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多岀的宅基地怎么办。用这种方法解决一户多宅,是难以实现的,从这个调查数据说明,农民有多套宅基地的,并不是个别情况,全国有多少个农民住户,按照16.8%计算,一户多宅的情况无法计算,农村的宅基地问题,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
1、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多岀的宅基地怎么办?农村的宅基地问题,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能搞“一刀切”,不能顾及了这方面,损害了另一方面,农村的宅基地,是从解放前遗留到现在,多少年几经变迁,前后经历了数不清的管理制度。经历过的农民都知道,农村的老房子前后发过几次各种版本的使用证和产权证,而且按照当时的说法,都是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的,
按照这个推理来看,过去遗留的老房子都是合法的。国家岀台的土地管理法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有了土地管理法后才提岀了“一户一宅”的说法,从解放初到八十年代,这个期间,有许多农民户就拥有多宅。据人民日报海外网,在16个省份125个村庄的调查数据显示,当前农村村庄农民的人均宅基地面积为59.3平方米;16.8%的农民户在农村拥有2套住房;5.3%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
从这个调查数据说明,农民有多套宅基地的,并不是个别情况,全国有多少个农民住户,按照16.8%计算,一户多宅的情况无法计算。如果按照现行法律,农民必须“一户一宅”,从根本上就无法解决,农村的宅基地在前,法律在后,这种情况就必须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实事求是,逐步解决。在农村有些地方,试图利用不给农民多余宅基地确权的办法,来限制农民多余的宅基地,其实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国家保护农民的私有财产,就是眼时不能确权,农民的房屋还是归农民个人所有,一旦拆迁赔偿不会少一分钱,
就是不能拆迁,农民自己住,也没有人能侵占。所以用这种方法解决一户多宅,是难以实现的,要真正实现“一户一宅”,就要依靠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新建房屋上下功夫,实行拆旧建新,有充足住所的农民户,就不能再重新审批宅基地,这样通过努力,经过一段时间的限制,最后实现“一户一宅”,另外还可以通过重新规划,农村建房重新选址,按人口分配,这样也可以实现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