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綦江区 > 重庆市事故伤害表,现在重庆市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重庆市事故伤害表,现在重庆市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5 00:54:06 编辑:重庆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现在重庆市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重庆市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2元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35元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77元4、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25元5、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985元(2010年标准) 此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期间执行
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
全国一样

现在重庆市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重庆车祸赔偿标准依据

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 一、2019年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89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13781元。 二、2019年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154元。 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11977元。 以上数据来自2019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重庆车祸赔偿标准依据

3,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10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010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1.有无刑事责任,关键看他在事故中的责任是多少,一般同等责任以上,致一人以上死亡的,就应当负刑事责任。  2.应当按照重庆城镇标准计算相关赔偿。  3.具体赔偿项目有:  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x6个月  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适当主张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4.相关标准: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关于印发2010年度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分局交巡警支队,各区县(自治县)交巡警支(大)队:  现将2009年度重庆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公布如下,请在处理2010年5月1日零时至2011年4月30日二十四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参照执行。  一、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49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21元  二、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144元  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3142元  三、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3元  以上数据取自《2009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0年3月26日公布),最终数据以《重庆市统计年鉴2010》为准。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办公室2010年4月30日印发

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4,求重庆市2013年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当场已死亡有哪些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赔偿: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涉嫌交通肇事罪,另由公安机关侦查)。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谢谢,望采纳!

5,重庆市因车祸个人两个十级伤残鉴定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重庆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参考如下:一、医疗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后续费用待实施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医疗证明与鉴定结论确定必然会发生的费用,可以一并主张;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二、误工费:依照误工时间与收入情况确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误工时间,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准。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六、营养费:需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七、残疾赔偿金1、伤者六十周岁以下=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8332元)×20年×10%×责任系数;2、伤者六十周岁以上未满七十五周岁=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8332元)×【20-(伤者实际年龄-60岁)年】×10%×责任系数;3、伤者七十五周岁以上=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8332元)×5年×10%×责任系数;☆☆☆八、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标准×(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10%×责任系数×(1/抚养人总数);2、被抚养人为成年人=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标准×20年×10%×责任系数×(1/抚养人总数);3、被抚养人为六十周岁以上成年人=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标准×【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年】×10%×责任系数×(1/抚养人总数);4、被抚养人为七十五周岁以上成年人=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标准×5年×10%×责任系数×(1/抚养人总数);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无明确标准。说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以上年为主参考】1、2013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216元;2013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332元。2、2013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7814元;2013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5796元。3、责任系数:是指交通事故各方在事故中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实践中以交通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会对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予以细化,具体体现为一定的百分比。4、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伤者发生事故时的户口性质适用城镇或农村标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5、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视不同情况处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或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予以确认之后,一方当事人又以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确定相应赔偿责任。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不能作为确定赔偿责任的直接依据。
两个10级伤残也只是伤残等级,不重复计算 还要区分你的户口

6,重庆市工伤赔付

  重庆市现在还是执行的《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其中涉及赔偿标准的章节如下: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的,按《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向经办机构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提交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或《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  申请享受供养亲属抚恤待遇的,根据所申请的待遇项目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一)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的生存证明;  (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三)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的证明;  (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五)养子女的收养证书;  (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第二十四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参保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不同意延长的或工伤职工要求延长未获确认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确认。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要求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可由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用人单位根据负责工伤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建议,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配置的,由经办机构安排到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配置,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与配置机构结算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其实际领取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其实际领取的伤残津贴不得低于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将《工伤证》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符合失业保险规定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新发生的工伤,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新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三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被注销营业执照的,应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以及已退休的工伤人员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移交其长期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也可以参考以下数据:  http://www.66law.cn/archive/laws/2006-07-07/1610532508.aspx

7,重庆市20152016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5年3月16日公布的《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将重庆市2015年5月1日0时至2016年4月30日24时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工伤与国家赔偿的相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9490元。  二、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279元。  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7983元。  (以下为2014-2015年度数据,新数据待更新)  三、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6元。  四、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5666元。  五、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1474。  六、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2706元。  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26955元。  八、2015年国家赔偿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为每日200.69元【最高法引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79元】  以上数据取自《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5年3月16日公布),最终数据以《重庆市统计年鉴2014》为准。  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深圳交通死亡赔偿:http://www.peichang.cn/list/id77zid1.html
2016年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2016年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温馨提醒: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每年都有变化,小编会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数据,及时更新内容,为大家呈现最新的法律知识。本文标准适用期间: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5年3月16日公布的《2014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将重庆市2015年5月1日0时至2016年4月30日24时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工伤与国家赔偿的相关数据公布如下:一、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7元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9490元。二、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279元。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7983元。(以下为2014-2015年度数据,新数据待更新)三、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0006元。四、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5666元。五、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1474。六、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2706元。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26955元。八、2014年国家赔偿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为每日200.69元【最高法引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379元】以上数据取自《2014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2015年3月16日公布),最终数据以《重庆市统计年鉴2014》为准。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延伸阅读: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交通事故代理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文章TAG:重庆市事故伤害表重庆重庆市事故

最近更新

  • 大国工匠人物,谁知道大国工匠哪位人物姓王大家能不能帮助我知道答案的给我可

    谁知道大国工匠哪位人物姓王大家能不能帮助我知道答案的给我可2,大国工匠播出的第二人是谁3,像史铁生一样好好活的人物事迹4,阿巴贡的人物形象1,谁知道大国工匠哪位人物姓王大家能不能帮 ......

    綦江区 日期:2023-05-06

  • 苏州科技大学是一本还是二本,苏州科技大学是二本一吗

    苏州科技大学是二本一吗2,苏州科技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美术专业是几本1,苏州科技大学是二本一吗总得来说,苏州科技大学是个本二院校。但是不能这么说,就算是苏州大学,它也是本一本二本三都 ......

    綦江区 日期:2023-05-06

  • 读书谚语,关于读书的谚语有哪些

    关于读书的谚语有哪些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2,读书的谚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3,关于读书的谚语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早知 ......

    綦江区 日期:2023-05-06

  • 静电是怎样产生的,静电是怎么产生的

    静电是怎么产生的人体为什么会产生静电静电是由原子外层的电子受到各种外力的影响发生转移,分别形成正负离子造成的。任何两种不同材质的物体接触后都会发生电荷的转移和积累,形成静电。人身上 ......

    綦江区 日期:2023-05-06

  • 吃书的狐狸读后感,吃书的狐狸告诉了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吃书的狐狸告诉了我们一个什么道理书不是用来吃的!2,读吃书的狐狸有感曾有一只狐狸有一个特别的爱好,访问演出是读完一本书后还要撒上盐和胡椒面,将那本书吃下去,你一定不会相信我,就让我 ......

    綦江区 日期:2023-05-06

  • 赵州桥的传说,有关赵州桥的故事或传说350字左右

    有关赵州桥的故事或传说350字左右赵州桥建于公元605年距今1400多年,经历了10次水灾,8次战乱和多次地震,特别是1966年3月8日邢台发生7.6级地震,赵州桥距离震中只有40 ......

    綦江区 日期:2023-05-05

  • 芹菜的作用与功效,芹菜的功效

    芹菜的功效降血压减肥有意健康2,吃芹菜对身体有哪些好处当然有好处。首先芹菜属于绿色茎类植物,它能为我们提供各种维生素与矿物质。其次芹菜的粗纤维结构,可以促进肠蠕动,预防肠炎和便秘。 ......

    綦江区 日期:2023-05-05

  • 日漫排行,日本动漫排名

    日本动漫排名2,日本漫画排行1,日本动漫排名火影海贼死神海贼、火影、死神2,日本漫画排行NO。01死神BLACHNO。02火影忍者NO。03海贼王NO。04光速蒙面侠21NO。05 ......

    綦江区 日期: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