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自由职业者,社保缴纳年限缴满了15年,但是异地单位,交的社保能够自动合并吗。年到2000年,各地陆续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以自谋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保,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社保关系是不能够自动合并的,因为你必须要,正常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也就是你曾经在原工作单位参保的社保待遇,必须要转移社保关系。
1、自由职业者社保缴满十五年了,现在异地单位缴社保,社保能自动合并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楼主你好,自由职业者,社保缴纳年限缴满了15年,但是异地单位,交的社保能够自动合并吗?那么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社保关系是不能够自动合并的,因为你必须要,正常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也就是说,你曾经在原工作单位参保的社保待遇,必须要转移社保关系!如果说没有转移到现在的工作单位,那么这种情况下,你的社保待遇,就是在两个地区都分别的交纳了,
想要合并转移你的社保关系,那么必须你自己来进行社保转移,也就是说,你现在的工作单位可以开具一个社保的接收函,那么你持有这个社保接收函,回到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机构,进行社保的转移就可以了,在转移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一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都是需要进行转移的,因为他们二者,都是需要累计缴费年限的。转移完成之后,那么将这个转移函和缴费明细,交到新的工作单位的参保机构就可以了,这样的话你的这个缴费年限就能合并累计计算了,然后最终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对于你个人来说,那么养老金的待遇,肯定是会有所增加的,因为累计缴费年限是有所增加的,而且在办理医保退休的时候,累计缴费年限因为相应的有所增加,所以在退休之前,对于你补交医疗保险的费用也会变少一些,
2、自由职业者缴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怎么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是没有视同交费年限这一说法的。自由职业者称呼最早出现于90年代,一般是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事有收入的工作,他们不一定是体力劳动者,也包括作家等一些特殊群体,自由职业者开始缴纳社保,一般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才开始缴纳的。99年到2000年,各地陆续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以自谋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保,
前期各地出台了相应的补缴政策,比如北京可以从1992年开始补缴,不过要求必须是关系在挂靠代理部门的特殊情况。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保,是需要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对于个人来讲负担比较重,比如青岛市自由职业参保,目前需要按缴费基数的20%交纳养老保险,青岛市2018年最低缴费基数是3185元,个人每月需要承担637元。
如果职工在企业参保,职工个人只需要扣缴缴费基数的8%,每月只要250元左右,也就是只有自由职业参保的负担的40%,而我们视同交费年限是这么规定的,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视同交费年限,也并不是没人交费,社会保险法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也就是说有政府缴费,不过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了。
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特殊人员一般是指国有企业固定工,上山下乡知青务农时间,需要安置工作的士兵参军服役时间,2014年10月,我国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他们之前的工作年限也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这样的人群是比较少的,所以,自谋职业人员的自谋职业时间,一般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一说的。特殊情况下,如果自由职业者是因下岗失业等原因从国有企业离开的,他们原先的连续工龄是不会消失的,
所以,原先的视同缴费年限,仍然可以认定。不过相对而言,视同交费年限,是仅凭职工档案材料就可以认定缴费年限的,不需要交费,仅凭档案材料就可以,不过异地的档案材料是不行的,除非有相应的明确组织调动要求的函件,一般叫调函。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办理退休,一般要提前去审核相应的年限,比如青岛市一般是提前1到2个月,
他们的特殊性还在于按照档案来确定退休年龄,如果最早的职工档案出生年月跟身份证号不符的话,要以职工档案为准。而自由职业者主要是后期出现的,也没有相应的原先人事档案材料,随着网络系统的发展,他们也没有所谓的就业经历,因此一般是直接按照社保缴费年限,来直接办理退休,像上海市的自由职业者,就压根不需要相应的职工档案,个人仅需要凭借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材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