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市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有2项以上达到“B”等以上 ,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全部达到“合格”或“C”等以上。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重视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6〕59号)精神,在过渡期可参照新的评价指标框架内容进行评价。
三、毕业资格认定及毕业证书颁发
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获得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以下五种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1.有三科(包括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2.语文、数学两科均不及格者;
3.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者;
4.在学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
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学生体质健康未达到标准,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2019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学校发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条件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是:
具有我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19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按《重庆市实施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含联招)。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含联招),由我委纳入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指标到校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正式户口和就读学校两年及以上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三年获得区县或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其他荣誉称号者;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以及获得区县级以上艺术、体育、科技大赛等一、二等奖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分类报名
1.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登记。
2.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贯通“3 4”分段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市联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间互不兼报。
3.5月23-25日组织初中毕业生分类别报名。全区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编制方法由市教委中招办统一确定。学生基础信息由区教委中招办统一采集,根据录取进程情况,将报考中职学校的学生基础信息提供给区中职招办。
(三)招生办法
1.指标到校录取
按市教委《关于下达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执行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发〔2020〕2号),全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400人。各普高学校要严格按照《大足区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表表及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分配表》(附件1),由区中招办参考九年级学业质量监测成绩(含生物、地理、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按志愿预录取,然后报市中招办审批录取。
2.市联招类录取
(1)坚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市级重点中学和一般联招学校分批录取办法,所有报考联招的考生均按照填报学校类别、志愿顺序、联招学校计划数,由市中招办划定录取线后有序进行录取。
(2)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市教委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分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未被联招录取的考生退回区中招办参加中职、高职学校的招生录取。
(3)志愿填报
7月16至17日,每日9:00~20:00,参加联招的考生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cqzzxx.com)。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登录系统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考生可以填报市级重点中学3所,其他区属联招学校3所,同时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并保存再确定提交。在填报志愿期间,对所填报志愿有异议又无法进入系统更改志愿的,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考生身份证原件等),到区教委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委中招办审核,市教委中招办将验证码回传至区中招办。考生及其家长可使用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密码重置,在7月17日20:00前自行完成更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站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