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各市开展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电子签名等工作的探索。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采用远程评标的项目,一般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技术标书面及电子文本各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刻录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专用光盘”中,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经济两部分一般应当刻录在一张光盘中,部分地区采用两张光盘的从其规定。上述内容的具体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远程评标的基本程序
1、项目所在地远程评标管理人员应当在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的同时,将项目信息录入远程评标协调系统。
2、异地招投标管理机构远程评标管理人员应当每天登陆协调系统,查看外地提交的拟使用本地评委进行远程评标的申请,根据评标当天评标室空闲情况,对申请及时予以确认或要求延期。
各省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每个工作日应当至少提供12个远程评标机位供异地评标使用,原则上异地评标申请不得无故拒绝。交易中心接受异地远程评标申请比例和拒绝比例将列入交易中心年度考核和交易中心分类定级评价指标。
3、异地管理员确认申请后,项目所在地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江苏省远程评标专家抽取、通知系统进行专家随机抽取和通知。
4、项目开标时,当投标人技术标导入评标系统后,应要求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
5、异地专家到达交易中心后,应由专人负责打印专家登陆口令,核实专家身份,统一保管专家通讯工具,将专家引导至远程评标室,协助专家进入远程评标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异地管理员应当在协调系统中予以确认,有关数据将自动传送至网上监察系统;
6、按规定时间开始评标。异地评标专家的现场监督由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人员通过远程评标监控系统进行监督,异地管理员应当将评标现场图像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传送到项目所在地评标主会场,并协助异地评标专家进行远程质询和项目经理答辩。根据实际需要,异地管理员也可以协助进行现场监督;
7、评标工作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分汇总表,本地和异地专家必须在评标系统中予以确认,方可确定评标结束。
四、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费用结算
(一)评标专家的管理。
1、远程评标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资深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也应当由资深专家担任。
2、远程评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其中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审技术标的评标专家在工程所在地的资深专家分库中最多只能抽取1名。
3、招标人最多只能委派1名代表参与评标,但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在统计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5、异地与本地评标专家均应当通过江苏省远程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进行抽取、通知,并与评标系统进行数据同步交换。个别地区未使用语音通知系统的,应当由评标专家抽取人录入远程评标系统,生成专家登陆口令和密码。
(二)异地评标专家评标费用的支付和结算。
远程评标项目的专家评标费实行交易中心代收、代付制度。本地和异地评标专家评标费用都由项目所在地交易中心代收。本地评标专家评标费由项目所在地交易中心直接支付给专家本人,异地评标专家评标费由异地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代付给评标专家,各地交易中心定期通过协调系统进行相互结算。
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当将本地评标专家评标费用标准登记在远程评标协调系统中,便于各地查询。
五、异地专家的签署和管理
1、实行远程评标后,各地可提前1天抽取异地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应准时参加评标活动,遵守评标纪律,按招标文件和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录入评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