拍卖不是找不到买主的情况下才开始公开拍卖的,法院处理的房子那么便宜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可以有以下几个假设: 一,假如妈妈的赌债就是单纯的赌债,而且有证据证明就是赌债,那么这个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根本就不用还,何来强制执行呢? 二,假如妈妈的赌债被那些债主用些龌龊的手段合法化了(比如以一个合法的借口立个欠条),而你们又不能证明这个钱就是赌债,估计会有点麻烦,但是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及其家人仅有的一套住房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就你家现在的情况,除了一个54平米的房子,什么都没有了,法院无权强制执行执行。 三,假如债权人又采取了更龌龊的办法,就是在你家房子上设定了抵押担保并且把这个担保合同去房管局做了登记,那么,估计你家的房子就保不住了。但是你可以从没经过爸爸的同意妈妈就私自把房子抵押出去了来抗辩,同样可以保住这个房子。 总之,像你家这种请况,只要对方没有板上钉钉的证据(比如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法院是奈何不了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7,法院是怎么拍卖东西的

法院拍卖东西的具体规定请参见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http://www.duozhao.com/lunwen/d7e2/lunwen_13367.html
执行拍卖程序一般可分为准备和实施两个阶段。  一、在准备阶段,执行法院首先要确定拍卖机构。执行法院与拍卖机构是一种委托关系。但是他们除有一般委托的平等关系外,还有执法者与协助者的不平等关系。  二、确定拍卖机构后,接着就需委托评估执行标的物的价格,并据此确定拍卖的低价,同时,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负责展示拍卖标的。这一阶段,执行法院应通知当事人到场等。在实施阶段,拍卖的操作主要由拍卖机构负责,执行法院到场监拍。中间出现中止拍卖、停止拍卖、撤回拍卖、再行拍卖等事由时,法院应立即书面通知拍卖机构。拍定后还要主持点、交拍卖标的,需要办理转移过户手续的,执行法院还要制作相应的裁定,等等。  ?找法网小编介绍如下: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一般委托拍卖行拍卖,拍卖行先评估,然后发布拍卖公告,竞拍成功后款项交法院。

8,关于法院查封拍卖的问题急

1、“法院能不能查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1)房子如果是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部交齐,只是房产证暂时办不下来的:我认为法院可以查封,只是查封后执行需要拍卖时,暂时无法过户的问题,但如果查封后、执行前能拿到房产证,就没有什么问题了。(2)对此,各地的具体执行情况可能不一样,有的会查封,有的可能不会。(3)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法院真的认真起来的话:房产转到你名下是对抗不了查封的,因为:虽然你们在别人起诉后转到了你名下,但此房的购房合同、发票等都可以证明,房子是你爸爸在他人起诉前就购买的房产,此时转到你名下,有对抗法院查封的嫌疑。2、“还能否得到钱? ”:(1)什么叫你家是“第四封人”?查封化肥厂的是同一法院、还是不同法院的轮候查封?是同一裁决中的不同债权?(2)一般情况下,债权没有优先权,不是说在先的债权就应优先偿还,所以:如果是同一法院查封、拍卖的,我认为应是根据不同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偿还,也就是说:你家可以得到你家债权占全部债权比例部分的钱。(3)但如果你家的“第四封”是轮候查封:就可能得不到赔偿了。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不大好办
你爸买房子有没有得到房产证?没有的话你爸无权得到房子 假如有购房的证明的话还有希望 因为你爸可以用合约等手段以无条件的方式来给你房子 被人查封就靠这个来反告他 说这是合法的 除非这之间还有什么瓜葛 影响法官判决的就是这件事了 小心不要暴露啊第二件事我想不到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据此可知:1.a法院如果受到b法院的委托,是可以拍卖其查封财产的。2.不存在所谓“口头委托”,此类委托必须采用规定的书面形式,如果当初没有书面委托函,那么b法院可以拒绝执行拍卖结果。3.因为拍卖行为的直接责任人是拍卖行,拍卖行与法院的委托关系只是其内部关系,所以应该起诉拍卖行,不过最好先和法院接洽,解决法院之间的问题,因为如果起诉拍卖行,由于拍卖行没有房产的物权,只能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要取得房产还是要等到法院之间的问题得到解决。此案为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两年。
第一,法院能不能查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房子是我爸爸买的没有房产证,之前房子在我爸爸的名下,现在改在了我的名下,我今年24岁,别人起诉我爸爸还能不能查封这套房子. :可以查封,具体情况要看相关证据。私下改合同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第二,法院拍卖了一家化肥厂,该化肥厂被4家查封.拍卖的钱怎么分?一共拍卖了170万左右,前面3家查封金额共200多万, 我们是第四封人,查封了100多万 还能否得到钱? :在查封财产的范围内获得执行款。能不能通过关系和法律漏洞让我们得到其中的一部分钱? :要具体分析,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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