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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土地经营权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可以抵押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8 03:33:50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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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可以抵押

一般情况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的规定均是不可以抵押的。 但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或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可以抵押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押货款吗

  不可以抵押。  《土地管理法》已有规定,家庭承包经营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  《最高法院关于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你好!是否可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抵押; 通过对“四荒”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是否可抵押要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如果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则不可抵押; 通过对“四荒”地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押货款吗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贷款办理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家庭承包经营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 最高法院关于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 第十五条 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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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使用经营权证能做抵押贷款吗农村的

招行接受产品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以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具体土地使用经营权证是否可以办理,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咨询。
你好,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你享有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法律规定: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其他方式流转指的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所以只有上面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才能抵押。  再就是看银行各自规定,农村房子银行一般不太愿意做抵押,因为处分这房子很麻烦.土地这东西本身不是你自己拥有所有权的,银行更加不愿意抵押.

5,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求解答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和第三十四条第(五)项规定,除了依法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 “四荒”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其本意在于,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权,在抵押权实现时将有可能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这项极为重要的权利,从而沦为失地农民,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不属于权利质押。《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抵押的。 《担保法》第37条2项和《物权法》第184条2项都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是因为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承包方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为保证社员基本生活条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权利,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性质和福利功能。以这种权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抵押人就可能丧失起码的生存条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法律规定不能以此作抵押。

6,天津划拨土地抵押贷款要办哪些手续

天津划拨土地抵押贷款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所需资料1、抵押申请书(土地分局提供文本);2、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及平面图;3、土地评估报告;4、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5、曾经设定抵押权的土地,重新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应提交上次核发的他项权利证明书正本和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6、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二、办理手续: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进行抵押。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在新准则下对于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公允价值入账。如有相关凭证,该凭证所列明金额与公允价值差额不大可以按该凭证所列金额入账。如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价格计量。   取得时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     贷:递延收益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及迁移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如是正常施工所必须程序,那么应计到该项资产的成本中。   对于房地产企业,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计到“无形资产”科目中,而应计到“开发成本”科目。

7,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抵押等方式流转, 但是以抵押方式流转具有一定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是指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履行,以土地承包经营 权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土 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物权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 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或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人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该 规定不仅适用于荒地,也适用于荒滩、荒沟、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995年实行的《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也规定了与《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相同的精神。从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承包的7亩耕地,实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这是农村普遍存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方式,它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功能。以这类耕地的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在抵押实现时,将有可能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这项极为重要的权利,从而沦为失地农民,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你不可以用耕地作抵押。即使你抵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也要被认定无效。 但是,依照《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以及《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待方式取得的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承包权则可以抵押。这样规定,有利于促进荒地的开发利用,但要符合三个条件:一、用来抵押的使用权必须明确为荒地使用权;二、对该片荒地抵押人应享有承包经营权;三、须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具备这三个条件,设定的抵押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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