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分娩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1500元生活津贴,难产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4,女职工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报销比例-1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第三十五条,女职工生育她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医保待遇要求办理。
法律分析:1。正常分娩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1500元生活津贴,难产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 4。流产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流产不满4个月或600元宫外孕者,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报销比例-1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第三十五条。女职工 生育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要求的医疗服务费、药费由职工个人承担。女职工 生育她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医保待遇要求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相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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