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期房只是备了案,想出售该怎么办。去年买的期房,合同已经备案,现在就想卖掉,这可能是买房时冲动了,或者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变故,一般像这种刚买了期房还没交房就想卖的,十有八九都是按揭购房,那么可以想象一下,哪个人会愿意冒着巨大的风险去买这样的房子。
1、在郑州买的期房商铺不想要了想断月供,对买受人有啥影响?
主要有以下影响1、断供后,征信系统会记录你逾期,如果连续三个月逾期,对你的以后贷款有很大的影响,后期在找银行贷款就比较难了。2、银行会向法院申请查封房子,甚至冻结银行卡,房子交房后,可能会申请拍卖,拍卖的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对自己来说也是得不偿失,最好不要断供,如果一两个月还不上可以跟银行协商,延迟一下,后期等交房后,拿到权属再去办证,转让。
2、去年买的期房,已经备案了,现在想卖掉,该怎么办最好?
去年买的期房,合同已经备案,现在就想卖掉,这可能是买房时冲动了,或者家庭经济状况发生了变故,但是,这个房子能不能卖是个很大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房屋是否已经交付。如果房屋尚未交付,现行法律是禁止转让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如果房屋已经交付,只是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不可以转让,但是,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有效的,只是买卖双方可能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禁止尚未交付的期房再次转让以及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01我国于1994年7月5日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也就是说,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能否再次转让的问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未做出具体规定,而是授权由国务院决定,
此后十年间,国务院也并未就此授权做出规定。直至2005年,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文)中,才根据授权完善了该条法律规定,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因此,自2005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005】26号文开始,将购买的未竣工交付的预售商品房再次转让,即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0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五)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显然,将购买的尚未交付的期房再次转让,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
因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已竣工交付的房屋,即使尚未取得产权证,不影响再次转让合同的效力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转让的房地产包括:(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请注意,这里的措辞是“不得”,而非“禁止”。也就是说,根据这一条款,已经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也不得转让,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解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的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指的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在实际案例中,人民法院通常认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第三十八条的第(六)规定,不属于管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尽管交易的商品房没有取的房产证,但是,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这对于出现交易纠纷时,买卖双方维权是至关重要的,买的期房只是备了案,想出售该怎么办?分两种情况说明:1、房屋尚未竣工交付如前所述,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双方来说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尤其是买方风险更大,可能钱房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