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徽 > 马鞍山市 > 带薪休假规定,带薪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带薪休假规定,带薪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7 05:42:17 编辑:好学习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带薪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于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带薪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2,新的劳动法对于带薪事假是怎么规定呢

劳动法没有带薪事假,只有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没有带薪事假,只有带薪年休假。有关规定附上供参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事假不能说“带薪”,一般我们说“带薪”是专指休假的时候,领取全额工资。一般公司都会规定事假只给付60%~70%左右的工资(这个决定权在公司)。具体不知道你想了解什么,所以只有这么说给你听了。
不合理 去找律师吧

新的劳动法对于带薪事假是怎么规定呢

3,新劳动法中关于带薪休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职工年休假只是原则性的作了规定,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本条规定,我们应该理解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也就是说职工年休假天数应该依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实际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而不能计算其他单位的,因为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在该单位已经享受了年休假,因此不可重复享受。因此你的情况应该按照7年计算,你享受年休假5天的权利。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李江波律师 咨询热线:029-86691998

新劳动法中关于带薪休假的规定

4,劳动法 带薪假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根据你说的情况,在2011年10月以后,你就属于工作满20年,就可以享受15天的带薪年休假,如果确实有事不能安排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祝度假愉快!

5,带薪休假法律条例

带薪休假法律条例:《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6,职工带薪休假都有些什么规定的

职工享受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是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是单位的义务,单位还要保证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一样。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 (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条例及本办法的情况。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  船员的年休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带薪休假的种类很多,不知道说的是哪一种?比如,探亲假,病假,年休假,婚丧假,都是带薪休假,按照规定,对这类休假,都是一样的,探亲假是工龄满一年,符合探亲条件的,就可以享受,年休假是按照工龄长短规定,工龄越长,年休假天数越多,病假也是按照工龄长短支付的,和工种没关系。补充条例第1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2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
中新网12月16日电 中国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中国政府网今天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法制办官员就带薪休假条例答问
文章TAG:带薪休假休假规定哪些带薪休假规定

最近更新

  • 私人劳动,私人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本文目录一览1,私人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2,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定义分别是什么3,政治经济学中的私人劳动和个别劳动有什么区别4,私人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1,私人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 ......

    马鞍山市 日期:2023-05-06

  • 风景的作文,写一篇作文关于景色的作文

    写一篇作文关于景色的作文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我至今想起仍记忆犹新,那一片景致一直刻在我的脑海中,成为我平生中最美丽的风景。那是一年温暖而令人陶醉的春天,早晨,薄暮化开,一路上, ......

    马鞍山市 日期:2023-05-06

  • 防风板,本地汽车厂商推出防风板和导流板组成防撞装置

    除了改善汽车的外观,汽车设计师还将整个车身向前向下倾斜,对前轮产生向下的压力,并将后端改为短平,以减少车顶作用于后部的负气压,防止后轮浮动,另外,你家空调十年没保养了,外机散热器肯 ......

    马鞍山市 日期:2023-05-06

  • 最正宗的啤酒鸭,正宗的啤酒鸭怎么做谢谢啦

    正宗的啤酒鸭怎么做谢谢啦啤酒鸭原料:两月龄仔鸭一只、啤酒一瓶、仔生姜半斤、鲜红椒半斤(不吃辣的可用红灯笼椒)、小香葱二两、甜面酱30克、盐适量、味精适量原料加工:1、砍下鸭头分上下 ......

    马鞍山市 日期:2023-05-06

  • 微信艾特所有人怎么弄,微信怎么艾特所有人

    微信怎么艾特所有人在那个地方@,群内可以通过群内通告展示。微信没有@所有人的功能,可以在设置-通用-功能里找到群发助手,然后选择通讯录所有好友进行群发。{0}2,微信群艾特所有人怎 ......

    马鞍山市 日期:2023-05-06

  • 南乡子古诗,古诗南乡子原文

    古诗南乡子原文2,诗词南乡子1,古诗南乡子原文南乡子辛弃疾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 ......

    马鞍山市 日期:2023-05-06

  • 青菜炒鸡蛋,西红柿鸡蛋汤!家族式怀旧风味大白菜炒鸡蛋

    倒入搅拌均匀的白菜和鸡蛋混合物,大白菜炒鸡蛋是家族式的童年风味,只有爸爸会做,是的,西红柿-1炒鸡蛋做法如下:主料:西红柿3个,青菜50g,鸡蛋2个,蘑菇50g,做法1、青菜洗净切 ......

    马鞍山市 日期:2023-05-06

  • 中国战区划分,中国有几大军区分别是

    中国有几大军区分别是成都军区广州军区南京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兰州军区沈阳军区{0}2,中国五大军区分别在哪个省市1、东部战区,战区驻地:南京。2、南部战区,战区驻地:广州。3、西部 ......

    马鞍山市 日期:2023-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