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林林总总加起来能拿到8万,还是事业单位,这应该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吧。不论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当前公车改革已基本到位,绝大多数地方采取的措施是实报实销,也就是凭票据报销,比如,你打车到其他单位送文件花了20块钱,那么你就可以向单位报销这20块钱的打车费。
怎么可能你要先理解,你说的工资和所谓的“基本工资”有很大的差别全国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基本工资都是固定的,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由职级工资和岗位工资构成,你可以上网查,很低,硕士事业编一般定岗位11级别14,加起来2400左右然后就是不属于基本工资的一部分了,包括房补以及市内给的各种补贴,这些会和基本工资一起发给你,也就是到手工资,这一块儿地方不一样差别就大了去,比如北方和江浙就差的远,北方4000,江浙能有8000左右,一般来说,同一省内不会差很多再有就是年底的奖金了,这就差的更多,江浙一次可能4-5w,北方可能1w出头所以,同一类单位,北方年薪大多在10w内,江浙可以20w上下。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车补吗?
事业单位有车补,但绝大多数岗位都是实报实销,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和行政工勤都有车补。公务员公车改革早已到位,从2016年开始,各级公务员(包括基层公务员)均已发放车补,具体标准各地不一,但基本上相差不大,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厅级干部车补上限为1690元,处级干部车补上限为1040元,科级以下干部车补上限为650元,并且,正厅、副厅,正处、副处以及正科、副科之间的车补也有所差距。
就连行政工勤也按科员标准来发放车补,另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车补标准和公务员标准是一样的,而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仍然是事业身份,是没有车补的。事业单位车补也基本改革到位,很多地方,原来配备公车的岗位可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其他岗位实报实销,不论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当前公车改革已基本到位,绝大多数地方采取的措施是实报实销,也就是凭票据报销,比如,你打车到其他单位送文件花了20块钱,那么你就可以向单位报销这20块钱的打车费。
当然也有的地方规定了部分事业岗位享受车补的情况,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管理六级以上岗位可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车补,或者,原来配备公车的事业单位领导岗位,取消公车后可享受车补,但是,对于广大普通的事业编干部来说,绝大多数情况还是得据实报销。事业编混岗是造成车补发放不公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很多人感觉,凭什么公务员发放车补,事业编不发放车补,因为大家都在一个单位,干的都是一样的工作,这样岂不是有失公平。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年终近8万,编外没有,合法吗?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年终的时候在编职工精神文明奖1.6万左右,第十三个月工资1万,今年还要发年终考核奖每人根据职级职称不同5万起,编外合同职工只有900块钱的过年费,这样合理合法吗?正式职工发什么都是合理的,一条“在编在岗”要求,挡死了编外合同人员的所有念想,年终奖林林总总加起来能拿到8万,还是事业单位,这应该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吧。
第十三个月工资1万这条有误吧,第十三个月只是基本工资,处级干部也拿不到这么高啊,精神文明奖是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少数能发的奖金之一,一两万属于正常。这一项奖励,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而定,数额、发放范围,都没有统一要求,可以是所有人平均发放,也可以是按职级、职称级别发放;可以是所有人都发,也可以是正式职工发放,还可能是部分管理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发放,
至于考核奖励,不知道是以什么名义发放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允许发放年终奖,不过各地发放的名义不仅相同,发放的数额也不一样,年终奖的发放是地方政府的事,奖金来源也是地方政府统筹,根据地方财力的盈余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发放、发放范围、发放数额,甚至是发放的名头,这项奖励发放的范围,一般也是针对正式职工的,要求“在编在岗”,编外合同人员显然是领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