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ling健康临床需要检查以下项目:身高、体重、血压、听力、视力、心肺听诊等常规项目;以及肝功能(ALT)、大便培养、胸部透视等特殊项目,至检查申请人是否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从事直接接触进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1检查并取得健康证书后方可上岗。
Handling 健康临床需要检查以下项目:身高、体重、血压、听力、视力、心肺听诊等常规项目;以及肝功能(ALT)、大便培养、胸部透视等特殊项目,至检查申请人是否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等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进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接触进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1检查并取得健康证书后方可上岗。《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只能持“健康证”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客户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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