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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公有居住 房屋,天津房屋使用面积及居住面积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7 19:33:51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天津房屋使用面积及居住面积

乘1.3

天津房屋使用面积及居住面积

2,l天津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方法

公有房屋变更房屋承租人,会要求居住在该房屋的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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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市经济适用房的规定

天津的经适房都是拆迁安置用的。你可以试试申请限价房。 限价房申请人须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天津市经济适用房的规定

4,如何界定共同居住时间

补充回答: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 ------------ 1、承租权是可以继承的,同样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将来在变更登记时是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遗嘱,户口之间没有先后的顺序之说,所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确认承租人。 2、如果承租人希望购买公房,根据相关的规定需要得到同住人的同意之后才能购买。
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5,天津公租房都有什么条件

一、申請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於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經濟租賃房(含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經濟適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五)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二、我市今年計劃出臺公共租賃房政策,相關事宜正在研究制定中,請關注相關信息,如有疑問請撥打23394500諮詢。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20日
是廉租房吧 人均住房面积得低于9平米 本市户口

6,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或是廉租房申请条件

天津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二)具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人范围和数量。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扩展资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并书面声明同意接受相关审核部门的调查核实。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依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签订履约承诺、提供保证等方式,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履行。相关实施细则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第十九条 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应当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区房管局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核实,并反馈核实结果。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房管局应当准予申请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7,房屋类型新工房2是什么意思

被拆迁房屋是私房: 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权证记载的为准。 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被拆迁房屋是公房: 若承租的是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若承租的是公有居住房屋,则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表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类型 公寓 独立住宅 新里住宅 新工房(有电梯、成套) 新工房(无电梯、成套) 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 “两万户” 新工房 旧里住宅 简屋 换算系数 2.06 1.83 1.82 2.00 1.98 1.94 1.65 1.54 1.25 在此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1.7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上款规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形的阁楼,不计算建筑面积。 上海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标准一览 基本公式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一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二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10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三 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公式四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20%×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居住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有关计算公式 私有住房 未出租和按市场方式出租 所有人(适用公式一) 老出租私房,并且承租人按政府规定规定租金承租的(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公用住房 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所有人(适用公式一) 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并且承租人按政府规定租金承租的 所有人(适用公式四)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宗教团体住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代管房 所有人(适用公式二) 承租人(适用公式三) 在以上公式中,“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的评估单价,评估单价不足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的平均单价);“价格补贴”,按照同区域已购公房交易平均单价的一定比例(不低于20%)确定。 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a×x;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的,价格补贴=(2a-b)×x。 a为最低补偿单价,b为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x为补贴系数。 房屋朝向修正系数表 主卧朝向 北 西 东 一间朝南 两间朝南 三间朝南 修正系数 -8% -3% -2% 0% 1% 2% 房屋层次修正系数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高层 1 0% 0% 0% 0% 0% 0% 0% 0% 2 4% 4% 2% 2% 2% 2% -2% 3 2% 6% 5% 5% 6% -1% 4 -4% 4% 4% 5% 0% 5 -8% 2% 3% 0% 6 -8% 1% 1% 7 -10% 1% 8-11 2% 12-(顶层-1) 4% 顶层 -4% 觉得好了,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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