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科学技术管理处
负责贯彻国家、省关于建设事业科技发展、创新的法规、规章,拟定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的法规、规章,制定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市市政、环卫、园林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开发项目方案技术论证、设计的审批;负责组织全市建设行业新技术的开发及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的实施和墙体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科研、技术情报管理工作;联系土木建筑学会、市政学会、协会。
19、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专家评委资格;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的审查管理,受理和处理招投标投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20、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按党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1、机关党委
按党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14个。
1、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住宅与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
2、长春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3、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4、长春市建筑经济定额管理处
主要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
5、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主要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提供见证服务。
6、长春市建筑安装安全监察站
主要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8、长春市城市科学研究所
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科学研究与论证。
9、长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城市市政供水管网内日用水5立方米以上单位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的管理工作。
10、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城市出租汽车行业规划、发展和管理工作。
11、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主要负责城市路灯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2、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主要负责城市垃圾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3、长春市建筑职工业余大学(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主要负责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14、长春市建设技工学校
主要负责建设行业技术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
3.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
留(来)长人才、农民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身份条件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留(来)长人才;进城农民。
(二)申请人购房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及其它外县市)国有土地上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且应符合唯一住房条件。
(三)房屋购买时间
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二手住房买卖时间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不动产登记。且在此期间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才按50元/平方米,农民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补贴。
三、申请程序
购房补贴及购房消费券采取“先购房、再审核、后补贴”的方式发放。发放流程包含提交申请、资格审核、发放补贴三个环节。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的法定工作日。
(二)申请方式、受理区域及办理地址,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
线上申请:请登录zl.ccfdw.net平台,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原件图片。初审通过后本人及共有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按房屋坐落划分到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办理。
线下申请:本人及共有人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房屋坐落划分到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办理。
按房屋坐落划分,景阳服务大厅负责朝阳区、绿园区、宽城区、高新区、高新北区、汽车产业开发区;大经路服务大厅负责南关区、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月高新区、莲花山开发区。
办理地址: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B座景阳服务大厅二楼7号、8号窗口;长春市大经路1130号大经路服务大厅三楼34号、3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